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在亲子鉴定后(生活远比故事狗血)》
第4节

作者: 御风楼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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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在法学院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部分老师和学生基于汤仰止平时的表现,根本不信,李漱玉反倒落了个坏名声。

  至于毕业论文的通过,更是遥遥无期。
  李漱玉绝望之际,几乎想要轻生自杀,好在她的男朋友一直陪在身边,不离不弃,反复安慰。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随后,有几个女生来找李漱玉,李漱玉这才知道,确实如汤仰止所说,之前就有人被汤仰止侵害过。
  但是汤仰止如此狡猾,虽然都被他得逞,但是却都没有证据告倒他。
  日期:2016-12-06 20:03:00
  这几个女学生不甘心,到院领导那里反应,不了了之,丨警丨察又无法立案,最后只能想到求助于律师,来出主意帮忙。
  她们来找的律师便是金律师。
  彼此交谈过以后,李漱玉等人才知道金律师原来是她们的师兄,而且金律师在X大念本科的时候,汤仰止就是他的民法老师了,那时候,汤仰止还不是教授。
  金律师听了案子以后,摇摇头,说:“律师讲究证据办案,你们这个案子,没有任何证据,我无能为力。”

  李漱玉说:“我知道我们找不到证据,但是您能不能想办法去调查他一下?”
  其他女生也问:“就算是不能把他绳之以法,把他的名声弄臭也行!”
  金律师笑了:“这个,我恐怕做不到。律师的圈子很小,汤老师在这一行里的人脉也还是很广的,我得罪了他,对我也没什么好处。”
  李漱玉等人,失望而回。
  日期:2016-12-06 23:32:00

  我一直陪在旁边,我相信李漱玉等人说的是真的,这几个女学生老实本分,单纯的可怜,不像是那种通不过论文就要自毁清白去诬陷老师的人。
  不过,确实如金律师所说,没有证据,谁都拿汤仰止没有办法。
  但是,对于金律师的态度,我打心底里感觉不舒服。
  在学生时代,在刚接触到法学这一门学科的时候,老师和书本就告诉我们了,身为法律人,毕生所追求的东西是——公平、正义、自由和秩序。
  而金律师放在首位的,似乎是利益。
  因为怕得罪汤仰止,所以,无能为力。
  对于汤仰止来说,明明是犯了罪的人,却仍能利用手段,来逍遥法外。
  那,做这律师还有什么用?

  日期:2016-12-06 23:33:00
  金律师似乎是看出了我有情绪,那天晚上,金律师特意带我去参加一个饭局。
  饭桌上的男男女女似乎都是各路神通广大的人物。
  金律师让我为诸人一一倒酒,又让我喝,我说:“我不会喝酒。”
  金律师递给我一支烟,我摇摇头,说:“我不会抽烟。”
  金律师说:“你不喝酒,不抽烟,来做律师干什么?”
  我说:“做律师跟抽烟、喝酒有什么关系?”
  金律师说:“客户要抽烟,要喝酒,法官要抽烟,要喝酒,你不抽烟,不喝酒,怎么搭关系、铺路子?”
  我说:“用这种法子搭关系、铺路子,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吧?”
  金律师“哈哈”大笑,环顾众人,说:“听听,这就是刚毕业大学生说出来的话!”
  众人也都哄堂大笑。
  我虽然被这些人莫名其妙的笑给笑的面红耳赤,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说错了。
  金律师拍拍我的肩膀,说:“记好了,想留住客户,想讨好法官,那么,客户是哪一种人,法官是哪一种人,你就得变成哪一种人。”
  日期:2016-12-06 23:35:00

  那顿饭局以后,我就决定要离开那个律师事务所,因为我觉得金律师太过于世故圆滑,他的价值观与我所想追求的并不一致。我跟着他,恐怕要“误入歧途”。
  离开了那个律师事务所之后,又重新进了另一家。
  新所的律师都不世故,也不圆滑,但是几个月下来,我却觉得,许多事情,仍然无能为力,法律人所引以为傲的信仰,其实也并不牢固。
  或者说,其实我并不适合做律师。
  相对于做律师能帮到的人,还不如我著书立说教化的人多,那我何必要做律师?

  日期:2016-12-07 18:37:00
  序言
  三
  因为祖上之前做过相士,为了纪念,所以我曾经写过一系列的以相术为载体的小说,譬如《麻衣神相》(即《麻衣世家》)、《六相》等;又因为父亲之前做过木匠,为了致敬,所以我也曾经写过与木工有关的小说,那便是《失落的桃符》。
  这些书因为曲折的故事,离奇的情节,丰富的想象,还有算得上可以的文笔,颇吸引了一些读者朋友,也让我在作者圈里有了一席之地。
  但是,久而久之,很多读者都忘了我的本业,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是一名律师。
  所以,为了怀念,为了祭奠,也为了某些别的原因,我觉得有必要把我自己在律师事务所所经历的一些事情,以作者的身份,用艺术的手法,加工出来。于是便有了陈孟秋的故事。
  陈孟秋的起名原因很简单,我本人姓陈,是农历七月生人,七月,又称“孟秋”,所以主人公便叫“陈孟秋”了。
  他在故事里,是一个辞了职的律师,和我一样,在家写作,但是和我不一样的是,陈孟秋心中有心魔,有芥蒂,他需要破案,需要去直面罪恶。
  案例是真实的,但是为了避讳,都会采用化名,还请谅解。
  下面是正文。
  日期:2016-12-07 18:38:00
  《楔子——不愿回首的往事》
  二零一二年六月的时候,我还在夏州市做实习律师。
  我租住在新燕小区内十三号楼的二十六层,那一天上班,电梯落到二十二层时停住,有人走进来,是一个长发垂肩的女孩儿。
  我看她的时候,她冲我轻轻一笑,微微点了点头,刹那间,我惶恐不知所措。她转过身去,俏生生的背影,斜斜的对着我,一股淡淡的香味透入肺腑,好闻的让我有些恍惚。
  直到律所,我满脑子都还是那清丽如花的脸,那玲珑婀娜的背,那幽幽淡淡的香。
  那段时间,因为一个案子,我的心情一直都很糟糕,可是那天,遇到她以后,我的心情出奇的好。我暗暗的想,如果每天都能遇到这个女孩儿,这生活该有多愉快?
  二零一二年七月,夏州市新燕小区内,十三号楼第二十二层,一个二十二岁的少女被杀害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
  她死时全身赤裸,她所在的出租屋门窗紧闭。
  日期:2016-12-07 18:39:00
  当丨警丨察封锁现场不让闲杂人等靠近的时候,我冲了进去,丨警丨察拦住呵斥我,我把丨警丨察推到一边,喊着:“那是我同学!”

  我闯进了现场,在那个小小的出租屋里迅速扫视——我看见屋子的窗户是紧闭的,我看见浴室里的淋浴头还在滴答滴答的落水,我看见一条粉红色的浴巾被丢在浴室和客厅之间的地上,我看见地板上窨干的脚印直通屋外……
  我嗅到屋子里弥漫着的沐浴露、洗发水香味,还有股隐藏在其中的淡淡的酒气……
  我听见丨警丨察们正在相互交流,说这是一起密室**杀人案,恐怕侦破起来有点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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