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伦比亚大学,我最难忘的是学习中国文言文的经历。我在大学四年级的时候选择了“文言文”,这门课只招收懂中文的学生,而教课的老师是一个纯粹的美国人。他的中文造诣很高深,但发音还是很成问题,因此,全班混杂着世界各地口音的中文。
我们在文言文边上标上英文注释,在“之乎者也”旁边画上标注。一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当时厚厚的教科书《A First Course In Literary Chinese》(《文言文入门》)。我们辩论老庄哲学,分析孔孟之道。老师依然是用启发思考的方式让我理解古人的哲学。我们既学《论语》选句,也学《战国策》里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也学梁启超的《少年中国学》以及孙文的《上李鸿章书》。现在看到当时做的笔记,我还觉得非常可爱。比如《邹忌讽齐王纳谏》里的“由此观之”,我在旁边标注“from this we view it”,在“熟视之”的旁边标上“look at him”。回想当时,我和同学们经常用英文激烈辩论老子的《道德经》,以及庄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在哥伦比亚大学,我既学习西方哲学,也学习中国东方古代哲学。主客两分是西方文化的特色;主客浑沌或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就总体世界观而言,西方哲学侧重“天人之别”,中国哲学侧重“天人合一”。了解中西方文化,开拓了我的视野,这对于成为一个“融会中西”的人,是必不可少的文化熏陶。
大学生活--贫穷而快乐的日子(1)
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Russ),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拉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cm,骨骼宽大,他成了我在大学期间唯一的知心朋友。我们大多数时候很快乐,在昏天黑地胡说八道中度过。
我们也搞一些恶作剧,对面宿舍一个讨厌的室友总是爱财如命,自以为是,并以富家公子自居。他身形巨胖,长得很丑,但是却认为自己很帅。我和拉斯趁他睡觉的时候把“kick me”(踢我)的小纸条偷偷地贴在他的屁股后面,白天他总是不明就里地挨踢,一脸的莫名奇妙。他视财如命,趁他不在,我和拉斯把他放在床头的零钱摊了整个屋子,然后用强力胶贴在桌上和整个地面上,他回来以后,总是大呼小叫地去捡钱。结果,才发现那些硬币紧紧地贴在地上。他只好用刀子一枚一枚地把钱翘起来。我和拉斯躲在暗处,嗤嗤地憋着不发出声音,以防笑得太大声被他发现。后来,这位富家公子到辅导员那里告状,但是他只告了拉斯,因为他和辅导员都认为“开复这么内向温和的学生不可能跟拉斯一起胡闹的。”当然,拉斯也很够意思,没把我招出来。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拉斯的电脑作业做得惊人得慢,一般总是拖到最后,还一塌糊涂,然后不得不找我帮忙。我已经习惯了做他编程作业的枪手。
有一次,他欠了一堆作业没做,我就故意没回宿舍,让他找不到我,他只好急忙跑去实验室补作业。当他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时,电脑发出了警告:“今晚11点,所有机器将例行维修,无法登录。”这意味着这家伙必须用短短3小时赶完所有作业。对动作慢吞吞的拉斯来讲,这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心理挑战。可当他写好程序,开始编译的时候,电脑再次跳出对话框:“磁盘障碍,档案已经遗失。”拉斯惊慌失措,赶紧重新做了一次,不幸再次发生,电脑报警:“系统障碍,所有文档全部遗失。请打开某某文档。”他一打开这个文档,就看到我的留言:“傻瓜,你上当了!这些障碍信息都是我骗你的。你的功课已经帮你做好了,就在你的抽屉里,回来吧!——开复。”拉斯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才知道,我盗用了他的电脑密码,并策划了这起让他哭笑不得的阴谋。
拉斯一般很开心,但是他偶尔也会沉浸在淡淡的忧郁里面,拉斯的背部经常不太舒服,所以他经常不睡在床上,而是把公寓里面衣柜的门板拆下来放在地上睡,他说这样会舒服一些。那个时候,我也经常陪他度过这些忧郁的时光。
大学生活--贫穷而快乐的日子(2)
哥大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学校一年给我2 500美元的助学金,父亲给我2 500美元,贷款2 000美元,剩下的3 000美元,都要靠自己打工来赚。刚开始的时候,我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电脑中心打工。而拉斯的情况跟我类似,他的父亲从波兰移民到美国,在美国的监狱当狱卒,收入一般,母亲是家庭妇女。因此,他在学校食堂找了份厨师助理的工作,那时候,他经常从食堂带剩下的面包和热狗回来,我们也经常能大吃一顿。
由于我们的经济状况相似,所以我们的时间表也差不多。下课之后我们都去打工,半夜我编完程,他洗完碗回来,我们躺在床上闲聊,有时候时间晚了,我们俩都饥肠辘辘,冰箱里又没有吃的,我们就去学校附近的小店里吃最便宜的炸鸡。
不过,我还是爱吃中国菜,有时候我大半夜带拉斯坐地铁去唐人街吃饭,我们要大碗的广东炒河粉,要最大份的京都排骨,炸得香香的两面黄炒面,还有各种各样的粥。慢慢的,他也爱上了中国菜,每次都吵着要去吃“rice sticks”(河粉)或者“porridge”(粥)。有一次,我们实在太饿了,半夜两点跑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要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腿,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家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蛋糕、提也不想提起“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他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叫了6道菜来庆祝蛋糕发霉。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就是指做同一样东西做得太烦了,直到让我们恶心。比如,“这个编程作业就像做蛋糕一样费劲”“看懂这个程序,比吃蛋糕用的时间还要长”等等。别人听得云里雾里,我们却能很有默契地击掌。
我和拉斯成了一生的好朋友。我们一直都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拉斯毕业多年之后,作出了非常美国化的选择,他放弃了一家美国证券所IT工程师的丰厚薪水,到德国开了一家画廊,娶了比他小10多岁的妻子。2005年,我在和微软打官司的时候,他还专门打电话跟我说:“你需不需要一个人帮你做人格担保?”我虽然很感谢他,但我跟他说自己的人格没有问题,不用他担保。他又说:“其实我也知道这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有一个朋友永远站在你身边。”
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寄给我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糖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因此,我发邮件给拉斯,感谢他从德国传来的祝福,但是让他不要再寄蛋糕给我了。可拉斯回信说,“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我一定要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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