《债难偿,情难却:我的前世今生》
第51节作者:
再回首雪 日期:2014-12-13 18:15:49
更新——
38、
豆蔻梢头读华章,落花时节又逢君。人生如梦。
虽没预订酒席,但准备的烟茶果点还是相当丰盛的。
十二点不到,各路大神悄悄退场,或许另有安排吧,未知。
而杂志社的人全部留了下来。
一顿热闹的工作餐把开业的喜庆气氛推向高『潮』。
当然,喜庆离不开红酒的渲染。余森原手执高脚杯向我走来。
站在我面前,他不说一句话,眼睛依然是天空般清澈。
我端着酒,不喝,眼瞅着手里的酒杯,说一句我自己勉强能听见的话:“天地真小。”
他:“不,是太大!”
我:“你去那边吧,老在这站着,不好。”
他:“这些年,你还好吧?”
我:“很好!”
他:“周日如有空,我找你,到时候电话联系。”
不管怎样,他这个要求,我不好拒绝。往事如烟,眼下又聚到了一起,也确实该互道家常。
虽遏止不住心情杂乱无章的波动,我还是没忘告诉他周日我已经有约。
这之前,星辰已经发现了我和公婆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并开始想法帮助化解。他早两天就和我说好,礼拜天全家一起出动,去爬电视转播塔下的矮山。又,刚开业,工作千头万绪,周六要集体加班。
周日,是个难忘的日子。
由于星辰的努力,以及对小露共同的爱,我和公婆冰释前嫌,和睦如初。
就算双方都爱屋及乌吧。
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亲密无间,星辰乐不可支。
打认识以来,我从没看到他这样开心过。
在余森原的坚持下,在重新约定的时间,我还是按时到了约好的矮山山麓的孔雀亭。
可是余森原遇事迟到了。
在等待的时间,我对着山林中满眼的黄叶暗生沧桑。我想起校园的细雨,想起那枚飘落的梧桐叶。
现在,他事业有成,志满意得,感情生活一定如春雨般滋润,日子过得一定神仙般逍遥。而我…………。
总之,这样的落差之下,本不应该有如此庄严的约会,更不必再叙什么旧。
可是,既然来了,我内心就免不了一场波涛翻滚。
三年的概念:1000个白天,加1000个夜晚,还有1000个梦幻;青春的概念:热情似火,敢想敢干。
我最宝贵的三年都给了校园,给了校园里的爱情;一寸光阴一寸金,黄金赎不回的青春啊。
然而,那场有缘无份有始无终的情感之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分别也是那样的措手不及,没有风雨,没有雷电,一切毫无征兆,又像是被喧嚣的浮尘掩埋了。
七月的梧桐叶,筛下很细的阳光。阳光比现在热很多,心潮得滴水,幸和不幸都定格在那一瞬,短暂成为永恒,爱默默关闭在校园。
哦,这到底为什么?不是说好了牵手一辈子的吗?
哎,罢了罢了,今朝不提旧时殇。生命本是场漂泊的漫旅,遇见是途中美丽的意外。两厢情愿的相识相爱,两厢情愿的相离相别,我至今有爱无恨。
只是虚无了整整十年啊!
如今韶华将逝………………
他来了,穿一身新版的学生装。可是发福的身材证明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单薄的小男生了。
长椅上,他坐那一头,我坐这一头,中间立着两瓶矿泉水。
成功写在他的脸上,眉宇间掩饰不住的意气风发的情怀,使我相形惨秽。
我梦靥一般,分别后的好多事不知从哪说起,压跟也不想提。余森原就不同了,他不管我目前的所以然,滔滔不绝:
“………………在小茶馆,你说你要开公司,我觉得你心大,又有那么强大的家庭支柱,我想我们以后很难在一条路上行走了。你知道,我家徒四壁,身无分文,母亲身体不好,而我又天生倔强,不想借助以外的任何力量,我只想毕业以后独自闯荡,当时也选好了方向,就是说,我不可能牺牲自己的信仰进你的公司。记得当时我劝你复读,劝你自力更生设计自己的人生,这样我们以后的距离会很近,可那时候你情绪低落,丝毫没有振作的勇气,怎么说呢?有所依赖吧。我只好狠狠心暂时离开了你。但我骗不了自己的感情,没熬过两个月,我就给你写了封长信,仍然想鼓励你。可是那封信石沉大海。我耐不住,又一连写了几封,都一一注明速回,哪想你泥牛入海,化得无踪无影,连泡都不冒一个。我伤心至极,暗暗发誓今生今世不再想你。然而那年的寒假,我还是没管住自己的腿脚去了你家找你。结果你们搬家了。
那时我就想,找到你固然不难,打听一下同学旧友就有了,可你家那么风光,你又那样孤傲,我一个穷学生,拉不下自尊不说,就是找到你又能怎样呢?再说如果你还想着我,你早晚会去找我。你找我总比我找你这样一个女孩儿容易得多。”
他一股脑的只顾说,显得激动,根本没有停下来听我解释的意思。只见他打开长椅上其中一瓶矿泉水,压了口继续说:“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音信全无。”
沉默。
他仰望着天空,感叹一声:“真是意想不到啊!”
听了他这番抑扬顿挫的陈述,我急不可耐,问他:
“慢说,你现在怎样了?有归宿了吧?”话一出口,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唐突。
“感情?”
“难道事业和婚姻吗?!”
“你呢?”
“仅仅在阳光杂志社面试文字编辑的那天,我和另一个男人不可救药地相爱了!”
他淡淡地:“呵,想告诉我这样的结果,你应该把时间往前推至少三年。”
“是这样,开始相爱了。”
他不信。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一时心血来潮?一天之内不可能产生爱情?”
“没有别的解释了!”
“我们已经认识了三年。”
“认识了三年?哈哈,哈哈哈!不说那些朝朝暮暮,认识嘛,至今已经…………整整十三年了。还什么不可救药?”
“告诉你,这三年,其中半年我们是在童男玉女的朝暮相处中度过的,”
不等我说完,他打断我:
“那又怎样?!”
“剩下的两年半是在婚姻殿堂里度过的。”
余森原惊大了眼睛。
“而且还有了孩子。”
我不敢看他了。
一阵难耐的沉默过后,我问他:
“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感觉他脸上的肌肉在扭曲,嘴蠕动不出一个字。
我强装平静地告诉他:
“他就是那天的面试官。”
“星辰!”
当他突然呼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嘴惊得收不拢了,慢慢变成了O形。
我内心何尝能够平静!我只是克制着,努力让刚刚撞出的情感不在新的坐标轴上波动。
原来,他那身学生装是刻意穿上的,就连那长椅,连长椅上他挑选的矿泉水都是刻意的怀旧版。
只是相隔太久,他坐那一头,我坐这一头。
不用再问他的归宿了。
他没有归宿。
十三年前,他就以心为坐标,定准了梦的方向,期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以坚定的决心或快或慢地前进。
不可否认,余森原在完善个人追求的同时,努力克服着外界的干扰因素。而我和星辰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深陷世俗中不能自拔,结果被同化,被融入。
但我想找个时间对余森原说:融入世俗也是一种幸福。
曾经一起的比翼双飞,眼下孑孓一人的努力,人生一站又一站,风雨泥泞的小道上还会有个美丽的意外在他面前出现吗?那颗漂泊的心会有个驻足的地方吗?
星辰自卑,余森原拥兵自重,这对我来说都是扼杀爱情的首席刽子手,使我在和他们的分离中孤独地走过了漫长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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