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之路[GL]》
第9节

作者: 猴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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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得是宋仲基本人。”小迷糊说。
  “那你两谈对象能带上我不?我想做小白脸,求包养。”
  “你要做宋仲基的还是我的?”
  “当然是你的了,我对宋仲基不感兴趣,我喜欢女的。”
  “那你喜欢宋慧乔?”
  “不喜欢宋慧乔那型的,韩国女星我最喜欢全智贤,可她不适合**人适合做姐妹,如果是爱人的话我选金泰熙。”
  “金泰熙是谁?”

  “问老师去。那个你要是和宋仲基好了也行,但你得让他给我介绍金泰熙。到时候你和你的宋仲基我和我的金泰熙。”
  “不行,咱两也不能断,到时候咱们四个。”
  “四角恋呀?!你的心真大,对了你还有一个尖锐的问题是啥?”
  “就是如果出轨了,能不能原谅对方。”
  “当时我肯定不能原谅,事后我应该可以。”
  “那你是不够爱我吗?所以能原谅?”
  “笨蛋,就是爱才能原谅呀,谁还没点错,我爱你我会原谅你,但时间可能有点长。”
  “那我是不够爱我前任了?亲爱的你真好,我也原谅你。”
  “啥意思?我还没和金泰熙好呢。”
  “亲爱的,咱两去韩国找宋仲基和金泰熙去吧。”
  “行。你先去,你先认识宋仲基,否则我认识不了金泰熙。”说完我两哈哈大笑,这大半夜的估计隔壁听到都得慎得慌。
  “亲爱的你会不会yy的时候把我想成金泰熙呀?”
  “不会。”我都不记得金泰熙长啥样了。

  “那你抱我,但是不能把我想成金泰熙。”她边说我边从背后抱着她。
  “你会不会yy抱你的人是宋仲基呀?”我问。
  “当然不会。”她回。
  然后两个人一直保持拥抱的姿势睡觉,我感觉自己要睡着了,小迷糊突然飞来一句。
  “其实我以前喜欢的是李准基,最近才喜欢上宋仲基的。”

  我把小迷糊脑袋掰过来,看着她说:“亲爱的,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你,我爱金泰熙好多年了,一直没变过。”结果说完两个人又哈哈大笑。这大晚上过的,脑洞真没少开。
  早上起来,媳妇边穿衣服边说,“那个宋啥?”迷糊性格又来了。
  “宋仲基。”哎嘛,睡一觉就不知道爱谁了,我提醒她。
  “哦对,宋仲基真帅。你今天陪我去公司吧。”这话锋怎么转的这么快?大早上的脑子有点跟不上。
  “不去,你上班我去干嘛?”
  “你在附近逛街看电影呀,我中午可以陪你半小时。”她诱惑我。

  “不去,不去,我的灵魂会陪你上班的。”
  “我不在家,你会不会想金泰熙?”她的执着劲又来了。
  “不会。”我发现了,昨天晚上的问题都是坑呀。咱就随口一说,估计小迷糊今天在电车上得百度金泰熙。
  日期:2016-04-09 12:31:09
  关于花钱。
  我不知道别的普通蕾丝家庭是怎么用钱的,但和小迷糊在一起以后,小迷糊的观点是一家子的钱必须放在一起花,甭管是谁管。她数学不好,所以这事一直我管。平时就给她一张信用卡,然后每次取完现金都是她一半我一半,她除了吃饭喝水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我其实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上班就是吃饭喝水。我每个月负责用她的工资卡交各种费用,然后生活费各种吃喝玩乐都是刷我的卡。我的观念就是她名下没房,我得给她多攒钱。

  刚认识半年的时候买的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所以每个月她的卡我除了交基本费用就不用,都给她存着,直到前几个月首付两成的政策一出,我立马决定再买一套,然后派她回去买房,这次是以她的名义。其实我一直想干这件事,今年总算成行。小迷糊有了自己的房子可高兴了,天天查房价,我有时候被她叨叨的不行不行了,直到吵完一架她才消停下来。
  买完房身上背了一身债,每个月扣房贷,花钱风格又不一样了。我们家和别人家不一样,自从买了房我们家就跟完成重任一样,虽然还有那么多贷款,但是花钱更敞开了,不像原来还琢磨买房的时候那么小心翼翼了。主要我两都认为欠银行的钱没事,不欠朋友的钱就行。
  小迷糊整天算干到哪年退休,干到哪年卖掉一套房出去旅行。她的主义还挺正,也不知道从哪看来的。她说觉得人这辈子最精华的就是60岁之前,过了60岁,体力下降,走不动了,吃东西都不香了,所以她要把我们的钱在60岁之前都花完,我觉得想法不错,可是60岁之后我们要喝西北风吗?人家又开始盘算了,说在两个国家都交社保,还有商业保险,年纪那么大了也吃不了喝不了玩不了了,也不花啥钱,再说也没有孩子,活那么久干嘛?把人生最有意义的这些年活好就行了。这话说的我觉得是对的,可我只赞同一半,因为她的数学不好,她没算对。

  日期:2016-04-09 18:18:13
  难得我自拍,给加班中的小迷糊发了照片。
  竟然说:“假如手机后面是宋仲基的脸。”

  这是逼我把金泰熙的照片做手机桌面的节奏吗?
  日期:2016-04-10 09:46:34
  生活习惯需要互相包容。先说说洗衣服这件小事。
  在洗衣服上我以前有强迫症。我一般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扔洗衣机,因为衬衣袜子啥的是每天都要换的,所以回家都是直接扔洗衣机,放外边会觉得很乱,外裤一般穿两到三天换一次,所以到点了我就扔洗衣机。小迷糊不是,她回家会先在沙发上坐会,然后再脱衣服,所以衣服袜子不是在沙发上就是在地毯上,房间显得较乱(谁说处丨女丨座爱干净的?这是没跟处丨女丨座过过日子),她的衣服也不会只穿一天就洗,她得搭配着穿,怎么也得穿两次才洗。她觉得天天洗,衣服会坏。在我看来这就是谬论,你又不是天天穿同一件衣服,也不会天天洗同一件衣服,怎么会坏呢,不过人家就是不,没办法,所以我忍。日子长了我这懒人被她带的更懒,我回家也不直接扔洗衣机了,也往沙发地毯上一扔,不过我还是不能忍受同样的衬衣穿两次再洗(我总认为衣服穿多了,洗衣机就洗不干净了,总认为穿一次就洗的衣服洗衣机才能洗干净),所以不扔洗衣机的后果就是沙发地毯上都是衣服。到了周末洗衣服的时候,沙发地毯才会露出原来面貌。

  其实我还有一种强迫症,就是看到沙发上的衣服就爱往洗衣机里扔。我觉得干净的衣服是放在衣柜的,放在外边的都是脏的穿过的。除了棉袄和风衣这类,其它衣服只要穿过一次我就得扔洗衣机,小迷糊开始不知道我这样,后来她总找不到她的衣服,就会问我她的衣服去哪儿了,我再指指阳台,然后一看她的羊毛衫啥的都被我洗了,她就抱怨都变小了,禁止我随便扔洗衣机。我也学乖了,洗之前会问她一下,不准洗的就挂起来,不过她要不在家我就都给她洗掉,嘿嘿嘿。

  我虽然很喜欢扔洗衣机,但是我不喜欢倒洗衣机的小盒,以前总是忘记。小迷糊在这事上她有强迫症,规定我必须洗完衣服第一件事要倒盒子,我常常忘,常常被她咬(嗯,她说不过的时候爱咬人)。现在虽然还做不到百分之百倒盒子,但被她教育的可以做到百分之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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