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灭札记--讲讲神神鬼鬼那些光怪陆离的事儿》
第1节作者:
御无是 日期:2016-09-14 19:47:48
这个故事有点长……
(前言)
提笔写这个故事之前,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我以故事的参与者这个角度来写这个故事,像个精神病人一样在现实和虚幻之间矛盾着,但我还是想讲讲这个故事。毕竟只是故事而已,由人笑骂。但如果有一天,有人真正看懂了这个故事,亦或是哪怕只当成了茶余饭后的笑料,对我来说都算是一件可幸的事。这个故事里,有神,有魔,有人,有鬼,有平淡无奇,有千奇百怪,可是好象除了光怪陆离,却又什么也没有。
在讲故事之前,请容许我生硬地插一段自我介绍。我姓吴,吴是。每次收快递的时候,快递小哥总是会说:“你的名字好特别哦。”其实或许他只是觉得这个人平时一定是个无事生非的主儿才配了这个名字,但我的户口本上的确是这个名字,这是我小时候抓阄抓来的名字。那时候我还是个白嫩的宝宝,父母为了帮我取名的事争执不下,都快上学了还没取到个正经名字,所以干脆拿出了本新华字典,以“一切看天意”的态度,让我自己随性地在字典上“摸”字,我就“摸”出了这个字。看来上天是仁慈的,幸好我没摸出个吴良啊、吴知、吴钱啊之类的字来,不然江湖形象就全毁了。
我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一代,从来没受过大罪,顶多就是穷,穷这个字大概就是为我量身设计的。但一个人在穷日子里过惯了,倒也了。直到我遇上了一个人,不,是一些人,一些奇怪的人,我想是他们改变了我的三观,我开始经历各种光怪陆离。而现在想想,我遇上的这些人,只是给我摆出了一道谜题,而我只是一直在解谜的路上罢了,但当我离这个谜底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只不过是一个更深的谜。言归正传,且听我讲一讲……
(一个奇怪的人)
2014年3月12号上午11点,天气还不错,虽然还不暖,但已经不冷了。我揣着单位开出的离职证明,拿着剩下的私人物品离开了工作了三年的单位,有一种解放了的舒畅感。虽然这狗屁单位还欠着我三个月的工资,虽然我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但还是长长地舒了口气,终于不用看boss那无情而萎缩的嘴脸了。
我在街边随便找了个小饭铺子坐下来,叫了个青椒肉丝盖饭。因为铺子里吃饭的人还不多,黠促的空间里我就能一个人霸占着一张桌子。心里正琢磨着失业以后的渺茫前路,看到一个人慢慢地在我对面坐下来。我用眼睛余光看到旁边有很多张空桌子,心里有点不乐意,心说“这么空这人还搭桌”。对面的人默默地坐着,默默地盯着我,也不叫饭菜,就那么安静地坐着。
不一会儿,盖饭上来了,我忙往嘴里扒拉。那个人还是那样看着我。卧槽!我心说哪有人这么死盯着别人吃饭的,也不太礼貌了。说实话,我吃相不怎么样,是不是吃相太猛把人家吓着了?我心里边琢磨着,手和嘴都停了。那个人却突然说话了:“你认识我吗?”
我呆呆地摇摇头,他的眼神突然从静默变成了打量我,他“扫描”了我一遍说:“你跟我走一趟!”我咽住了:“你谁啊你?”他看出我假装蛮横的样子,慢慢的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在我眼前晾开。警官证!
我心里猛的开始打鼓,大脑马力全开地回想我的前半生是不是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小时候喜欢翻窝蚂蚁,遭了,难道这是犯了残害生灵罪?所以丨警丨察来抓我了?《刑法》里有这个罪吗?叫故意伤害罪吧。但这也不至于吧?!
他从兜里掏出钱扔在桌子上,顺手挽住我的胳膊,像抓小鸡仔一样拎着我走出了小饭铺。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儿,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丨警丨察,我被他钳制住完全无力反抗。我开始脑洞大开——难道我被绑架了?又一琢磨,我是个穷鬼啊。那就是他要把我拉到哪个小煤窑卖掉当苦力?可我这小身板一看就不是干活儿的人啊。难不成是卖了我给谁当童养媳?可我是男的啊,难道现在的童养媳也兴男款的了?还没等我脑补完剧情,他已经拎着我走进了市公丨安丨局的大门。我舒了口气,是真丨警丨察就好,至少不会伤害我。可我老实巴交一老百姓,他带我来这儿做什么?
还没等我想完,那个人已经拎着我进了一个办公室。我从来没去过警局,以为像电视上演的那样,结果还真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屋子里有一群人正各自忙着工作,看见我们进来,其中几个齐齐地停下来开始交头接耳,这让我浑身都觉得不舒服。那个人把我扔到一边,转手从一个桌子抽屉里拿出一张纸,用命令的口气对我说:“看看。”我六神无主,也不知怎么就接了过来,是张像一百块人民币那大的纸条,纸有点旧,旧到纸的纹理都显出来了,但还能看清上面的字,纸上写着几个字:“下一个是吴是”。
(已经开始了)
“我?”我睁大眼,再看了一遍:“这,这什么意思?”
一边一个身材高瘦的警花走过来,用温柔的声音说:“可算找到你了,请坐。”她拉张椅子,把我按坐下来,还给我倒了杯水:“你别怕,罗总吓到你了吧?他就是这样子,你别理他。”
“罗总?就是拎我过来的那个人吧。”我心里想着。只听警花又温柔地说:“一个月以前,我们接到一个案子,和你有关。”她顿了顿,看了一眼那个罗总,见他面无表情,就又接着说:“你知道茶树道后巷的那个小区吧?”
我点点头:“知道,但那边好象住的都是有钱人。”
她嗯了一声:“对,是别墅区。那个别墅区有一片是四合院,那里有个死人。”
她还没说完,我忙不迭地说:“不是我杀的!”
她抿了一下嘴唇:“我也没说是你杀的啊。你听我说完好不好?”
我安下心,她接着道:“那个四合院原本是业主买了多年没住进去,后来业主家的人来本市工作,才住了进去。也就是一个月前的事……”
接着我云里雾里地听她讲述着过程,四合院的女主人叫金花,是开酒店的。她来本市也是因为要在本市开一家新酒店,为了方便工作,她就搬到了这里。她家里有一把花梨木椅子,是从她太爷爷或是更太的爷爷那里传下来的,也不叫传吧,只是有些年头了,算个古董了。但是有个人死在那把椅子上了,周身上下被放干了血,死相极为可怖。
“椅子?死人?关我什么事呢?”我心里暗忖。
“有死人才有你。”旁边的罗总淡淡开口。
“靠!他能听到我心里想的吗?”我想着,禁不住开口问道:“什么意思?”
他看着我哼了一声,说:“说来话长。”
警花笑了一声对我说:“是啊,事情的确有点奇特,本来以这案子的属性如今也不归我们管了,但罗总非要找到你,我也觉得挺好玩的。唉?要不然我们带你去现场看看吧?”
“不用。”罗总看着我,但话却是说给警花的,警花又抿了一下嘴,转身走开了。看着警花那表情,我心知这个人平时一定是跋扈惯了的。果然,他扔给我“等我下班”四个字后,便回自己的办公桌前工作去了。我就那样被晾在那儿,开始时觉得手足无措,这可是警局啊,再说现在才中午,我怎么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下班,我就这么傻呼呼地坐在这儿算什么啊。后来也不知过了不知多久,可能是我刚才的神经太紧张,人紧张久了反而不紧张了,这让我渐渐平静下来,有了更多时间去端详那个奇怪的人。他的名字就叫罗总吗?还是这只是他的外号?这个人看上去很年轻啊,三十岁?好象比我大一点点,不过他比我帅了那么一点,身材也好象比我好了那么一点,气色看上去比我红润了那么一点,看着看着我发现自己像个小女人一样有点小嫉妒起来。忽然,我想起了我表妹,他可以当她的相亲对象,如果他还没老婆的话,反正表妹是颜控重症患者,我常觉得她活在韩剧一样的不切实际里,这个罗总应该是她的菜,我想着想着就开始觉得我这完全是岳母看女婿的心态啊,不禁暗笑起自己。这一下午,我脑子里各种胡琢磨,直到打起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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