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不相信鬼神的人,但谁来给我解释下我遇到的事情》
第21节

作者: 吊死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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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9-14 00:14:00
  每晚我都得听着邓丽君的歌才能睡着。
  开车的时候车里也放着邓丽君,听着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样。
  特别是月亮代表我的心,这些旋律真是让我伤感。
  岁月蹉跎,只有歌声就像昨天的明媚的天气一样。也许是经历了太多,才让我如此的低沉。
  曾经我们认为自己是自己的上帝,可以吃下很大一片天空,时间走到这里的时候,
  真是让人惆怅。去年过年回家的时候,我找陈老头聊天,陈老头对我说,赤子之心最难
  的。
  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跟我说,我大部分时间沉默着,看着这片养育我成人的故土,又爱又恨。

  我说“我以后能回来么?”
  陈老头笑了起来,说“你实在想回来我可以帮你嘛。”
  我现在已经是拖家带口,那有那么容易,况且我老婆并不想在云南生活的。
  陈老头说“去年你来找我的时候,我就算到今天你会来问这个事,早就给你起了名堂。”

  “不可能吧?这可是跨省调动,唉....”
  “最快明年,最迟后年保证成!”陈老头这么一说,可把我惊到了。
  读者朋友们,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以前都准了,但愿这个也准了吧。
  父母年纪大了,我和我弟都在外省工作,加之他们身体也不是很好,当初出去的时候没想那么多,现在多少有点后悔,但是又不愿丢掉这个工作。真是郁闷。
  临走陈老头,叫我把手给他,他在我手上比划了很久,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总之谢谢他的好意吧。现在我和他算是朋友了,没事会去找他老人家聊聊。希望他老人家也是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刚才回卧室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笔记本掉地上了,打开哪一页正好是当初才来四川那一天的,上面写着: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日期:2015-09-14 23:28:00
  今天看了年少时候看的电影想说点什么就来说说吧
  我们这一代人的古惑仔情节。
  是谁第一次在你打架的时候为你挺身而出?是谁第一次在你郁闷的时候陪你吹风喝
  酒?是谁第一次听你说朦胧的心事、无望的未来?十六七岁的青春,第一次发现友情的
  珍贵,就是因为那些打出来、混出来的兄弟姐妹。
  不是每个人都像陈浩南那么幸运,能有个黑社会大哥在他被打的时候忽然善良如天

  使般地伸出手。我们的青春,不过是一些愣头青结识另外一些愣头青的故事。我们不是
  陈浩南、山鸡那么专业的全职混混。我们上课,我们旷课。早上到教室把书包一放,老
  师进来上课的时候我们如临大敌,然后我们出去,说上厕所,一直上到放学的时候来拿
  书包回家。我们去录像厅,看陈浩南在荧幕里的世界里浪荡青春,而我们这些男孩子,
  马上热血沸腾。于是我们也去占球场、也去卡拉ok、也泡妹妹。陈浩南他们最怕的是警
  察,而我们最怕的是学校的政教处和家长。

  走过那段爱在蛊惑的日子,我感觉自己长大了,虽然也学会了用稳重成熟的方式来
  处理问题,可每次我都为自己担心,我怕我有一天会忍不住。记不清为什么自己曾经会
  走过那段路,或是仇恨或是陈浩南的影响。
  我们曾经也疯狂过,也让别人疯狂过,总之,那段日子我和兄弟和敌人都疯了,我

  们甚至想过杀人,而且差一点踏上了不归路,有几个倒霉的家伙,虽然不是很熟悉,但
  也还是认识,就真的杀了人,还上了新闻......慢慢的那些哥们被抓的被抓,跑路的跑
  路,退隐的退隐,做正事的做正事,人也就散了,我对那段时光有几分怀念,怀念的是
  那时的兄弟情,又有几分厌恶,我厌恶的是,两伙人无休无止的斗争,估计那时,无论
  是我们还是他们想的都是一个问题,如何把对方踩到角下?其实现在想想有TMD毛意
  思,荒废了学业,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厌倦到了极点,我决定重新开始,我离开
  了那个我生活快20的地方,生活在别处。和那段可以玩“封路”的日子说再见,不玩了
  做人得低调,活的难免有些憋屈,是的这些都是代价。
  好在人的适应能力很强,习惯了就好....
  回想那事觉得自己也好像电影里那样,好似站在他们的中间,当时觉得自己是最炫的
  最有个性,最蛊惑的,今天来看,我同课堂里努力读书的那一群一样,都误读了青春,
  颓废了年华。
  《古惑仔》系列无疑影响了一代年轻人的青春,当然不是说因为这个片子导致了社会

  问题,因为它对港片的意义非凡,对票房的意义非凡,它的商业意义掩盖了一切。把电
  影当真,本来就是只在年轻人中才会存在的天真想法。电影本身不是要教化你犯罪,可
  是很多年轻人将它当成进入黑社会的宝典。不自觉地模仿,将过剩的青春精力都挥发其
  中。但这更证明了影片的成功,因为它存在打动年轻人的力量,才会让他们效仿。非常
  庆幸的是,影片宣扬的是兄弟间的义气而不是靓坤式的阴险,所以我们这些男孩儿最终
  并没有走上多么黑暗的未来,该挥发荷尔蒙的挥发,该工作还是工作,只是一帮朋友一
  起走到了现在。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是钵兰街或者庙街。
  虽然从情节的合理性上来说,《古惑仔》似乎有那么些不是特别完美的地方。比如口
  吃妹跟上陈浩南那一段,混混救混混,也算是挺身而出,也算能让口吃妹另眼相看,不

  过马上就坚定了死缠烂打一辈子的想法似乎也太又红又专了。如果她因此而认陈浩南,
  然后再爱上他,可能比较真实一点。混混爱一个人也要过程吧。再比如陈浩南的老大全
  家被靓坤活埋。怎么说他也算个老大,而且是洪兴里面是唯一敢跟靓坤这个话事人作对
  的,居然一个小弟也不带就跟靓坤走了。死得比一只蚂蚁还容易。
  吴镇宇多次自称在里面演的靓坤是中国大陆对他映像最深的角色。很多次他到大陆,
  都有人说是看他的片子长大,他不相信,但至少我们这些男孩儿是怀着对靓坤的痛恨长
  大的。这一点,他应该相信。
  这样的话语当然是对他演技的赞赏,不传神的表演不足以引起观众如此深刻的情绪。

  但有个场景我反复看还是觉得有瑕疵。在他去停尸房看欠他n多万把弟的尸首时,他的
  表情固然是丰富,但每个表情的转换之间,都有几秒的停顿时间,似乎有人在后面
  喊“表情走!-----一!二!三!四!五!”是以我觉得这个角色固然塑造得很好,而且不乏
  经典台词“出来混的要讲信用,说杀他全家就要杀他全家”,但远远没达到炉火纯青的
  地步,至少没有无间道里面的纯熟和不着痕迹。老实说,这个表情,总让我想到多年后
  周星驰在众多影片中的表情,生动,也生硬。
  其后的两部续集《洪兴十三妹》和《九龙冰室》早已经失去原有的意味,中间穿插的
  情意渐渐变淡,慢慢演绎为香港的历史,沧桑沉重。
  就像陈老头说的
  人生七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
  其实人生就像白驹过隙一样。
  夜深了,看看自己的掌纹,纹路清晰,我一直以为我可以那样活在云端,可事实却并
  不是这样的,呵呵。
  那些不安的岁月终将过去,前路是在一阵和煦微风中的。我知道,前路就在那里,遥
  望来时的路,犹如梦一场。
  梦里再也没有纷杂的画面,全是黑白斑点沙沙的流动,时而像停了节目的电视台,时

  而像极光一样在天边摇摇欲坠,美极了。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抽着烟翻阅以前的手稿,那一笔一划当初是怎么写的,忘记了从哪里开始,又将在哪
  里结束,是慷慨的成词,也是婉转迤逦的山河,或者一首年华匆匆的挽歌。
  也许,在命运中,一切都是微不足道,剩下的全是壮丽的风景。
  那些风景,在晚风中,在灿烂的阳光里,在这岁月里。
  致所有的读者朋友们,棒棒糖祝各位身体健康,好运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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