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40节

作者: 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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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9-02 18:24:00
  目前有两种可能。第一,陆源在发现父母不在并且报警后根本就没住在这里;第二,他的确住在这里但房间被仔细打扫过了。结合而陆源报警的行为,我认为他符合“有罪意识”,换句话说就是他知道父母根本就不会回来了,所以报了警。我不得不说一句,在案件侦破之后,我所得到的答案却让我非常震惊。尽管推论的结果比较接近,但是真相还是让人无法接受。
  那么问题接踵而至,他是如何知道他们不会回来了的呢?
  我很快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了李敖老师,他感到非常的惊讶,他说我能想到这一点的确让他刮目相看,从平静的外表看到不寻常的内在,这是一名刑事侦查工作者最难得的专业素质。我被他夸赞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死者的房间勘查工作接近了尾声,很快就对陆源的房间进行勘查,前前后后总共持续了大概三个小时,但因为级别权限问题,我在当时没能看到第一手的资料,直到专案组开分析会时我才看到了最终成型的报告。
  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在赘述,然而有一点让我非常的注意。报告中指出,在死者房间的衣橱和墙角之间的缝隙中发现了一张五十元的纸币,折皱明显,另外在床头和床头柜的缝隙中发现了一张一百元的折皱钞票,陆源的房间发现了一枚褪色的玉戒指,经过鉴定是假玉,市价不过二十元。

  这一点使我非常警觉,我认为这又是不寻常的一点,不过现场勘查报告没有指出它值得注意的地方。
  我思前想后差不多一整天,始终无法得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索性把它放在一边,当天吃过晚饭后就准备乘公交车回学校了。李敖老师突然叫住我,他递给我三个证物袋,分别放了那张一百元、五十元的钞票以及那枚假的玉戒指。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希望我留在实验室做他的助手,和其他两名刑事技术人员一起从上面提取指纹。我问他是不是也觉得这三样东西值得研究。他说太值得研究了,说不定指纹提取出来案子就破了。这话我听得有点不明白。

  对于那枚假的玉戒指上的指纹采集,国际上最常用的也是最方便的方法是多波段光源的显现技术。这是由一组或两组特殊设计的滤色镜将光源发出的白光分成不同的波段输出或者通过导光管将光输出的光学系统,而那种白光称为全谱线。当一种物质吸收某一个特殊波段的光波时,一部分的能量被转换成热量,另一部分能量被转换成新的光波被发射出去。这个新的光波称为荧光,被物质吸收的光波称为激发光。而荧光的光子能量低于激发光,光强度低于激发光,波长大于激发光。所以,针对这一特点,物质能够吸收某一特殊波段光波产生荧光,可以用来提高痕迹物证的反差。因此我们通常会对不发荧光的物质形成的手印用荧光粉加以染色,然后再放置于多波段光源的照射下。光源一般采用氙灯金属卤素灯,滤光大多采用高质量带通式干涉滤色镜,也有的是采用长通和短通两组滤色镜的组合选择所需的输出光。

  多波段光源适用于显现几乎所有非渗透性物体上的新鲜以及较陈旧的汗液手印。很快我们利用荧粉配合多波段光源仪,在提高了显现的灵敏度后,采集到了十四枚指纹,其中相互重叠的指纹和掌纹,掌纹重叠过于明显,不具有比对价值,我们只固定了指纹,准备对其加以区分。
  难点在于纸币上的指纹提取。起初有技术人员想选择硝酸银显现法。硝酸银与汗液中固有的氯化钠、氯化钾产生化学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和硝酸钠或者硝酸钾。氯化银在强光作用下极易被分解为银粒子和氯气,从而使手印显出。这种方法的显现效果很不错,但是由于银粒子的不断增多会使得物体表面变黑,因此,要掌握好光照的强度和时间,避免反应过度变黑,影响显现效果。另外,硝酸银是一种无色透明的菱形片状结晶体,腐蚀性很强,有毒。能溶于水、乙醇,微溶于醚和甘油。使用时不能喝皮肤有直接接触,否则可导致皮肤烧伤,从呼吸道吸入硝酸银蒸汽,能被血液吸收,对肺有害,所以选择这一显现方法要注意很多的东西,防护措施需要很全面,操作系数太高。最后一点,它的显现范围不算广,集中于较新的本色木、单色纸张上的汗液手印,然而其他色彩的纸、票券的显现效果较差,所以不如选择一个更好一点的显现方法。

  经过讨论,我们决定使用熏染显现法中的碘熏显现法。熏染显现法是指通过某一种物质的气态分子或蒸发元素与手印物质或者物体产生物理附着或化学反应,使手印纹线染色或是生成有色物质,进而显现出手印的方法,所以碘熏显现法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碘蒸汽粘附手印物质重点油脂和汗垢成分之间有物理粘附作用,使手印染色显出。这个方法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损坏检材,碘蒸发后不影响其他显现的方法,而且手印变淡或者消失后,可重新使用碘熏染,反复进行显现,因此它适用于纸币上的手印显现。

  其实,碘熏显现法有三种不同的显现方法,我们最终采用了加热熏显法。把纸币分别放在碘蒸汽的上方,缓慢移动物体被熏染的部位,等逐渐有了清晰的手印,我们对它进行了拍照固定。在这次的操作中,等纹线显现清楚后我赶紧盖好容器,以免碘蒸汽外逸损害在场操作人员的身体。
  这时候我必须要说一下我们最终得到的令人震惊的结果——在五十的纸币、一百元的纸币以及假的玉戒指上面,我们提取到了四种不同的指纹,也就是四个人的指纹。经过和两名死者的指纹,陆源的指纹进行比对,我们发现这四个人的指纹中,有两个指纹和两名死者的指纹达到了同一认定,陆源的指纹也符合其中的一个,这就说明,这三个证物除了陆源家的三个人触碰过之外,还有同一个人也恰巧碰过这三样东西。这一结论让我们,包括专案组的刑警们都一下子提高了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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