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参佛习武,女儿身做男儿事,我二十年的传奇之路》
第47节作者:
弘方一清 日期:2009-11-03 17:39:34
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早早的起床,梳洗完了之后,师父已经把饭做好了。因为是第一天上课我怕迟到,虽然师父一直嘱咐我慢慢吃,但我还是匆匆的扒了几口便放下了碗筷。师父最终也没有说什么,轻轻的摇了摇头,师父帮我把书包背好。书包里面的一个精巧的小网兜里装着一个玉米面菜团,那是我中午的午饭。
“弘方,路上一定要慢点,知道吗?”师父知道我不会和村里的那群同学们一起走,也许我也是唯一一个跑步上学的初中生,也不会有人肯和我作伴。家里唯一的那辆重自行车太重了,我尚不抵它高,更不用说骑了。
我出门的时候才刚刚六点半,师父站在路口目送着我远去,我调整好气息开始沿着小路慢跑,当我跑到一个拐角路口的时候,在转头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师父向这边凝望的身影。偷偷的藏在拐角处,一直等看到师父转身离开,我才又调整好呼吸沿着马路欢快的跑着,就像我平时的晨练一样。十三里路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路程,再加之小路又有些崎岖不平,我走的并不是很快。九月份,一个略带了萧索的初秋,我穿行于一块块已经播种了的田地中。蓬松的土壤不时的灌进我的鞋中,让我不得不停下来把鞋里的土磕出。和那些骑自行车的同学们不同,我走的是一条几乎可以说是人烟罕至的小路,路上要穿过一条大沟和一条蜿蜒的小河。那天我是从大沟上的一根粗大的铁的输水管上跑过去的,因为新奇,我来回的跑了好几个来回,才又趟着清晨的露水沿着小河边向着学校跑去。我很喜欢通往我们学校的那条木质的小桥,趴在桥沿上看着鱼儿在清澈的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
当我到达学校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学校里的门卫老大爷正在大门口“哗哗”的扫着学校的那条青砖甬路,看到我大爷有些惊讶
“娃娃,大早上的你来这里干什么?”大爷大概根本不知道从昨天开始我已成为了这个学校的一名学生;成为这个位于旷野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破落学校中的一员。
“我来上学的,初一一班”我的脚步稍微一滞,在大爷新奇的目光中走进了寂静的校园。现在还很早吧,学校里很安静,甬路两边葱茏的大槐树上落满了叽叽喳喳的麻雀,几缕清晨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枝斑驳的撒落在甬路上的落叶上,显得有些苍凉。学校里所有的建筑都是青砖盖就的瓦房,一趟一趟的砖房整齐的前后排列着,点缀着茂密的大槐树,的透漏着些许的沧桑。初一一班的教室门还锁着,昨天班主任老师将两把钥匙都分给了附近村的两个男生了,面对着铁头将军,我只能等待。因为昨天一直没有出教室,对这个学校我充满了陌生和新奇。背着书包我四处的瞎逛着,办公室、教室、厕所、操场,其实这个学校真的很小。转了一圈仍然没有人来,我便在空旷的操场上练了一会功夫。等我擦擦汗水回到教室的时候,教室终于开了,里面只坐了一个男生,虽然我没有多大的印象,但是我隐约的记得他也是昨天嘲笑我的其中的一个。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静静地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静静地默念了一会儿经文,我拿出书包翻出语文书浏览的看了起来。我一向喜欢古诗文,喜欢那优美含蓄的意境,喜欢那畅快淋漓的激越,喜欢那气势磅礴的厚重。读古诗文每每都会让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嗨,借我只笔用,今天忘记带笔了。”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男生已经从后面来的了我的座位旁边,他那命令式的口吻让我反应了好半天,才意识到他在向我借笔。可以说从一开始学写字,我用的便是毛笔,师父平时大多也都是用毛笔写作,无论是写字、还是算术、还是抄写经文。受师父的影响,我几乎没有用过其他的笔,后来上六年级的那半年,爸爸教我学会了用铅笔,但是在寺里我还是习惯于用毛笔,我喜欢提笔悬腕写字的那种让人沉醉的感觉。也是因为家里不宽裕,我的书包里只有一只圆珠笔,那是爸爸昨天刚刚送给我的。
“我只有一支”我惊讶于他的举动,同时也感到有些自责。难得我可以有一个帮助别人的机会,但是我却无能为力。
“小气”那个男生没有再说什么,撇了撇嘴出去了。刚刚还很好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伤感和糟糕,伤害总是这么不经意的到来。
当同学们都陆陆续续的来的差不多的时候,人们开始把自己带来的馒头、包子等放进讲台上的簸箩里。因为这几年风调雨顺,年景比较好,一般的人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坐在第一排我看到簸箩里放的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白面馍馍。犹豫了很久,我还是将我的玉米面菜团放了进去。我并不自卑,也并不因为自己比别人吃的差穿的破而感到难为情,我的犹豫只是源于我不想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青涩和无知让正处在少年时期的人们疏忽了宽容、仁爱和同情之心,自我的张扬和妄图引人瞩目的虚荣,很容易让这些冲动的叛逆少年们用伤害别人的手段来达到自我展现的目的。我清楚地知道,特立独行的我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被他们用来大肆的宣扬,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校的生活太单调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展现自己、宣泄自己。
当最后一个同学把馒头放进簸箩里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快上课了。因为是第一节课,班主任老师来的特别早,他指挥着几个男生把馒头倒进一个大网兜里,然后扎好抬到伙房里去加热。
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语文课,老师在讲台上一板一眼的讲着,下面的同学看似聚精会神的听着。老师似乎很喜欢点我名来回答问题,虽然我不喜欢被点到但却只有无奈,有时候与众不同真的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奶奶曾经说过“树大招风,人表现得太优秀了会招人妒忌。”到了初中我才深刻的体会到了奶奶的话的含义。一如爸爸所说的“枪打出头鸟”,老师的青睐,不知不觉中却给我带来了诸多的麻烦。
也许我算不上是好学生,班主任老师的课,我几乎没有听。不是老师讲的不好,亦不是我不想好好学习,只是老师讲的我都已经理解了。重复的去学习已经理解了的东西,既是对时间的浪费,也是对老师讲述的一种浪费,所以我并不认为这是对老师的不敬。整整一节课我都在看后面的一些课程,那些是师父不曾给我讲过的,也是我不曾仔细揣摩过的。中间老师也许感觉到了我的走神,点了我好几次来回答问题,每一次同桌都好心的小声帮我把老师的问题重复一遍。我的回答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但至少是正确的,我从老师的口气里能感受到一丝的不满还有无可奈何。我很感激魏美玉,这个永远都认真听讲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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