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殁流年(刑事科学+犯罪现场+推理探案+法医)》
第7节作者:
纨纸 “你好,”他从容落座,开门见山道,“我想关于刘曦茜的事情,已经有其他警官来问过话了。”
“是啊,小茜的事,真的是没想到,”皮经理搓着双手,表现出一脸的惋惜,“她可是我们公司最红的平面模特之一,年纪轻轻就这么没了,真是可惜!”
“我就直接问了,”陆博垣懒得搭理他的客套话,从夏岚手里接过刚刚打印好的照片,推到他的面前,“照片上的这几个男人,不知道皮经理认不认识?”
虽然已经经过了简单的截图处理,但那皮凯秋也不是瞎子,还是能看出这些照片是在什么情况下照得,他的脸有些发红,尤其是在看到几张男子裸露的身体和那个阴囊环特写时,表情更是尴尬到不行。
“这两个是认识的。”
他拿出其中两张,递到陆博垣的面前,其中一张,正是周志廷。
“这是阿明,哦,他以前叫周明,现在叫周志廷。”
“他以前是你们公司的?”
“对,他那时候还不红,”他咬了咬嘴唇,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小茜和他交往过,不过后来分了,具体原因我不太清楚,不过我听说,好像是因为那时候阿明搭上了一个女制片,后来他还跟我们公司解了约,改了名,去当了演员。”
“那这个人呢?”
陆博垣指了指照片上的另一个男人,黑色短发,单眼皮,耳朵上还戴了个银质耳钉,倒三角的身材,手臂上还有个翅膀状的纹身,上面写了两个英文字母,AK。
皮凯秋看着他,表情非常的奇怪,半晌,才缓缓道:“是我。”
“什么!”
夏岚大叫。
他这话说完,别说她了,就连一直处变不惊的陆博垣也明显愣了几秒。
试问谁又能想到,照片上这个小眼睛的帅哥,竟然就是面前这个白胖子!这简直……简直比看到尸体时,都更令人震惊!
“皮经理,你知道欺骗警方是什么罪名吗?”
就在夏岚还处于放空状态时,陆博垣问道。
皮凯秋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地,额头已经开始冒出汗来。他不再解释什么,直接站起身,开始脱衣服。
陆博垣没有阻止,夏岚更没有,因为此刻她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还在看着桌上那张照片发呆。
不一会儿,他已经脱得上半身只剩下了一件短袖T恤。他撩起袖口,露出那因为肥胖而变得走形的纹身。
翅膀还是那个翅膀,但现在这个形状……怕是飞不起了。
至于AK那两个字母,K则已经消失不见了,转而改纹了R。
他给他们看过自己的纹身后,又慢慢地将衬衫穿上,然后坐回座位,尴尬地笑了笑,“我的英文名字叫Alex,小茜的英文名是Kristen,其实……我俩以前也曾经交往过,后来分了手,我就把K字给改了。”
呵呵呵,这个R,怕是新欢的缩写吧?夏岚扶额,此时她满脑子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贵圈真乱。
“这是多久以前?”
“大概……六年前吧?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其实我以前,也是个模特。”
“你说六年前?”陆博垣看着他,“可是我们有证据证明,这几张照片,是她近一两年才存进手机里的,这么说来,你被她威胁了?”
日期:2016-02-05 10:21:09
第七章:排除嫌疑
皮凯秋不说话,但无疑等于是默认。
“你是怎么知道他被刘曦茜威胁的?”
事后夏岚曾经问过陆博垣,他的回答,简单而明了。
“他们两个交往的时候,皮凯秋应该是刚刚出任这家公司的经理没多久,一个模特公司的经理,很少有不去潜规则手下嫩模的,六年前,刘曦茜也是刚出道,为了上位,也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这种事,本就是这个行业里不争的事实,但是谁也没想到,皮凯秋竟然认真了,以至于,他还在手臂上纹上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但是好景不长,刘曦茜的事业走上了正轨,又交到了周明那种帅哥男友,而皮凯秋则因为越来越好的经济基础,导致身材越来越走样……当然,也不排除他后来有了更多的选择,所以俩人和平分手,他也因此将俩人名字缩写的纹身洗了下去。”
“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有什么值得威胁的呢?”
“你别忘了,六年前,刘曦茜只有十六岁,甚至可能当时还不到十六。皮凯秋去年才结的婚,他肯定不想自己的太太知道他潜规则过手下的嫩模,而刘曦茜就用当年的照片勒索他,让他给自己封口费。”
“你怎么知道他去年结了婚?”
“他的戒指,他无名指上戴着婚戒,应该是变胖以后才买的,因此尺寸还算合适,并没有太勒手,而且你有没有注意他那个后改的纹身,也就是那个R,那个字母明显是最近才改的,他因为身材走样,之前的纹身已经有些变形了,但是R没有,说明是最近纹上的,另外,他办公桌上的台历,九月十九日这天画了一颗星,旁边写了周年两个字,还个电话号码,我刚刚用手机上网搜了一下,是个花店。”
夏岚看着他,觉得他简直是个妖精。
“不过,他应该不是凶手,”陆博垣对夏岚说,“无论从哪一点来说,都不太可能。”
“哦,为什么这么肯定?他明明被勒索过,所以有作案的动机啊!”
“首先,他们分开已经很久了,就算因为这件事被勒索,也是发生在他结婚以前的事,距今也有一段日子了,犯不上为此杀人,其次,他昨晚根本没有在案发现场,而是出去应酬了,因此在时间上,也不具备作案的能力。”
“你怎么知道他昨晚去应酬了?”
“他的衬衫,其实刚刚见到他的时候,我第一感觉是,他很颓废,黑眼圈也比较严重,虽然他刮了胡子,也用了很多古龙水来掩盖身上的味道,但是我还是能闻出他身上的烟酒味儿。就算他是从事娱乐方面的工作,可身为一个高管,不可能大白天上着班就跑去抽烟喝酒,弄得浑身都是味道。而且他刚刚脱上衣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衬衫腋下的汗渍,他确实胖了一些,也容易出汗,但是汗渍的痕迹有两处,颜色也不太一样,这是因为他昨天就穿了这件衣服,没有换,所以今天的汗渍和昨天的重叠了。”
“可是,这也只能证明他昨天没有回家,没换衣服啊!说不定,他就是夜里喝多了,临时起意,才去杀了刘曦茜。”
“他的衬衫领口有几处口红印,胳膊上还有一条血痕,还没有结痂,说明是新抓上去不久,这些都是昨晚欢爱过得证明,林曦茜的指甲里没有他的皮下组织,而且抓痕在他手臂内侧,如果真的是他用靠垫捂死了刘曦茜,反抗的话,被抓伤的部位,也应该是手臂外侧,所以理论上,说不通。”
“所以你才没有问他案发时间在哪里?”
“是的,而且这些话,上午其他警官来询问时,已经做了笔录,不过他当时给的回答是在家,和老婆在一起。”
“他这是给假口供啊!”
“是,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他确实不具备作案的时间,所以排除了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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