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笔记(试图讲述一个完整、鲜活的西周)》
第59节作者:
独孤晓贱 日期:2017-04-17 08:34:26
蛮夷势力的代表——楚。
文王之时,熊鬻凭借自己的才能使弱小的楚族得以跻身周族之中,为楚族的发展走出了坚实的一步。熊鬻之时,虽然身居火正之职,官小而位卑,但熊鬻凭借自身的才华和见识却赢得了文王的赏识,如此发展下去楚族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可惜的是,上天似乎并不想使得一个游走在底层的小族如此轻而易举的翻身。正当楚族准备以火正的星星之火燎向草原之时,却随着熊鬻的突然离世戛然而止。
熊鬻死后,似乎楚族当中再也未出现这般有才华和见识的首领,以致这个弱小、卑微的小族在此后几十年中都未曾得到更多的垂爱。武王定天下大封诸侯之时甚至都未能记起这位自文王时就投靠了自己的小兄弟。这般的冷漠不知楚族人会作何感想,在那个普天同庆的年月,不知身为火正的楚君躲在阴暗的角落是在自爱自怜,还是暗暗的奋发图强。
从后面的发展看,楚君和整个楚族很有可能选择了后者,因为就在周公主持第二次封建诸侯仪式上,楚族的名字赫然在列,虽然楚族的爵位只是区区的子男之爵,但想必正是楚族的努力才使得周公想起了这个小兄弟吧。
此时,楚族的国君是熊鬻的孙子熊绎,历史并未留下关于熊绎太多的记载,但楚族能在熊绎在位时跻身诸侯之列,想必他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
楚族被封于丹阳,国土只有方圆区区几十里,爵位也是最低等的子男之爵,这与日后雄踞南方的楚国相去甚远,但一颗终将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已然种下,只要给它足够的时间,它终究会吸收阳光、雨露,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早晨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经过成王时的第二次封建,周王朝对天下的整体布局基本完成,日后除了昭王、穆王之时在江汉流域进行了一次陆续的分封,再也没有频繁的分封活动了。当王朝的战略布局结束之后,周公开始将自己审慎的目光盯到制度上,此时的周朝还需一套完整的制度来保证运行。
日期:2017-04-17 19:28:36
礼乐制度
读春秋的读者都熟悉这么四个字:礼乐征伐。但究竟何为“礼乐”似乎是不甚了了。
“礼”可以理解为社会的规章制度。周朝按照人的高低贵贱从周天子、卿、大夫、士到平民、奴隶划分出了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的人受不同规章制度的制约,称之为“礼法”。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乐”可以理解为乐章的演奏,它是依附于“礼”而存在的。古人讲究“钟鸣鼎盛”就是说在吃饭时要演奏音乐,其实,古时的人们不但吃饭时奏乐,很多场合都离不开音乐,所以周朝便根据人们不同的身份地位来规定其所能享用的乐器规格。以跳舞而言,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士二。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也就是说天子的舞队规格是六十四人,到士一阶层舞队只能是两行十六人。
商朝时对礼乐制度并没有周朝这样严苛的规定,人们皆能尽情歌舞。商朝末年,帝辛又大肆启用贵族中逃跑的奴隶为自己守卫边疆,致使贵族利益受到侵害。周朝建立后总结商朝灭亡的教训认为,商朝之所以亡,在于缺乏礼乐约束,人们纵情淫乐荒废政务所致。因此,周朝建国后特别重视礼乐制度的完善,防止重蹈覆辙。
日期:2017-04-18 08:25:27
周乃是西垂的小部族,本无缘于天下大权的争夺,只因命运的交错,加上历代周族首领的不懈努力才使其摆脱了弱小的窘境。屈指算来,周朝真正的走向强盛不过百年的历史,而其走入政治的中心也不过是五十年左右。在此之前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是相对落后的,当时天下的中心依然是商朝,在周族的崛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去效仿商朝的制度模式。
周朝建立之后,在礼乐制度方面仍沿用着商朝的旧制。天下初定后,周公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商朝旧制度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改造,最终形成了一套符合周朝实际的新的礼乐制度。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礼乐制度并不是由周公首创的,他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和改造,使其更为符合周朝的统治。后世一些推崇周公的人,鼓吹周公创造礼乐制度,这是一种十分极端的论断。
这些制度后来被我国的大教育家孔子编纂成《周礼》一书,从此成为了儒家的经典之作,被历代王朝所学习。
由于孔子对周公的极度崇拜,周公的思想也被后人极为推崇,周公本人也被尊为儒家“元圣”,后世儒学弟子均以周公、孔子为宗,并且在历代文庙里一直以周公为主祭,而伟大的孔圣人也只能担当陪祭。这种状态直至到了唐玄宗时期,由于不能容忍周公称王的做法才把孔子升为主祭。
在此,笔者并不想用过多的笔墨去介绍关于礼乐制度的细节,它也确实有些晦涩难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翻看《周礼》、《礼记》等书(要是文言文功底差的读者最好准备一本《古汉语词典》,嗜睡的朋友则最好准备一盆凉水以防睡着)。
虽说周礼内容让今人觉得有点迂腐,但它对周朝以及后世几千年的历史确是影响深远。礼乐制度和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共同构建了西周的强大与繁华,这是周朝的四大支柱,只要有一个柱石倾斜便足以使整个王朝衰亡。
日期:2017-04-18 18:57:52
笔者并不想在此大谈礼乐制度,只想告诉读者们它的重要性。今后我们会视内容的需要不定期的向大家介绍礼乐制度。在此,不妨通过一则趣闻来肤浅的了解一下周朝的礼乐制度——周公之礼。
所谓周公之礼说白了就是周公关于男女之事的法律规定。话说周朝初年百姓质朴,男欢女爱也很自由,那时候的人们关于男女之事也比较随便,两个人只要愿意不必结婚就可以玩“车震”(民风之淳朴和当今社会不相上下),这样一来不但方便了群众而且社会上的犯罪率也有所下降,幸福指数直线上升。
可时间一长(具体时间为九个月)问题来了,由于三千年前的避孕技术远不如今,以至于很多女性同胞未婚先孕,更关键的是连娃他妈都不知道娃他爹是谁。再加上卫生条件差导致某些疾病开始泛滥,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不安。
在此背景之下我国首部婚姻法《周公之礼》诞生了。周公在这部法律中规定,男女之间在未婚之前不得行男女之事,而必须在结婚当晚行事,这就是入洞房的最早由来。而且,周公规定行事的时间必须是晚上(还得是在熄灭蜡烛之后),白天行事在当时也是违法的。
就这样,周公不但维护了社会秩序,防止了疾病的进一步扩散,而且还维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还无辜的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涉及了方方面面,对于一个新建的王朝而言,这无疑是一项安定天下的重大举措。
史书记载,成王六年,周公的“礼乐制度”全面实行,在此后七百多年间一直被周朝沿用,甚至在此后更长的时间里它也在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们的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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