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遇鬼》
第24节

作者: 郑贩犒秦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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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03-17 09:38:00
  不用马驱鬼的缘由
  之前, 人世间的一切憎鬼恶魔被张天师收尽,全部按编号被锅盖禁压在无数的大锅里。一天,张天师在路上看到一个小乞丐可怜,然后决定帮他,就让小孩去自己的办公室揭开一两个锅盖,放出一两个魔鬼出来祸害人间,然后再教小乞丐一些驱鬼的咒语,如此一来,可保他一生衣食无忧。
  不知是小乞丐贪心,还是他没有真正理会老张的吩咐,总之,他把几乎所有的锅盖揭开了。唯独在墙角最里边上的一口锅,里面关的是要用马来驱赶的魔鬼,小孩手短够不着才作罢。

  现在施法驱鬼用的牺牲有猪,牛,羊,鸡,鸭,鹅等,甚至也有用人的,唯独没有听说有用马的, 那是由于用马驱赶的魔鬼现在还在那口锅里的缘故啊。
  我们寨子X叔的本家,有个老太太现在应该有90岁了吧,她出生才几个月就被卖到一个有钱人家用作牺牲驱鬼,当时在山坳口的施法场里,鬼师动了恻隐之心,就把她遗留在拗口上听天由命。到了半夜刚好有好心个人经过听到有婴儿啼哭声,就把她抱回家把她养大成人。自始至终,这位老太太也不知道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
  日期:2017-03-17 09:39:00
  回煞
  同窗潘仁兵是三棵树大乌烧村人氏。他们寨子有一个人下葬后的当晚,寨上的一些人在死者家“暖家”(就是刚死了人,大伙在他家住几晚上才不怕),天热人多,主人家就安排大伙睡在吊脚楼二楼上的走廊上。到了半夜,有个老太太饿了,想去厨房弄点吃的,她刚左脚刚踩进厨房,就听到里面有人在洗锅。当时厨房的灯没有开,漆黑一片,这位老太太马上意识到事情不对,立马跑回来继续装睡在走廊上。

  厨房的操作声持续了大概半小时,“忙碌”完后,就有脚步声从厨房“走”了出来。睡在走廊上由里往外的人们胸口都被逐一“踩”上一脚,被“踩”醒后大家面面相觑,都认为是被别人’恶作剧呢。这位老太太当时是装睡着的,居然也感觉被“踩”了一下,由于无比害怕她至始至终都不敢睁开眼来看一下这个“人”长的啥模样,确实是件很遗憾的事情啊。
  日期:2017-03-20 12:17:00
  论法律的宗旨
  2003年左右,xx寨子边上的x公家的鸡经常被盗,他家父子三人决定牺牲几晚的睡觉时间务必把小偷揪出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天的晚上发现了小偷,然后在寨子群众的参与下一个小偷擒获(另一个小偷逃脱)。在80年到末的时候,xx寨子也曾经擒获一个偷鸡贼,在送交公丨安丨机关后事情不了了之,之后这小偷还曾扬言报复xx寨子;大家有了上次教训,这次一致同意做掉这个倒霉的家伙。

  把这个贼拉到一个拗口上,问他同伙姓名时他死活不说,最后让他留下些遗言时,此人还算条汉子,只是要大家给他点支烟,并没有半点恐慌之色现于脸上,似乎死亡对他来说是种解脱。等他抽完烟后,大伙一拥而上,雨点般的棍棒瞬间就把他淹没了。此次处理还是算人道,听说在90年末的时候,高榜坡曾抓获个毒牛贼,人都还没有断气肠子和眼珠都已蹦出了体外,每当用竹竿戳捅其肢体时惨痛之声回荡于山谷,即使是事后听他人述说,也听得自己毛骨悚然。

  XX寨子在处理这贼后,之后的近十年来心有余悸的小偷们都会绕着XX寨子行走,所以再也没有听说有哪一家丢失东西; 这种做法在现代文明社会来说显得很粗暴,但却能达到立竿见影的功效。反观社会肉食者们制定的法律,时时顺应国际趋势,处处媚于和谐社会,不以除暴安良为宗旨,不以社会公平为准绳,上不能保境,下不能护民,有时候却成为了不法分子护身符,社会且能不乱!盗贼且能不多!

  我听说,治理国家就像是在炒烧板栗,如果只顾及小颗粒的熟透的话大颗粒的还是生的,如果非要等大的烧熟透的话小的就会被烧糊,在大小之间难以取舍时就应该只考虑把占多少数中等颗粒的烧熟;同样的道理,法律领域也应如此,抑恶扬善呵护黎民是其宗旨,至于其它细节方面应该是可以偏废忽略的。很遗憾在这强权能干预一切的特殊的国度,小细节方面往往被别有用心的人置于宗旨之位,法律成为了空谈,法制成为了笑话;最近郑州警方和河南师范大学以一己之私这种小利不惜以“自杀”来抗对身中13刀“被杀”的事实,舍道义、法律宗旨而不顾,本末倒置的做法是无法阻止类似的事情还会再发生;看来现行失去灵魂的中国法律所起到的作用连XX寨子粗劣的村规民约都不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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