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匪夷所思的谋杀一个无法辨善恶的人性:杀意》
第47节作者:
以梦喂马2016 “...不过,经济犯罪科那边刚刚查到一个线索,说是刘胜利的所有资产已经盘点完了,一共是5亿多人民币。但是发现刘胜利在海外还有一个秘密账户,由于是加密过的所以很难查到,现已查明里面共有8500万美金。”
日期:2016-03-14 22:48:00
8500万!美金!?这种人还真他妈有钱啊,难怪女人们都想接近他。我心中暗暗骂到。
“但是这个账户在前不久就被人黑掉了,钱都转到了另一个加密过的匿名海外账户中。”小海说出了调查结果。
“啊是什么时候转走的?”这个消息令我很惊讶。
“就在半年前,大概是在刘胜利被杀两个星期后,也就是陆小雪被杀一周后。”
“奇怪,到底是谁转走的呢?”说话的同时,我首先想到了阿辉,两个人都被他杀了,也只有他能这么做。
“这个还没有查出来,那个账户据说需要刘胜利本人的指纹才能被取走。”
“嗯,能得到他的指纹和秘密账户的人,除了陆小雪就是凶手本人了。”
“您是说,是阿辉偷偷把钱给转走了?”
日期:2016-03-14 22:55:00
“他确实可能会这样做,也有合理的动机。”
“既然钱都到手了那当初应该早点逃跑啊,为啥还要选择自杀啊?”
“自杀只是个假象,这样做的目的是故意让我们认为他死了。”
“啊?您是说他还活着!?其实已经逃跑了?”
“很有这个可能,他这么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因为犯罪嫌疑人自杀并认定其死亡的话案件会很快撤销的。”
“那如果他还活着,得隐藏多久啊?”
“通常情况下,人口失踪且没有发现尸体,4年后是可以认定其死亡的,但需要提前报案并提出申请。如果确定犯罪嫌疑人还活着,但却一直消失找不到人,那要等过了20年的追诉期,就可以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您的意思是,如果他一直躲下去过了20年的追诉期后,我们就拿他没办法了吗?”
“不,已经认定凶手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继续追诉的,而且只要公丨安丨机关立了案,是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我最近又把现行法律研究了一番。
日期:2016-03-14 23:02:00
“这么说,他其实永远都逃避不了法律的追究咯?只能一直逃亡下去了。”
“是的,他走了一步险棋,也许以为我们会当他自杀死亡并撤销案件,但其实,只要他活着就一辈子都逃不掉的,即便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也逃不过良心的不安。”
“嗯,没错!那他很可能会逃到国外去了吧,毕竟得到那么一大笔巨款。”
小海这话说得很对,但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阿辉就在激流岛上的消息。但转念又一想,阿辉可能根本就不住在这个岛上,他有钱后可以躲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他之所以在这个岛上也许只是为了等我的出现。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向您报告一下。”正在我沉默的时候,小海突然说,同时传来翻笔记本的哗啦哗啦的声音。“在这,找到了...就是关于那个证人马小宁,终于有消息了,有人去北州市派出所报案了,说她失踪了。”
日期:2016-03-14 23:15:00
“是吗!?”我顿时精神一抖。
我的声音大到让旁边的小琳对我翻了个白眼。
“是的,北州市局那边来电话说,昨天有一个大妈到北城区派出所报案。她说自己是北城区某个小区的房东,她有套一居室的房子出租给了一个叫马伶俐的女孩。但是到了前一阵该付房租的时候,却迟迟没有打钱过来。于是她就上门去收,敲了半天门却没人开。连续去了三次家里都没人,打电话也关机,她只好找来开锁师傅把房门给打开了。进屋后发现家中空无一人,好像好久都没有人住了,家具上都落了一层灰。”
“房东上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我忍不住插话。
“就是上次签合同付首次房租的时候,她们是去年10月初签的租房合同,房租是六个月一付的,上个月就该交房租了。”
日期:2016-03-14 23:37:00
“这期间房东都没见过她人吗?”
“是的,一般没啥事的话房东和租客都是不来往的。据房东大妈说屋里放着很多马伶俐的行李物品,看样子人应该没搬走,但是查过水电表却发现都已经有半年没走过字了,她有些担心,就来报案了。”
“半年,这么巧......你刚才说她叫马伶俐?怎么知道她就是我们要找的马小宁呢?”
“哦,是这样的,房东当时把租房合同拿来了,上面有那个女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派出所的民警用电脑查了一下,发现她很像市局一直在找的那个证人,所以就报告给市局了。”
“目前还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个失踪的女孩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吧?”
“从年龄和长相来看都很符合,但还没有最终确定身份。她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在北州附近的一个小县城,北州市局那边说今天会派人去她的老家走访调查的。”
“小海,你马上联系一下北州市局,然后让那边负责调查的人给我回个电话!”
“好嘞,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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