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犯罪:名侦探推理笔记》
第26节

作者: 倾听夜雨声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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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毕恭毕敬的胡大伟,目光投向高君时,眼神中竟然滋生出一种凌厉:“是的,你把狗的基因注射到我体内,让我变成了这样一个人不像人狗不像狗的怪物,你以为我很喜欢当狗吗?还不是被你逼的。不过,自从我变成了这个样子,现在倒也慢慢习惯了。”
  “要不是我给你注射狗基因,你早就死了。”高君说。
  “苏琳,你在胡同里看到的那个人是他吗?”凌眸云问。
  “是的,我敢肯定,那个人就是他,可是,他为什么长得很像高君?”苏琳仍旧感到疑惑,甚至有点不相信当时看到的。
  “因为他带了人皮面具。地下工厂里有很多人皮面具,胡大伟制作了一副高君的人皮面具,戴在自己头上,可是,他的体态出卖了他。”凌眸云继续说。
  “凌眸云,我觉得还是不对,胡大伟一向衷心于我,他怎么会嫁祸给我?”高君这才清楚,原来世界上还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高君,你还记得廖大志吗?如果我说得没错,廖大志是他的亲人。昨天晚上,我浏览以前的新闻,据说廖大志是有一个侄子的,只是他的侄子有一天突然消失了。”凌眸云说,“廖大志当时之所以可以用匕首自尽,是因为有人协助它。”
  高君顿时有点懵了:“不可能,怎么会有人协助廖大志?我怎么不知道廖大志有个侄子,我的服务器上怎么没有这个信息。”
  日期:2015-06-14 11:41:00
  “这条信息被删除了。”凌眸云边说边看向胡大伟,“你说是吗?”
  胡大伟的脸孔渐渐变得狰狞起来,也没有那种甘当高君小弟的神情举止,他说:“好吧,我承认,廖大志是我的叔叔。之前我说,我是高君从玻璃试管里培养出来的,那是骗你的,我本来是一个正常人,可偏偏被高君注入狗的基因。我没有父母亲,只有这个叔叔,我和叔叔从小相依为命。我的叔叔虽然是个抢劫犯,若没有他,我早就饿死了。我和叔叔住在东郊的一片废墟里,靠着捡破烂根本就不能使我们活下去。夏天,酷热的天气让我们只能躲在旁边的一颗树下。冬天,寒冷的北风让我们无处藏身。一天,叔叔偶然在街边的电视上看到,有的匪徒抢劫银行发了大财,有的被关进了监狱,遭受牢狱之灾。叔叔不甘心就这么生活下去,他决定赌一把。”

  据他说,胡大伟先前不叫胡大伟,他姓廖,叫廖大伟。一个炎热的下午,廖大志手里拿着一个啤酒瓶回来了,把盒饭递给廖大伟。里面有几块红烧肉,廖大伟正准备吃,却看见叔叔一直盯着他的饭盒。当他看着叔叔的眼睛时,叔叔立即躲开了他的视线。
  廖大伟记得,他吃的盒饭里从来没有红烧肉的,今天又不是过节,也不是谁的生日,怎么突然多了两块肉出来。
  “叔叔,这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做缺德事了?”
  “哪有,叔叔今天运气好,给一个人过去开车门,人家给了小费。”
  廖大伟不信,就他这身打扮,人家躲他还来不及,怎么想到让他开车门?在他的再三逼问下,廖大志终于承认,下午回来的时候,他抢了一个老奶奶的钱包。
  用这种方式得来的钱买的盒饭,廖大伟吃得毫无胃口,虽然他已经有一个月没尝过肉味了,但他还是坚定不移地把饭盒摔在地上。廖大志看了觉得很可惜,俯下身去捡,廖大伟却将那些肉踩成稀巴烂了。
  日期:2015-06-14 11:51:00
  “叔叔,这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做缺德事了?”

  “哪有,叔叔今天运气好,给一个人过去开车门,人家给了小费。”
  廖大伟不信,就他这身打扮,人家躲他还来不及,怎么想到让他开车门?在他的再三逼问下,廖大志终于承认,下午回来的时候,他抢了一个老奶奶的钱包。
  用这种方式得来的钱买的盒饭,廖大伟吃得毫无胃口,虽然他已经有一个月没尝过肉味了,但他还是坚定不移地把饭盒摔在地上。廖大志看了觉得很可惜,俯下身去捡,廖大伟却将那些肉踩成稀巴烂了。
  叔叔给了他一个沉重的耳光,大吼道:“有本事你去弄快红烧肉过来吃吃,没本事就不要在这里耍清高。”
  叔叔患有骨头坏死症,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他们家族就有这样的病史。廖大伟也免不了这样的厄运,他的骨头坏死症不在腿上,而是在上半身,他经常夜里都会疼醒,叔叔给他按摩的时候,好些了,可睁开眼睛一看,叔叔咬着牙,满头大汗,那条已经瘸了的小腿还在颤抖不已。他们要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很难。
  廖大伟知道他们不能去抢劫一个老奶奶的钱包,但又毫无办法,便不再说话了。
  廖大志把瓶酒喝到一半,重重地摔在石头上,玻璃碎屑和泡沫洒了一地。他挽起袖子,对胡大伟说出了他的想法。

  “什么?你要去抢银行,抢银行是要被抓的。”廖大伟感到很震惊。
  廖大伟好说歹说,廖大志倔强得像一头牛一样,已经决定这么干了。蹲好了点,一大早,廖大志就出发了,廖大伟跟在他身后。
  日期:2015-06-14 11:53:00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来时,一个一瘸一拐的人头上戴着丝袜,走进银行,谁会想到,就这么一个人竟然抢劫了银行。他手上唯一的一把利器就是刀,那是切水果用的。他不知道这件事情有多大危险,五分钟还没到,警察已经包围了这家银行。
  廖大志无路可逃,随手抓起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人,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带着这个人质,他一步一步朝郊区走去,让所有的警察走得远远的,并保证一定会让人质毫发无伤。
  警察照办了,他们看得出来,这个人是个新手,肯定会把人质还回来的,而且他连银行的一分钱都没有抢到。
  到了一个树木茂盛的地方,后面是一个小山丘,只要他把人质放走,自己躲进小山丘里面,事情就平息了。可这个人质不听话,知道他是个瘸子,趁他不注意,摘掉他头上的丝袜,看清了他的脸。
  廖大志深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抢银行还是不好啊,他现在认出了我,我去自首就行了,我没抢到钱,警察肯定会宽大处理的。”他手上的水果刀已经开始松动了。

  “叔叔,快过来!”廖大伟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廖大志一扭头,看到侄儿正朝他挥手,示意他快躲到小山丘里去。
  这样一来,人质就看到了廖大伟。糟了,看到自己也就罢了,要是人质回去,说侄儿是同伙,就把侄儿拖下水了。他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杀意,一连几刀,插进了人质的身体。担心他还没死,又补了几刀。
  “快走!”廖大志放下人质,就和廖大伟进了小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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