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香港表哥“猛鬼差馆”,也说说我当警察经历》
第21节

作者: Sniper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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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21 11:54:00

  关于工作笔记
  开帖以来,一直都是回忆到处,信笔游缰,并没有什么写作计划。昨天一停顿,加上网友提醒,就把一时能想到的案件列了个清单,以后能想到的也会不断加进去。慢慢写,把自己的经历写完,如果有人愿意看,再写朋友和同事们的经历,让大家看看普通丨警丨察的工作和生活。
  刚开始发帖的时候,我就后悔一件事,离开时把工作笔记都给烧了。唉,为什么每次当我开始新的生活,都想和从前的彻底绝缘?这是我性格上的缺陷,一旦沮丧和厌倦,就要马上离开,想都不愿再想。
  其实我认识的很多刑警,每当翻看过去的工作记录,都会产生写回忆录的想法,只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在这里,我向大家建议,请千万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要写回忆录,工作笔记就是最好的素材,包含所有细节和过程,更不会遗漏最精彩的情节。

  前几天,我看丨警丨察内部刊物,介绍一个过去的同事,现在也是不小的领导了,工作笔记好几十本,摞起来一米多高,那里面有多少故事啊。改天找他借来看看,也好找回一些消失的记忆。
  没有笔记,只能全凭回忆,也就一定会漏掉很多细节。比如“夜半哭声”那单案,如果把笔记里的现场描述先加进来,多一些“尸体腐败呈巨人观”、“全身xx处开放性创口”和“墙壁和天花多处喷溅血迹”之类的专业用语,也许会更加吸引,可能也会少些质疑。
  没有笔记也有一点好处,少了些专业的细节,更专注于讲述自身感受,大家也多些想像空间,多些如临其境的感觉。
  表哥的大作引发了我的写作热情,我也时常追看他的新作,写得真好,比TVB的剧集好看。另外我也很羡慕,他可以随时查阅内部档案卷宗,一些细节大可直接抄录,比工作笔记还要方便。总之,写回忆录要趁着还在警队,工作笔记更不能少。不知道在我们这些人之后,天涯会不会出现丨警丨察回忆的高丨潮丨。
  不过,也有些网友在追捧表哥和香港丨警丨察的同时,不忘打击挖苦内地公丨安丨,甚至言语颇为恶毒,这也让我十分不安。由于我曾经的丨警丨察身份和工作经历,相比很多粉丝,在这个问题更多些发言的资格。

  香港警队的制度建设和丨警丨察的专业素养,一直就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例如很多特警队的建立,多少借鉴了香港飞虎队SDU的经验,SDU的教官也在内地培训过很多学员。再比如香港警队有一本《丨警丨察通例》,是所有丨警丨察日常纪律和行为的准则,深圳公丨安丨也借鉴参考,汇编了《深圳丨警丨察通例》,为深圳丨警丨察的日常警务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意义不小。
  可是提到破案能力、战斗精神、工作作风甚至是个人奉献,我认为,很多内地警队至少不亚于香港。别的地方我不太了解,以广东警方为例,过去破获的9810张子强团伙专案、9901长胜轮海盗大案、“东星号”千万元大劫案,还有番禺银行惊天劫案,抓获多少恶贯满盈的悍匪,哪个故事不精彩,哪宗案件不是惊心动魄?
  说起公丨安丨的工作作风和指导思想,很多都源自新中国成立前的战争年代,来自血雨腥风的斗争实践,而很多工作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就是已故的***总理。
  有个***丢失笔记本的故事,多有流传。当时正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乘坐马歇尔专机去南京时,***把自己的笔记本丢在了专机上。除了其他内容,最惊险的,笔记本记有熊向晖的地址,在地址旁边特别注有一个" 熊"字。
  熊向晖是什么人?他是***在胡宗南身边的卧底,被***称为抵得上几个师的人物。虽然马歇尔的副官很快就把笔记本送回,而且是以传递绝密文件的方式,但***仍然相当自责,也无法判断是否泄密,立即设想了几个应急措施,以保证熊的安全,包括秘密转移到解放区,或是让他申请结婚并出国留学。还好,最后是有惊无险,熊向晖安全地离开了险地。
  正是由于以往斗争中血的教训,公丨安丨内部对工作笔记的管理曾经非常严格。以前公丨安丨内部执行秘密任务的部门,个人笔记要编号管理,调离时要上交单位,如果有遗失或被盗,不仅会全力侦破寻找,责任人还会受到严格的纪律处分。和平年代,仍然是要警钟长鸣啊。
  当然,刑警的笔记内容,并不会有太多的秘密,即使有涉及机密,密级也不会太高。能够好好保留下来,工作之余乃至退休以后,反复翻阅,细细品位,回忆过往的历程和荣耀,应该也是一件人生乐事。
日期:2009-10-21 15:05:00

  看守所的故事 - 1
  对很多人来说,看守所是颇为神秘的地方,高墙电网之内,关押着一群身份特殊的同类,危险而且令人憎恶。即使对丨警丨察来说,第一次走进看守所的重重铁门,感受那种森严气氛,也很想知道里面的故事。
  看着那些愚昧呆滞,或者狡黠凶残的面孔,想像面孔后面更多不为人知的恐怖故事,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心头也会泛起阵阵寒意,真是难为了看守丨警丨察,要和这些面孔日夜相对。
  你想得到吗?这个长相端庄的中年女犯,因为个人恩怨,居然把毒药投入单位公用的饮水机,全然不顾无辜同事的死活,而男监室那边表情木讷的年轻人,竟然涉嫌多次入室**,甚至**幼女,更别提旁边那些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暴徒了。
  当我还是新警,首次有机会进入看守所提讯犯人,心里确实有一种兴奋和期待的感觉。进入值班室,出示证件,登记提讯手续,在等待的时候,借机看了看闭路监控的画面,了解一下嫌疑人在监室内的生活。没想到所见的第一个镜头,就多少有点不堪入目,恶心场面至今难忘。
  当时一群赤条条只穿丨内丨裤的男犯,现在应该说男性犯罪嫌疑人,正躺在监室内午睡。镜头最近处,两名年轻的同性,就那么紧紧拥抱着入睡,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了异**人,让我颇为震惊。
  为什么不制止他们?我连忙指着镜头发问,看守丨警丨察瞥了一眼,对我的大惊小怪很不以为然。
  “怎么制止?这样都要制止,我们还忙得过来吗?你走过去,他们肯定会说只是好朋友而已,又没有更深入的行为。”看守丨警丨察轻蔑地回答。

  看来,在这个难见异性的地方,一群行为本就与不同寻常的人,很难避免更异于常人的事情发生。
  后来当了刑警,常常送嫌疑人到看守所羁押,至于到所里提讯犯人,更是家常便饭,对一些事情见得多了,也就逐渐麻木。不过,每次把公事办完,总想快点走出重重铁门,回望高墙,长出了一口大气,心头的压抑也减少了很多。
  以前,牢头狱霸的现象多少存在,所以对一些态度恶劣的老油条,刑警们也常以“帮你经常换换房间”相威胁,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不小作用。是啊,丨警丨察不方便刑讯逼供,让犯人自己整自己,这也是全世界丨警丨察通用的招数。有不同意见的,看看美剧《越狱》,或者是港片《监狱风云》,再过来发言。
  前面帖子介绍过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我曾经提到,判决后一些刑期较短或拘役的犯人会留所执行,不一定送到监狱。这些留所执行的犯人,生活相对轻松,担任一些清洁和送饭打水的工作,能够在高墙内走动,比较自由。
  别小看这份工作,其实很让普通犯人羡慕,倒不仅仅是行动自由,更主要是有些小小“权力”。
  就以送饭来说吧,看守所犯人活动不多,一日供应两餐,早上十点,下午五点。送饭的权力不必体现在分量上,那容易引起大的争议,关键是送菜的次序。一大桶青菜炒肉,油花比水轻,都飘在面上,于是先送的多点油水,后吃的只有清汤。
  外面的人当然无法想像,就这么点事,在里面有多少人惦记思量。

  --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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