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大志把瓶酒喝到一半,重重地摔在石头上,玻璃碎屑和泡沫洒了一地。他挽起袖子,对胡大伟说出了他的想法。
“什么?你要去抢银行,抢银行是要被抓的。”廖大伟感到很震惊。
廖大伟好说歹说,廖大志倔强得像一头牛一样,已经决定这么干了。蹲好了点,一大早,廖大志就出发了,廖大伟跟在他身后。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来时,一个一瘸一拐的人头上戴着丝袜,走进银行,谁会想到,就这么一个人竟然抢劫了银行。他手上唯一的一把利器就是刀,那是切水果用的。他不知道这件事情有多大危险,五分钟还没到,警察已经包围了这家银行。
廖大志无路可逃,随手抓起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人,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带着这个人质,他一步一步朝郊区走去,让所有的警察走得远远的,并保证一定会让人质毫发无伤。
警察照办了,他们看得出来,这个人是个新手,肯定会把人质还回来的,而且他连银行的一分钱都没有抢到。
到了一个树木茂盛的地方,后面是一个小山丘,只要他把人质放走,自己躲进小山丘里面,事情就平息了。可这个人质不听话,知道他是个瘸子,趁他不注意,摘掉他头上的丝袜,看清了他的脸。
廖大志深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抢银行还是不好啊,他现在认出了我,我去自首就行了,我没抢到钱,警察肯定会宽大处理的。”他手上的水果刀已经开始松动了。
“叔叔,快过来!”廖大伟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廖大志一扭头,看到侄儿正朝他挥手,示意他快躲到小山丘里去。
日期:2015-06-14 11:29:58
这样一来,人质就看到了廖大伟。糟了,看到自己也就罢了,要是人质回去,说侄儿是同伙,就把侄儿拖下水了。他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杀意,一连几刀,插进了人质的身体。担心他还没死,又补了几刀。
“快走!”廖大志放下人质,就和廖大伟进了小山丘。
高君听说父亲被一个抢劫犯挟持了,马不停蹄地跑到小山丘附近,看到父亲已经身中数刀,倒在了血泊中,而留给他的,是廖大志的背影。
高君暗暗发誓,这个仇一定要报。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廖大志的胆子越来越大,连续作案数起,变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子。廖大伟生活在叔叔的庇护下,经常让他不要这样做,但都无济于事。
最后,廖大伟与叔叔因为观念不和,分开了,还吵过一次很大的架。廖大伟决定自食其力,他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他的骨头坏死症状越来越严重,疼痛倒不是他最关心的,他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掩饰他体型的不正常,决定找一家工厂,好好工作生活。
命运不济,四年前,高君的工作室招人,廖大伟去应聘,高君问他什么名字,他想了一会儿,说自己叫“胡大伟”,免得叔叔找到他。
可一进入地下工厂,胡大伟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去过活死人墓,为了活命,决定跟高君一起干事。一做就是几年,叔叔的影子时刻在他眼前浮现,他觉得那时候跟叔叔吵架,是一件多么幼稚的事,自己现在不同样跟高君干着替别人打抱不平的事情吗?相比之下,半斤八两。
高君听说他有骨头坏死症,告诉他有一种药可以治疗,胡大伟欣喜若狂,当疼痛不再的时候,他意味地发现,自己有时候会汪汪叫两声,得知自己被注入了狗的基因,他简直快要疯了。不过,他又很感谢高君,至少不会那么疼痛了。
“高老板,我好想出去见见我的叔叔。”胡大伟至少有十多次发出过这样的声音。
“你的叔叔是什么样的人?”高君想的是,如果他的叔叔是个混混或者痞子,或者有一些势力,就可以让他一起加入地下工厂。
“我的叔叔…”胡大伟已经忘却了叔叔的不好,脑子里全都是他对自己的疼爱,“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安分守己的人。”
高君没有让胡大伟去见他叔叔。两年前,廖大志同样被高君带到了这里,胡大伟是多么高兴,终于可以跟叔叔团聚了。可是,当他走进叔叔,听到他和高君的谈话时,他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
日期:2015-06-14 11:38:27
“不要认,打死都不能认!”胡大伟发出了这样的呼唤,以高君的脾气,叔叔怕是活不了了,但是他一定要想办法将叔叔救出去。
高君没有给他喘息的空间,很快就带他去了玻璃房间里面,胡大伟却不敢靠近。
“你们知道吗?”胡大伟面对众人的眼光,眼睛里渗透出苦涩的泪水,声音变得极度低沉,“高君离开后,我看到叔叔在玻璃房间里,低气压使他的眼角满是血丝,他张大嘴,努力呼吸着空气。他显然已经看到了我,脸上竟然浮现出一种扭曲的微笑。我跪在玻璃门前,想赫斯底里大叫,但怕引来高君的怀疑,只得用手不停地捶着玻璃门。上天眷顾,震动竟然使挂在绳子上的匕首掉下来,叔叔最后看了我一眼,背对着我,把匕首插进了胸膛。我叔叔是个瘸子,他竟然让一个瘸子跳起来抓匕首自杀,讽刺,天大的讽刺。”
“我说,那个匕首怎么会落在他手中呢,原来是你做的。”高君不但没有一丝悔意,竟然还觉得不够尽兴。
“高君太残忍了,他果然无所不知,他竟然知道叔叔身前喜欢乌鸦,他却用乌鸦啄食我叔叔身上的肉,我很痛苦,但我不能显露出来。”胡大伟回忆到这里,几乎快要叫出声来。
“看来,我并不是无所不知,没想到你是他的侄子。”高君撇撇嘴说,“我早就应该将你也一起干掉,免得让你也跟我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样,这滋味难受吧?”
“叔叔喜欢乌鸦,我喜欢逗鸟。地下工厂是个邪恶的地方,我想去摧毁它,可一直找不到机会。高君说想和同学聚会,把我也一起拉上,没想到他的同学竟然是凌眸云。我想,我的机会来了,只有凌眸云才能够识破高君的计划,帮我实现我的愿望。于是我顺水推舟,戴上高君的人皮面具,把学鸭送给林大头。我的脸是故意留给苏琳看的,本来我是可以把体态打扮得跟正常人一样的,可那天晚上风大,衣服裹住我的身体,让苏琳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不过,我想,我做的这一些应该已经足够了,凌眸云一定会怀疑到高君头上,那我就安然无忧了,可是没想到还是棋差一招。凌眸云最终怀疑到了我身上。”胡大伟说到这里,笑着问凌眸云,“你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日期:2015-06-14 1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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