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道门徒之魇妖厌胜_告诉你真正的厌胜术!》
第27节

作者: 咸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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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是平常,我肯定得和这个女同学碰个杯,再加两个菜,好好和她聊聊,可现在听了她的话,我反而再次紧张起来。
  我开始隐约明白自己在这趟差事里的作用了。
  日期:2016-03-14 21:58:00
  最后来一个睡前小故事。
  今晚的睡前故事很机智,讲的是古代一种特殊的职业:讼师。
  讼师是一门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的职业,大致可以理解为古代的律师,但是在封建时代那种“牧民、防民”的统治思想下,讼师是没办法像今天这样光明正大的站在法庭前为代理人辩护的,只能私下里替雇主出谋划策,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参与的事务反而超过今天的律师,比如除了司法律例之外,他们也要精通侦查、现场勘查、法医学等知识,甚至在古代那种重视文字的时代背景下,讼师在写状子时要具备一定的文采,才能在有限的字数里打动法官,毕竟古代的官员都是科举考出来的,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如果看到不通顺、错别字连篇又罗嗦的状子,自然就会生厌。

  下面讲个高手讼师的故事:

  有个小康之家,家主有个表兄又穷又无赖,常来借钱。过去这家人还常周济,可是老是有借无还,没完没了,就感到厌烦了。
  有一回,这表兄狮子大开口,要借一大笔钱还债,这家人忍无可忍,就把表兄赶了出去,把大门关紧。表兄这次却是真的是欠了人一大笔钱无法偿还,在外面叫骂了一阵子后,想想自己实在无以对债主,一时想不开,就在那家人的大门口上了吊。
  家主起先不知道,后来开门出去,一看挂着具尸体,大惊失色。此时幸好天色已晚,也没人看见,于是赶紧揣了银子,去找讼师请教。
  他找的那个讼师在当地很有名,那晚正在和几个朋友玩纸牌。他向讼师叙说了来意,讼师却说:“我打牌打输了,哪里有空管你的闲事!”
  家主赶紧掏银子,讼师才说:“你这就回去把尸体解下来,别让人看见了。然后再过来,我再教你。”
  家主就回家按照讼师说法,把尸体放下来。
  回到讼师那里,见讼师打牌正起劲,见到他还招呼他坐下观战。那家主哪里有心思看打牌,连着追问下一步该怎么办,那讼师也不理睬。
  这样过了大约三个时辰,讼师说:“被你吵死了,那你就回去把尸首再挂上去吧!”
  家主大惊:“我请你是请教怎么消灾躲祸,你这不还是在害我吗?”
  讼师大怒:“你敢不按我说的办,就等着家破人亡吧!”

  家主害怕,只得回去把那具尸首再挂到原处,心里七上八下,只好又回到讼师那里请教。
  谁知讼师却像个没事人似的,笑着说:“你还真不怕麻烦哪!回去好好睡觉吧,明天有人敲门也不要理睬,等到听到县官鸣锣开道到你家门了,叫你出来时你才出来。如果县官盘问,你只要恳求青天大老爷认真检验尸体,其它不用多说。”
  那家主回去后按照讼师的教导从事。第二天一大早,地保看见他家门口的尸体,拍门叫他,他也不敢回答。地保就去官府报案。县官来检验了,衙役打门要他出来,他才出门。县官命令解下尸体,要仵作先初步检验,县官自己也上前亲自看了一下。
  之后县官问那家主:“你认识这人吗?”

  家主假装过去看一下,说:“这是小人的表兄,不知为什么死在小人家门口?”
  县官说:“他和你有仇吗?”
  “没有。”
  旁边的地保知道这户人家有钱,都想敲他一笔,连忙禀报县官:“启禀大老爷,这死者是他的亲戚,平时借过他钱,这肯定是他讨债威逼所致。”
  县官反而怒喝地保:“我亲眼查看了这尸体的脖子,上有两道缢痕,一浅一深,明显是有人移动尸体以图讹诈,想要索取钱财。你既然诬蔑这人威逼致死,这肯定就是你干的!”立刻下令将地保拿下,当场一顿杖责。转过头来对这家主吩咐:“既然是你亲戚,你就出一副棺材把这人埋了吧!这件事就这么结束!”
  下面是在下的分析:讼师对这个案子的处理方法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知道缢死案的尸检方法,然后反其道而行之。一般辨别自缢还是他缢,比较通俗的方法有几种:
  1、绳结:一般想上吊自杀的人都有足够的时间从事他喜爱的上吊活动,所以至少也得找条绳,找个能悬挂的地方,而且细心的人会打出一个确定能让自己死掉的绳结,以避免中途后悔的情况。而他杀则是仓促中进行,基本谈不上绳结。

  2、缢痕:本故事中就提到说尸体有两道缢痕,一浅一深。深的那道是生前伤,就是活着的时候被缢(不管自缢还是他缢)出的环状痕。因为我们活着的时候血液是流动的,如果长期用力压迫某个部分,会造成血液中红细胞堆积,从而出现癍、淤,这是常识。而人死后血液不流,再压迫某个地方,红细胞堆积的就少,所以这时的伤痕就浅。
  3、环境:自杀者往往选一个熟悉的、安静的地方以免被打扰,被勒杀的环境则更容易表现出随机、意外、陌生的属性。
  4、附属伤:自杀者是自己吊在半空中,虽然会有一些挣扎,但在空中很难抓到别的东西,也不容易弄伤自己;而被勒时由于挨凶手很近,在挣扎中可能会造成除缢痕外的其它伤痕,比如抓扯凶手而造成指甲破损(所以现代法医会重点检查死者的指甲,看里面有没有皮肤等碎屑残留,就可以借助现代科技辨别出很多线索),又或者凶手为增加勒的力量而用膝盖抵住死者脖后造成的红淤。
  其它还有很多,但比较专业又很枯燥,不多说了。总之如果你想勒死谁,只要避免上述几条,那你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故事中,讼师就是利用了第二点,故意搞出了一深一浅的缢痕,让县官上当。可见在古代做律师,综合素质要更高啊。另外,我很喜欢这故事里的讼师,在玩乐中都把一件命案轻松解决了,而且也不特别违反道德,毕竟那个死者确实是自杀的--------好稀饭这种聪明又潇洒的类型哟!

  还有两个故事,情节有些类似,只是表现讼师文采的剧情多了一些:
  故事一:
  说王某借钱给一个寡妇,好久没还,就忍不住责备了她,那寡妇羞愤难忍,便在夜半时在王家门口上吊了。当时适逢大雷雨,也没人看见。
  第二天早晨王谋发现后,也赶紧去请教讼师。讼师说:“快给她换鞋子。”并做了状词,其中最人注目的一句是:“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两足何以无泥?”意思是说,这么高的门,一个女人怎么能自已完成上吊的事?夜里雨这么大,两只鞋居然没沾上泥!就是在把疑点摆给官府看:明摆着,这是有人移尸陷害啊。
  官府果然上了当,判王某出钱买棺材葬掉死者,其它就没在追究。
  故事二:
  和上面的故事大体一致,只是死者成了一个年轻女子,于是此案中的讼师也出了换鞋的主意,造成有人移尸图害的假象。他的状词最关键的一句是:“弱质闺姝,黑夜焉知汤门?连宵春雨,香钩初未沾泥?”香钩,代指女子的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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