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刘老太在门口,豆老实还诚恳地邀请道:“刘老太,来,跟这位先生进来吃块肉。”边说边把二人拉进院子,出门张望了两眼又掩住大门,转回来亲切地问道:“刘老太,这是谁呀?”
“我一个外乡亲戚。”
“来,坐下等会儿,肉马上就炖好了。”
侯猛看着这几个面黄肌瘦的可怜男人,心中怒火渐渐平息,几口马肉下肚,泛起痛苦又迷惘的思考。
日期:2015-08-30 18:23:59
第四十一章
侯猛是一个孤儿。起码从他记事时起是一名孤儿。
四岁之前他是怎么活下来的谁也不知道,四岁那年,他在京城乞讨,在他的记忆里,小时候的每一次乞讨都跟第一次一样,这是他在遇见师傅之前能记起的唯一的事情,地点永远是记忆中的那条行人稠密的大街;人物永远是他和陪伴他的比他大一点的影子似的乞丐;道具永远是一个破了口子的脏碗;台词永远是那句:“大爷大娘、大叔大婶行行好,给口吃的吧……”每当回忆起自己人生第一份模糊的职业,他就感到心酸,眼泪就会不自觉的渗出眼眶。
豆老实以为侯猛被他们招呼吃肉的热情所感动,端着碗蹲在侯猛身旁诚恳地道:“老弟,你看你,不就一碗肉嘛,不至于这样。再说了,那马也不是我们的。”
侯猛道:“我知道。”
豆老实怔了怔,也没细思侯猛话中的含义,端着碗又去锅里舀肉去了。
侯猛总认为那位如影子般陪伴他的大乞丐后来成了他的同门师兄,但是他搞不清楚是十位师兄中的哪一位,问师兄们都说不是,问师傅却不肯说,还说自己的“机”要靠自己领悟。迄今为止,侯猛不明白自己遥远记忆中的一个同事跟“机”有什么关系。
那些年,隐风颇盛,和师傅往来的隐士高朋一天到晚都在谈论 “机”,似乎此一字可涵盖天下所有学问。师傅当初因为他“长得是丑了点,不过脑袋挺大的,还长着一双会说话的灵活眼睛”才把他从街头捡回来,他当然得遵从师傅教诲,刻苦学习,有疑必问。所以就一直请教师傅“机”为何物?,师傅每次都拈须笑而不答。
再后来他问:“师父既然常与友人们谈辩‘机’,那弟子斗胆问一句,是不是‘机’尚是一个不能确定的东西?”
师傅一脸黯然,第二天就告诉他他可以出师了。从此他于雅静之地结一草庐,想爬山就爬山,想钓鱼就钓鱼,没多久,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竟觉得仿佛又回去了四岁之前的自由时光。
乞丐做三年,皇帝也不换。无拘无束的自由大抵要用生存的屈辱来换。
从秦三他们的帮还只是叫做“帮”到侯猛乞丐生涯的自由,我们大致可以推算出那个时代应该还没有“丐帮”这一社会组织。作者对丐帮理想国的了解大多来自金庸大师的小说,小说中几十万丐帮弟子出坏人的概率小到能让你不相信统计学,记得的有个会“移魂大法”的彭长老和出身高贵受过高等教育的“何师我”霍都王子,剩下的穷苦文盲叫花子们几乎无一不是好人,能在基层群众中提炼出来的“善”与“直”被毫不吝啬地送给这一大帮子可怜人。
假设有个人追求这样的理想生活,立志要加入丐帮的乌托邦世界,想找一个正式的组织递申请表,他会发现他找不到组织,只要他认为是组织上的人都竭力躲着他,反倒弄地组织里的人都不能正常生活。而另外一个无意于此道的人会在醉倒后醒来,然后稀里糊涂地发现自己缺胳膊短腿地加盟了丐帮,他在凄惶之后或许会欣慰的发现,民主之风东渐,丐帮中代表等级制度的口袋已被历史大潮滚滚淹没。
作者为写出一段与本书毫无关系的文字而内疚,痛苦,同时,也希望它不仅仅是煽情的。
再次请恕作者是狭隘的,只能从人的角度出发看待事物,而不能从所有生命物体的角度出发考虑,所以他笔下的人物必然也是狭隘的。譬如侯猛,他见众人饿的可怜,心里便想:“吃就吃了吧,终归只是一匹马罢了。”他忘了马儿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同时也忘了碗里的肉曾是自己最忠诚的伙伴。他因为预测不到自己狭隘的爱心在后世或许会被谩骂或诅咒,所以还颇为沾沾自喜、自得。
不能一助吃兴的是,这群吃肉的人中没有一个秦家的人,对秦三的故事所知也远不如刘老太多,之所以把煮肉地点选在秦家也只是因为秦老屁在院中堆放的草垛能省下收集柴火的体力,饥饿逼得人发狂时,作更大的“恶”都理所当然,况使用老屁区区一草垛乎。
秦老屁肯定不这么看!
蝴蝶别院存粮充足,就靠院里的这点人,五十年也吃不完,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老屁常常对着花园里的树枝荆条想入非非,可他不敢付诸行动,不知道为什么,庄蝴蝶美丽的外表下总像是藏着令他害怕的冰冷。
日期:2015-08-30 21:58:47
其实庄小姐就是对下人管理严格点,做事效率高一点,命令说一不二一点。以前在娘家时她总想不通自己对生活的认真负责为什么反倒让别人疏远她,后来出嫁,再后来搬至蝴蝶别院,她才发现原因是大多数人对生活的态度是不认真的,活着就是他们的追求。他们害怕攀登人生高峰的艰险、疲劳,因此也害怕她这种拿着皮鞭随时准备鞭笞他们攀登的人。当然,她不会忘了一点,庄家的人比任何人更配手持皮鞭,她一向小心翼翼地维护握着鞭柄的那只手中的权力。
春不耕秋不收,饥民如预料之中越来越多,蝴蝶别院雇佣的家丁也越来越多。庄小姐买下了从别院到王二酒肆的整条街,把它拆平后建了一个大大的操练场,然后围着操练场建起一圈小房子,供日益增多的家丁们住。老金推荐王二做教官,训练招募来的乌合之众。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老兵,弘农城内的确再没有比王二更适合做教官的人了。
天生我材必有用,王二退伍后第一次发现自身存在的价值,自然对庄小姐感激涕零,尽心竭力,第一天操练时就用木腿踢折一个嬉皮笑脸认为自己只是来混饭吃的年青人的老二,十天头上,当这两百名壮士手持长枪整齐划一的站在庄蝴蝶面前时,每个人都能看出她脸上的满意。她甚至还偷偷想过,她庄蝴蝶或许有一天能给庄家开辟一条先人们都不曾走过的路。
侯猛蹲在秦家院子里端着一只大碗吃马肉的时候听众人们说起庄蝴蝶,男人们饿了这么多天,今天好不容易塞了满满一肚肉,毛病大发,自然要志得意满地谈天论地兼对当今形势发表自己与众不同的看法,侯猛饶有趣味地听着这群面红耳赤的男人们在不离经叛道的前提下用不容置辩的口气急切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说到高峰处,竟颇不乏异想天开颇具建设性的论点。但高峰一过,聊天内容渐趋散漫,最后不得不师以往聊天之故法,将话题转到女人头上。
谈起女人,自然不可能不谈现下弘农城最神秘的第一美女庄蝴蝶小姐。听到此处,刘老太神情鄙夷地端着碗去舀了满满一碗不带汁的肉出门去了。侯猛注意到大伙谈论其他女人时语句污秽不堪,充斥着意淫的假想,思路活跃,场面热烈。但每当提及庄蝴蝶时,马上变得规规矩矩,好像他们说的若不是令人仰慕的纯洁天使就是让人恐惧的邪恶魔鬼。侯猛不觉对这个女人充满好奇,什么样的女人才会让人如此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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