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58节作者:
绘目 日期:2016-08-26 14:15:00
把十人灭门案更完吧,不好意思有点草率了,毕竟很多东西还不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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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问:“有什么想法吗?”
他说:“想不通为什么凶手要用两种凶器作案,一把刀不是更好吗?”
我说:“根据现场条件,凶手预谋杀人,携带的是一把钢钎,也就是说他最早是采用这个工具进行杀人行为的,那么他为什么会丢掉钢钎转而用刀,这就值得思索了。”
之前办过的案件中,也存在凶手使用两种凶器的情况,虽然有时候会很难想通,然而经过和现场其他痕迹的相互印证,往往可以确定原因,一旦弄清楚了其中的原因往往会很顺利的突破案件。在这件案子中,钢钎被随手丢掉,说明凶手压根没想藏匿,看起来就像是随手更换了刀来杀人,根据以往的经验,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钢钎失去了击杀的作用,不能继续达到杀人的作用,他必须用另一把工具,当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钢钎已经无法使他达到杀人的乐趣了。
尤阳听到我这个想法比较赞同第二种。
他说:“钢钎并没有打坏,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继续用他击杀所有人,转而用刀的原因很可能是他想达到更狂热的杀人快感,他在当时的作案心理不再是为了最初的作案目的,已经转化为纯粹的为了杀人而杀人。”
“为了杀人而杀人,这太可怕了。”技术科长说。
我说:“只要是杀人都可怕,不管为了什么都可怕。”
基于现场的条件,我们回到专案组的指挥部以后又进行了一番分析,最终大致认定凶手应该和宋乐以及柴建国都认识,而且与他们两个人有一定的过节。凶手在最初的时候应该是为了报复杀人,所以趁着夜黑风高被害人睡下了才动手杀人,恰巧那时候宋乐刚刚上完厕所,准备回到屋子,凶手手持钢钎在背后袭击了他,将他杀死后可能惊动了屋里的人,所以凶手一不做二不休杀死了第一间屋子里土炕上仍在熟睡的女儿宋慧,随后去了第二间屋子,那时候在床上的是宋乐的妻子和儿子,这两人中10岁的宋城是被钢钎击打后被刀子反复刺扎的而死的,但他的母亲柴樱也就是宋乐的妻子身上没有刺创,这就说明最先死的是柴樱,随后凶手大概是发现了一把刀,这把刀按道理是属于宋乐家的,凶手先拿钢钎击打宋城,再用刀对着宋城年幼的身体猛刺,直到他浑身是血不再呼吸为止。
凶手这个时候的心理已经产生了变化,他之所以丢了用刀是因为他想换一种杀人工具和杀人方式来获得杀人的快感,他已经失去了自己来报复的目的,或者说他报复的心理变得更加强烈,从针对宋乐和柴建国到他们的家人,全部都要杀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满足,所以他一手持钢钎一手持刀冲进柴建国家,展开了疯狂无序的杀人,所以现场很凌乱不说,每个人身上的创伤也不一样,最后,凶手在作案后随手扔掉了自带的钢钎却拿走了那把宋乐家的刀。至于为什么现场有财务的丢失,是因为凶手在杀了人后觉得,既然都做到这个地步了,人也已经死了,不拿些钱未免有些可惜,大致的翻了一些钱后就离开了。
经过细致的分析,我们认定凶手一定是宋乐和柴建军都认识的熟人,专案组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排查和筛选,经过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一共筛出二十几个人,再通过对案发时每个人在做的事进行排查最后确定了一个男人。
这个人叫郭伟,是宋乐的一个朋友,后来通过宋乐认识了柴建军,三个人之前一起做过小生意。起初这个男人死活不认罪,我暗中安排了几个刑警去他的家里将他家里所有的刀都带了回来,连夜进行了指纹和DNA比对,在一把比较锋利的水果刀柄上找到了宋乐和柴樱的指纹,这就说明这把刀曾经被宋乐和柴樱使用过,随即我们将这把刀亮给了郭伟,他沉默良久后终于招供。
具体的审讯我和尤阳没有参加,因为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围。后来这案子的讯问笔录通过传真发到了积案调查处,凶手郭伟的作案过程和我们推测的大致一样,他之所以要杀人就是因为做生意没有赚钱,他的钱都没能回本,大过年的连买年货的钱都没有了,而宋乐和柴建军却似乎并没有损失多少,甚至还高高兴兴的放鞭炮庆祝过年,这就让他产生了愤怒的心理,“一起做生意赔本凭什么他们比我过的好”这是他的原话,听起来简直不可理喻,随后他承认自己在杀人的过程中开始有了杀人的快感,干脆就打算全部杀了,一个都不能留,并且拿走了一些钱,为的是达到做生意赔本后心理的一种平衡。
“司空见惯的杀人原因,司空见惯的杀人手法,灭门案虽然惨烈,但说到底无非是人们心中罪恶的产物,杀十个人和杀一个人的原因往往区别不会太大,既然有愤怒的心就会有杀人的欲望。”尤阳读完讯问笔录后说。
我说:“人和人之间如果能多一点怜悯,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了。”
本案记录至此结束。
备案人签名:罗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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