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拼图——凶残命案引出惊人阴谋》
第9节

作者: 危子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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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海莲正好拿着几份材料走回来,听见那几声咆哮,朝我翻白眼,说嗬,嗬嗬嗬嗬嗬!他当副队长?他要是能当副队长,我们局里扫地的骆阿姨都能当局长你信不信?
  我还真信。
  她这话提醒我了,白亚丰真不是个聪明人,三不三会犯蠢,而且犯起蠢来都不是一般二般的蠢,据说他当刑警的这几年里,已经有两次让凶手从眼皮子底下溜走的经历,有一次还是他好心好意给送走的。我本来想叫胡海莲找个靠谱点的丨警丨察跟他一起去,但话没出口,突然冒出点私心,怕功劳被人家抢去,他里里外外又白忙,所以权衡几秒钟,掏出手机给王东升发了个短信过去,让他找个靠谱的人跟白亚丰出任务。

  王东升是鉴证实验室的头,特别特别好而且是特别特别牛逼一人,他能从尸体上的蛆虫长成期判断死亡时间和可能的死亡地点,还有一双火眼金晴,只要他到现场,就基本不会遗漏任何跟犯罪有关的东西,我有阵子闲得无聊专门找鉴证方面的闲书来看,一边看一边还找他讨教,他总是一边给我讲一边唉唉叹气,你呀你呀,好好一漂亮姑娘,看点什么不好,非看这个。

  很快,王东升回短信过来,说他正好有时间,能跟白亚丰一起去,问我有什么要注意的。我说大扳钳、胶鞋之类的,做鲁米诺测试。他说好。
  短信一来一往,干脆利索,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废话,我不知道有多喜欢跟王东升打交道,看着岁月静好一男人,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常常一步就到位,跟早就排练过几百遍了似的。听说他背景来历很深,父母兄弟都是做刑侦的,有个堂伯父在香港做法证。
  日期:2016-08-15 16:12:00
  7、深度分析

  发完短信抬头见胡海莲站在我对面正看桌上的卷宗,惊奇了一下,说咦,你不是到乡下去支援抗洪抢险了吗?怎么又冒出来了?她头也没抬,说车子刚开出,就接到电话说不用去了,付队长正赶回来。说完问我怎么缺一份卷宗,不是有三桩凶杀案吗?我说被白亚丰拿走了。她哦了一声。过了半分多钟突然反应过来,猛地抬头瞪我:他抓凶手去了?你找到凶手了?我靠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做到的行不行?你教教我让我也破……

  她话没说完,外面有人敲门找她,说花桥镇这二十年的失踪人口名单已经出来了,要她去看看。她没办法,看我一眼,走了。我听见是花桥镇泥石流冲出来的那具麻袋白骨案,就懒得跟她凑热闹。
  这时候我哪里能够想到那件白骨案会跟我有天大的关系,我就是个半仙也算不到这么细致。
  我继续呆在会议室里研究案情,直到纸上的字越来越模糊才发现天色渐渐暗了,而且外面又开始下雨。一楼大厅里值班的丨警丨察给我买了晚饭送上来,说是刘毅民打电话吩咐的。我问他刘毅民在忙什么,答说在做沙湾河下游河滩上发现那具尸体的背景调查,另外还有拨警力去查那具被捅了七刀的无名女尸的身份,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太大的进展。

  我一边吃饭,一边还在看卷宗,这边是往嘴里送的食物,那边是血淋淋的现场照片和惨不忍睹的尸体照片,这么不协调的事物,也能在同个空间共存,还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我第一次去解剖室看解剖时,白亚丰和刘毅民都对我的镇定和沉着大吃一惊,只有王东升不觉得奇怪,他后来跟我说,这是一种精神强大的表现。他说只有精神强大的人才能控制感官专注于该专注的事,不受外界环境、视觉、气味等因素影响。这也是我觉得王东升厉害的地方,他似乎什么都懂,什么都能接受,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小小地怀疑一下,他的身份和存在是否真的如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

  关于我能够从容应对血腥命案现场这件事,别人我不担心,唯一需要担点心的是付宇新。两年前那次,我跟他们一起出任务,水塘里面捞起一具泡得发白肿胀的尸体,五官扭得完全没有人样了,眼珠子晃晃荡荡挂着,白亚丰当场吐,胡海莲走都不敢走近,连付宇新都有点不能接受,脸色发白,只有我没有反应,几乎立刻投入现场勘查中。付宇新因此对我留了个心眼,虽然嘴上不说,却时不时在暗中观察我的举动,让我觉得他可能在心里怀疑我是个超级大变态,挺不是滋味的。后来再有类似的情况,我就想假装一下,但怕欲盖弥彰,况且我估计我的演技很不怎么样,恐怕弄巧成拙,所以干脆还是随便了。说真的,早在刚认识白亚丰时,我就警告过自己,要尽可能把自己掩饰得跟个普通的二十来岁的姑娘一样,跟上时势,跟上潮流,并且还要懂得示弱,不能比人家聪明了,还比人家镇定,还比人家能接受那么恶心的事物,要是样样都比人家强,人家就会觉得,我不正常。

  我最怕的,就是有人发现我不正常。
  因为我真的不正常。

  要一个正常人装疯容易,撒泼打滚冲着人傻笑假装不记事就行了,但要一个不正常的人装正常,难度就有点大。好在身边这些人大多都对我没有敌意和警惕心,偶尔几次疏漏,也都对付过去了。
  挺辛苦的。
  我在努力地寻找剩下这两桩案子之间的共同点、相似点或者连结点,如果真的是连环凶杀,就应该有这些东西。共同点或者连结点可能存在于受害人的深层背景资料和社交关系中,但相似点往往会在命案本身中出现,比如,相类似的凶器或者相类似的惯。
  好像有点困难。
  首先“七刀案”的凶器是把二十四公分长的西瓜刀,就随随便便扔在尸体旁边,没有提取到指纹,但现场还留有一件黑色L码的女士风衣,从大小和风格上看不会是死者的,死者的随身物品不在现场,所以身份不明。那件风衣应该是凶手的物件。
  另外“火烧案”现场也没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指纹,可装有受害人身份证件的包却扔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给丨警丨察省了不少时间。他们找到骆波凡家,取来他平常用的牙刷做DNA对比,结果吻合。所以从环境证据和痕迹方面分析,两件案子好像真的各自独立,互不关联。
  我觉得“火烧案”的凶手好奇怪,如果他把受害人的包带走,仅凭油桶里一具烧得跟炭样的焦骨,丨警丨察恐怕只能当悬案给搁起来。可他偏偏把最重要的身份证件留在现场附近,弄得好像故意要让丨警丨察知道死者的身份似的。仔细想想,真的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就得等死者的背景调查到了才能分析。
  “火烧案”的凶手是高大强壮的男性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那只皮包里有一份死者近期的体检报告,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身高178公分,体重120公斤,算是个结结实实的大胖子,要让一个女人将这么重的大胖子弄到河滩上去烧死,可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河滩上都是大的小的乱石堆,车子开不过去,只能用扛的或背的。一千多米铺着乱石的路,要我扛着他走,恐怕也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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