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2 15: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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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残缺的记忆
9
与我的言论相比较而言,显而易见,我的一些行为因为物质条件与我的享乐观有悖,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道理。不应该把罪责推诿给我本身,仅仅是因为条件所限而已。
如果别人问及我一个英文单词,我拼写错误是因为我对英语的不熟悉,是因为我文化知识的欠缺,并非因为我真的搞不懂,广告牌上闪烁着霓虹的英文所代表的产品是什么。虽然我没有用过那些产品,或者少有使用那些用于女人保住青春容颜的美容护肤产品,但是并不能表示我不认识它们。我没用过是因为,它们的价格我不愿承受。
偶尔张恒远出差回来会给我带来一些小礼物,我感到有趣,便问他,如果他的同伴看到他买女人用品,他会怎么说?张恒远答道,就说买了哄老婆的呗。
我笑了起来,我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张恒远是有老婆的男人。
我故意告诉张恒远,很多时候别人谈论优质物质享受的时候,我不熟悉他们谈论的东西。张恒远对我的不上进表现出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他告诫我必须多学文化多读书。我问张恒远,他送给我的礼物,叫什么名字。张恒远叹道,周萌萌,男人不知道这些化妆品还可以理解。作为女人,你怎么能这样呢?唉!
我笑着问他:“我读书有什么用呢?现在读书于我而言还来得及改变命运吗?”
张恒远摇头,不回答我。
其实张恒远并不明白,我可以和他一起谈论高档的轿车、华贵的首饰、时尚的服装、星级的酒店以及灯红酒绿的买醉场所。如果他愿意向我介绍股票和房市,我当然也愿意洗耳恭听。
但是我并不想和张恒远谈论这些看似有趣,实则对我沉重,无所意义的话题。我只想和他说情意绵绵的话,向他表述我想像中的浪漫情调。
我始终认为,爱情的话题是轻松的,是超越沉重物质生活的浪漫。
日期:2014-05-02 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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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认为,爱情的话题是轻松的,是超越沉重物质生活的浪漫。
关于我写作的事情,我也不愿与张恒远谈论。对于我不愿意朝九晚五的去上班,张恒远与吴祖越的态度一致,他们都希望我能找份固定工作。
张恒远和我谈及写作时说:“傻瓜,写作养不活你。去上班吧。我可替你安排。”
我问张恒远,是否打算安排我进他所在的公司,每天做抄电表的工作。张恒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这样安排。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张恒远说的是事实,写作确实养不活我。不过,没有工作,我还有丈夫。林辉每月都给我生活费。
我告诉过张恒远,我读过的书真的很少,少到直到今日,我仍然不是很明白当初课本教会我怎么生活。我想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迷惑,是因为我真的没认真读过多少课本。
日期:2014-05-02 15:59:38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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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一个娱乐场所,有位牛姓作家问我有没有读过《追忆似水年华》。我诚实回答他我没读过。他遗憾的说:“周美女哟,作为文学女青年,你怎么能不知道普鲁斯特呢。”我问他普鲁斯特有没有参加这次笔会?我想认识普作家。
当时,我与牛作家是在一个文学笔会上认识的,牛作家说第一眼见到我,便猜出我就是美女作家周萌萌。
我对别人称我为作家感到很嘲讽,但对于陌生人称我为美女,内心却是非常受用的。
牛作家握着我的手不放,语重心长的说着我不太懂,也不是十分愿意听懂的话。他的手很暖和,肉感丰富。我的手却是一贯的冷冰冰。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的体温一向都比别人低。你们若是问过我为什么,我怎么会比别人冷血?我无法回答你们。
日期:2014-05-02 16:03:05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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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强烈的冲动想要向你们讲述,我想告诉你们很多关于我的故事。我所走过的路,以及我在路上看到过的风景,还有我爱过的男人。有时我把那些风景聚焦后拍下来,印出照片存放在抽屉里,等我快要忘了那些走过的路程的时候,便翻出照片重温;有时我想把遇到过的人甩在身后,永远不再回想。但每每到了梦里,我便不由自主想到曾经在耳畔轻拂过的温柔的话语。
那个男子均匀的呼吸声,轻微起伏,与林辉粗重的鼾声不同。紧紧握着十指,安然入睡,一直到天明。
此刻,我是如此的想要向你诉说,无论你是谁,只有你,不带“们”。我希望你陪我走很远很远的路;我希望你允许我伏在你的肩上哭泣;我希望你愿意听我没完没了的讲故事。我不想知道你是谁,也许你是一位熟悉我的朋友;也许你是一位陌生的路人;也许你是一位对我有着极大耐心的、我所敬爱的读者;也许,你是我曾经爱过的人。
都不重要,真的,一点都不重要。无论你是谁,只要此刻是你,耐心倾听我就已经足够。
此刻,我是如此的想要倾诉。
日期:2014-05-02 16:06:55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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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之所以一直数着不咸不淡的日子玩乐,是因为我必须承认现实生活与理想有着不远不近距离。我很少有应酬,因为我基本不请客。因此有一次当我说请吴祖越喝酒时,吴祖越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我说:“算了,周萌萌,还是我请你吧。”
我欣然接受吴祖越请我喝酒。毫无疑问,吴祖越看出我吝啬的内心。很多时候,我并不掩饰自己的表里不如一。
对于像我这样终日无所事事,拥有着大把时间与大把梦境,以及大把幻想的女人而言,我有一个不算好也谈不上很坏的习惯:我是一个有着强烈代入感的人。我所读过的书虽然不多,编写过的故事却也不算太少。我对于把自己代入书中各类角色的行为乐此不疲。男人,女人,孩子,动物,好人,坏人,各种角色,我都可把自己代入进去。我玩着代入的游戏,扮演着不是自己的那些人和动物。那些书中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每一个都让我代入得如痴如醉,代入得栩栩如生。相对于一日三餐的乏味,在玩味与抚摸书中角色的过程中,我相信愉悦感显然可以弱化饥饿感与无味感。我是如此的坚信那些书中人物拥有鲜活的生命,正如我坚信自己一直还活着一样。
日期:2014-05-02 16:07:27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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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虽然活在尘世,却像从未进入尘世一样。我对他们的兴趣在于:我是否真是他们中的一员?或者与他们有着某些无法割舍的相似之处?显然我乐意与他们纠缠在一起,把自己当成他们中的一员,说着他们千篇一律的台词。这便是代入的乐趣。
我还感兴趣的是:他们从哪里来?他们要去的地方在哪里?他们正走在哪一条道路上?他们的脚步迈向天堂还是地狱?通往天堂的道路否宽敞疏松?通往地狱的道路是否拥挤不堪?
天堂与地狱,哪个地方更可能为我留着一个空位呢?
好了,现在我还不能跳出三餐之外,因为我感到有些饿了,我听到了胃有声的抗议声。我的胃一向不好,林辉对我不正常的饮食习惯,总是感到无奈。
是的,应该找一些东西充饥。面包或者其它什么东西都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于我而言,填饱肚子,便是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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