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发生在我身上一辈子难以忘记的灵异经过---真人真实》
第1节作者:
老一辈的人 日期:2017-06-12 15:58:54
今天是2017年6月12下午15:49分,身在一个小城镇里,我听着洗涤心灵的佛歌,享受着这一刻,享受着这一刻心灵的宁静,也想着那一段难以启齿却又久久不能忘怀的事情,那是一段糟糕的人生经历,那是一段让我现在想起心都微微跟着起波澜。起波澜,我没有什么文凭,岁数也不小了,偶然间看到了天涯论坛莲蓬鬼话板块,看着这上面有很多的跟我相同的遇到的灵异事件的人,也都述说着自己的灵异故事,吓人的经历,也有写小说的等等....我感到我也是个人,我也想把我经历的事情说出来让大家也了解了解,就当是为了我自己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中,留下一个我存在过的痕迹……。
日期:2017-06-12 17:08:57
我没有什么文凭初中文化,打字比较慢,还有错别字,希望你们见谅,我今年37岁,眼看着快40岁的人呢,黄土埋半截了,现在生活在一个小城镇里做的是卖力气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是也蛮开心的每天,还没成家可能是我之前做的一些事情有一些过分导致现在遭报应了吧,镇上有个寺庙,每天有时间我都去烧香拜佛。日子过得还算可以,算了不说这些了,说说当年的事情吧。
日期:2017-06-12 17:30:26
记得那一年我16岁,初3,农村孩子,上学普遍都比较早,没有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父母也都是从小不是那么太管孩子,那个年代就是这样,孩子也多,每家都是孩子成群,那个年代爷爷奶奶父母的想法就是多生孩子,家里以后好有能抗的动家里担子的。我们家我父亲他们哥儿6个姐3个,9个孩子。我的大爷跟二大爷中年的时候夭折了。那时候小我也不记得他们张什么样子了,到现在也是他们的孩子我也都不联系,因为我比较孤僻。16岁那年我辍学了,因为一场打架。当时我还在上学,早年是个好学生,小学年年考试全校第一,后来因为上初中,朋友圈大了,生活环境也边了,认识的人多了,而且我还是属于那种,好奇心挺重的人,一来二去就跟学校的混子,混在一起了,抽烟,打架,撩姑娘<那个时候撩姑娘,不像现在,没这么开放,那小姑娘就是被一群人一直看,脸会很红。都不会走路了>就这样我的成绩慢慢的下滑了,有点累了,休息会。
日期:2017-06-12 18:39:29
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百鬼夜行。
史密斯可并不知道这个中国的传统鬼节,不过他现在依然十分恐惧,跌跌撞撞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逃窜,没错,是狼狈的逃窜,仿佛他的背后有着什么噬人的恶灵在追赶他一般。
或许是因为史密斯是个外国人,所以他不知道中元节不宜外出,就像许多人不知道,在这一天千万不要戴着红绳、铃铛出门一样。杜寒衣也不知道,偏巧他戴着个红绳,绳上还拴了个铃铛,所以他今天撞鬼了。
杜寒衣的名字使他十分苦恼,听起来似乎是古代武侠小说中的名字一样,不过,他的父母告诉他,他其实是在十月初一这天出生,这一天也是中国传统鬼节——寒衣节。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杜寒衣遇见史密斯是在中央公园的明月湖边,夜风很大,将湖面吹出一道道波皱,失业失恋的双重打击使得杜寒衣莫名其妙漫步到了明月湖边,或许他只是想清净清净,或许他要自寻短见,不过现在一切都无从考证了,因为迎面冲过来的那个外国大汉,突然冲他吼了一句:
“不许动,把钱交出来!”
杜寒衣手中的铃铛被夜风吹得“叮铃铃”乱颤,这是他送给余瑶瑶的第一件礼物,一个金铃铛,昏暗的夜灯将金光投在对面史密斯苍白的脸上,那双湛蓝的眼睛似乎充满了紧迫不安。
这难道是他第一次打劫?
杜寒衣歪着脑袋看着史密斯,脑袋中突然蹦出了这个想法,引得他“噗嗤”笑出声来,不过他又看到史密斯颤抖的双手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赶忙收起嘲弄的笑声,将双手高高举过头顶。
“别冲动,兄弟,有话好好说!”
杜寒衣突然有种想要迎着匕首撞上去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因为对面金发碧眼的大汉居然把手中的匕首都掉在了地上。
“钱,给我,我放了你!”
史密斯真的是第一次抢劫,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或许这个抢劫人比被抢的还要紧张,他赶忙将匕首捡了起来,怒声说道。
“好好好,都给你。”
杜寒衣将皮夹拿出,将整个皮夹都递给了史密斯,眼望着对面这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佬,心想这下可以了吧,别再打扰我思考人生了。
“那个,也给我!”
史密斯眼睛盯着杜寒衣手上的金铃铛,铃铛不是很大,用红绳系着,“叮铃铃”发出清脆的响声,但在杜寒衣耳中听出,好似招魂音一般。
“这个不行,说什么都不会给你。”
“我是……抢劫的,我说了算,快给我。”
史密斯急了,伸手就想去夺,杜寒衣将铃铛背在背后,死命护住。
“这个不给,你杀了我我也不给。”
杀?
史密斯发热的脑子突然浮现了这个词,争夺的手都楞了一下,他那双碧蓝的眼眸颤抖的厉害。
我是不是应该杀了这个人?
他脑袋里突然塞满了这样的想法,紧握住匕首的双手也都冒出冷汗,那铃铛还在面前这个邋遢的年轻人背后晃荡,那清脆的铃声仿佛夜鬼招魂。
“你给不给我,不给我我真杀了你。”
“你杀呀!你杀呀!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死了更好!”
杜寒衣是真的豁出去了,本来他就是打算在此处思考是不是该结束他这悲惨而无奈的一生,虽然他还年轻,只有二十二岁,但是命运给了他很多玩笑,十岁父母被杀害,自己在福利院长大成人,现在又面临失业失恋的双重打击,对生活早就失去了信心,或许明月湖就是他的归宿。
杜寒衣疯狂的嘶吼着,似乎要对着眼前不相识的抢劫犯发泄他多年的愤恨,史密斯似乎真的被吓到了,手中的匕首不由自主的向着杜寒衣的胸口扎去。
“噗!”
鲜血四溅,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气氛诡异的有些吓人,杜寒衣胸口扎着一把匕首,没入了半截,他的衣衫尽数被染红,不时有血丝飞溅出来,喷在他对面明显呆滞的大汉身上,史密斯双手握住刀柄,微张着嘴巴,满脸的木然,显然已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他想要把匕首拔出来,但鬼使神差的他双手用力,居然又把匕首向前送了一段,整个匕首都插进了杜寒衣的胸膛。
杜寒衣瞪大着双眼望着金发碧眼的史密斯,他或许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见到的人,居然是个男人,还是个外国鬼佬。
他想起了童年经常在一处破败的教堂玩耍;想起了十岁那年一群黑衣人将父母残忍杀害;想起了在福利院所受欺凌;想起了长着一副猪脑袋的老板;想起了余瑶瑶。
他的意识再也支持不了他的身体。
“轰……”
他仰头栽倒在地,血流如注,顺着小道,一直流淌到明月湖里,鲜血浮在湖面上,久久未曾散去。杜寒衣眼睑微颤,最后看到的是,史密斯将那金铃铛拽走,踉踉跄跄冲进了湖旁的密林,他张了张嘴,像是要说什么,努力了许久,脑袋一歪,意识已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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