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台湾70后的30年─成长,及眼中的30年台湾社会变迁》
第28节

作者: true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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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7-3 0:44:33
  (75)
  1991 1992
  民國八十年 八十一年
  1991年,中华民国废止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这个运行了四十几年的奇怪法令。这个法令原来是当初国共内战时,以当初的政治实况是共產党发动叛乱,造成国家危害,因此政府令全国总动员於这个紧急状况时动用全部的资源,以支援国防军事活动,平息叛乱。在这个情况下,当时的国民大会在不变更《宪法》条文之下,制定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并且在"动员勘乱时期"这条法令具有优於《宪法》之位阶。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有这条曖昧不清的法令,政府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解释它,以利自己的统治所需;使得几十年来的政治及社会发展气氛中,都处在这条法令的阴影之下。
  这么说好了,在这个法令废止以前,中华民国政府会称对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是"共F",因为就是中国大陆的土地目前只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窃佔;在法令废止之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中国大陆土地是被共F所窃佔的说法,承认**政权,从此之后不再称"共F"而改称"中G"。
  拿些例子来说,过去有许多"唾弃共F暴政起义来归"的"反共义士",他们一驾机或劫机投奔自由,政府马上赏一个官位又可领黄金;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一废止后,大陆人劫机来台,叫劫机犯,依国际公法判刑,刑满还要遣送回大陆。在90年初期,一直不断有大陆民航机被劫持来台湾,无形中造成了很多次的直航。当时就有所谓阴谋论的说法,这些民航机多次被劫持,其实这些飞机都有空照的任务,否则怎么会分别从北中南进入领空并降落在各处机场。
  离题了,总之,这条法令的废除是相当具有意义的,不但表示政治发展慢慢回到宪法正轨,连带得许多不符合体制的组织处室黑机关都一併废除。
  这两年警备总部和"人二室"都相继废除,警备总部在前面已经大慨提过了,这边就提提"人二室"吧!关於人二室,以前的大学老师曾经讲过一个笑话,是这样的:有一次在某校,老师在讲台上讲美国的总统大选,写了一个"民"代表民主党;写一个"共"代表共和党,老师指讲台上的"共"说他赢了;指著"民"说他输了;刚好窗外走过的一个人听到,第二天这位老师就消失。
  过去台湾的各级校园里有一特殊的处室─人二室,人员都是空降下来的,这个处室的工作就是负责校内师生的政治侦防,思想检查考核工作,因此可说是当初每个人都会有份"档案"伴随著你一生,你到那里就跟到那里。所以啦!。在校园里负责人二的"维安秘书",可说是大家都不喜欢他但又不敢得罪他,权力非常大;自从人二室废除后,可说是对校园内思想言论自由的进步起了很大的作用。
  至於警备总部,那更是动员勘乱时代下的產物,他的任务包山包海,从前线支援到后方维安都包办,其实任务有点像丨警丨察,但又有政治侦防的功能,由於国民党非常害怕共C党的思想渗透,对於可疑共党份子或言论,一向採取「寧可错杀一百」的毁灭性扑杀心态,因此管理层面最广泛深入,任务无所不包的警总便成为政府最方便有效的管理工具。警总最令人詬病的业务就是对於臺湾地区的人民思想与言论管制;前面也曾说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警总」就是指台湾长期处於这种政治环境下,思想言论都会先"自我检查"一番,每个人心里多少都有些压力。因此,随著《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废除,警总这种不符合宪法规定的黑机关也跟著要一併撤除,其实它背后的意义是非常大的,不仅代表政府未来再也不能依自己好恶来对民眾进行拘补,也代表政治体制慢慢回到宪法精神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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