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中的韩信与那个时代》
第54节

作者: 经天纬地烟雨江南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6-04-23 21:49:59
  123节。三十四章 成也萧何
  事以至此,韩信被萧何的诚意所打动,感动得热泪盈眶一塌糊涂,能不感动么,自己还没证明是“国士”,萧何就以国士待之。韩信的内心震动不已,脑海中回荡着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没想到一语成谶,多年后终究因这位知己而死)。此刻盛情难却,走是肯定走不了了,那么就“夫妻双双把家还”。
  流传千古的佳话“萧何月下追韩信”就这样有了个还算完美的结局,但此时有一个人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汉王刘邦很烦躁,自从项羽入关中后日子就没有舒服过,鸿门宴上的惊魂,被逐出关中的憋屈,就连到汉中,也事事不顺,一路上崇山峻岭路途艰险,将士还不断逃亡,简直是流年不利。
  但这些刘邦都能忍了,可是当听到手下的人来报说丞相跑了,再也坐不住了,其他人跑了就跑了,萧何可是革命元老啊,那可是从沛县起兵就追随自己的人,怎么会一声不吭地就走了呢(吭了声谁还能走)。关键是萧何不仅仅是个普通的老干部,还是刘邦在内政方面最为倚仗的人,刘邦能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能坚持住,没有倒驴倒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萧何在竭尽全力治理汉中,维持政局。
  刘邦不相信萧何会抛下自己独自逃跑,派人再三确认,甚至亲自去丞相府查看,但都找不到萧何。据守城士卒说到丞相出门很急,轻装简从,打马飞奔而去。
  似乎萧何真的走了,刘邦失魂落魄,魂不守舍,加之最近手下逃亡不断,感觉众叛亲离、穷途末路末亦不过如此。
  失望至极的刘邦回到王宫,舞姬摇曳的身姿也没了吸引力,只叫人拿酒来,似乎想合格酩酊大醉麻痹自己。
  且说过了一两日,突然又手下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有人打搅了自己的兴致,酒意正浓的刘邦见状怒上心头,大声呵斥到“成何体统”,却见属下不为所动,似乎没看见他们的上司很不高兴,直呼“启禀汉王,丞相回来了,丞相回来了”。
  “你说什么?嗯---”刘邦突然酒醒了,感觉起身,害怕萧何又跑了。
  萧何去见刘邦,刘邦见到萧何又喜又怒,本来想轻言细语问下萧何为何出走的,结果本性难改,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破口大骂:“你为什么也想逃跑?”

  萧何说:“我不是逃跑的人,我是去追逃跑的人去了。”
  刘邦下意识地问他:“你追的是谁?”
  萧何答道:“韩信。”
  刘邦听后,很不以为然地说:“滚犊子,逃走的将军有十多个了,也没听说你去追过谁,怎么偏要去追韩信?这明明是在骗我!”

  萧何说:“韩信不一样。”
  刘邦很好奇:“怎么不一样了,难道他有三头六臂(哪吒表示这货不认识),还是管仲、乐毅在世?”也亏得刘邦身居高位后,恶补了一些文化,居然也会装模作样引经据典。
  萧何说:“那些将军都容易得到,可韩信却是当今数一数二的杰出人才,跑了就再也没有第二个了。大王如果只想当个汉中王,没有韩信也就算了,反正也用不上他;如果要准备打天下,那就非用韩信不可。就看汉王您到底准备怎么样?
  ”
  刘邦说:“寡人何尝不想东进,谁肯一辈子待在这里?”
  萧何说:“既然大王决定出汉中,那就请大王重用韩。能重用韩信,他自然会留下;如果不重用他,他终究会离开的。”
  刘邦挥挥手说:“就依着丞相,让他做个将军,怎么样?”
  萧何说:“叫他做将军,他还得走。大王若只是为了安抚臣等而迫不得已启用韩信而不给予信任,那还不如不用。 ”
  刘邦没辙,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怕了这帮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说到:“那拜他为大将军怎么样?”

  萧何说:“如此甚好。”
  刘邦当场就让萧何去召韩信来,马上就拜他为大将军,你看我说话算数,你不会再三心二意,哪天动不动就跑了吧。没办法,刘邦心理也没底,此时的韩信还没有展现过自己的卓越才能,压根就没有领兵征战的经验,哪有什么功名在身。也不是完全没有名气,至少刘邦这种一到南郑就深居简出醉生梦死的人也知道自己手下有个“胯下小儿”。
  萧何直率地说:“大王向来傲慢无礼。拜大将军是件大事,岂能当儿戏,怎么能像使唤小孩子似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大王真要拜韩信为大将军,先得命人造起一座拜将台,选个好日子,大王还得沐浴更衣,亲自戒斋,然后隆重地举行拜将仪式。这样,才能让全体将士都能听从大将军的指挥,就像听从大王的指挥一样。”
  刘邦说:“好吧,我都听你的,请你去办吧。”
  萧何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刘邦能不能听进自己的劝告拜韩信为将,其实他来的时候内心也没有底,别看他在韩信面前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现在,终于好了,一切问题,似乎都可以慢慢解决了。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