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异经历抛砖引玉--欢迎灵异体质朋友们一起来探讨!》
第18节

作者: 完颜爱丽丝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7-04-14 08:20:00
  以上内容写得都是见神佛菩萨的经历,能有这种体验的人不多,所以本帖人气低迷,我考虑重新开一个帖,系统的讲讲灵异事件的各种新刷新的观念,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日期:2017-04-15 11:33:00
  佛与魔王波旬的对话
  释迦牟尼佛在世,讲经说法四十九年,应得度者皆得度。魔王波旬看到释迦牟尼佛度了很多人,心里很不舒服,他来见佛,请佛赶快涅磐:“你度了那么多人了,可以涅磐了。”佛祖觉察到自己与娑婆众生的缘分已到,就答应了波旬的请求。
  魔王波旬说:“你涅磐后,我一定要破坏你的佛法。”
  佛说:“佛法是正法,没有任何力量能破坏。”
  魔王波旬说:“呵呵,正义永存,邪恶也不会消失。你在世时也不是人人都信仰你,我的徒子徒孙不也很多吗?人性本恶,学坏容易学好难。你入灭之后,信仰你的人会越来越少,信仰我的人会越来越多。”
  佛说:“你破坏我的佛法对你没好处。佛光是普照之光,照耀着善良的人,也照耀着邪恶如你之人。如果正法时代一旦结束,你的福报也就玩了,等待你的就是无间地狱,你会在地狱中受无量种种苦。”
  魔王波旬:“我知道佛祖是不说谎的,但是,佛祖你也知道命由心造。我会设法避免地狱之苦的。”
  佛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哪里能避免得了!”
  魔王波旬:“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波旬亦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在顺应百姓方面,佛祖你是比不上我的。你戒律森严,极力强调贪欲的危害,教人远离贪欲。而我顺应百姓的欲望,满足百姓的欲望。众生没有贪欲那里有我波旬?”

  佛说:“我有佛经留世。”
  魔王波旬:“经典是死文字,要教化众生,还是需要人来解释。”
  佛说:“我有僧宝留世。”
  魔王波旬:“你要教化众生得引进新人吧。你老人家不会拒绝我的弟子接受你的教诲吧。”
  佛说:“不会。”
  魔王波旬说:“到你末法时期,我叫我的徒子徒孙混入你的僧宝内,穿你的袈裟,破坏你的佛法。他们曲解你的经典,破坏你的戒律,以达到我今天武力不能达到的目的……”

  佛祖听了魔王的话,久久无语,不一会,两行热泪缓缓流了下来。
  魔王见此,率众狂笑而去。
  日期:2017-04-15 11:37:00
  大家都可以网上搜索一下:佛与魔王波旬的对话 这样的关键词,会找到与这个内容有关的佛经记载依据。然后,下面,我就着重说说末法时期,魔王是怎样破坏佛法的。
  日期:2017-04-15 21:11:00
  魔王驻世,他破坏佛法的主要手法是:
  1.让他的魔子魔孙混入僧宝,把真正的佛弟子赶出寺院外,受魔加持的魔子魔孙们堂而皇之的做有辱佛门之事,令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佛教
  日期:2017-04-15 22:10:00
  3.魔王破坏佛法,还有个大毒招:他把因各种原因滞留人间的鬼类众生们,加持魔力,污染成黑乎乎的小魔。哪里有修行人跑偏了,它们就被其心魔发出的力量勾招过去…然后呢,好好的一个人,就突然各种不正常,癔症,附体,疾病缠身等等状况
  日期:2017-04-16 08:41:00
  说说跑偏的修行者普遍的问题:
  1.喜欢密宗的功法,比如密宗大手印,却不通过具有德相的合法传承的上师学习、修炼。而是自己买本世面上卖的所谓密宗功法的书,自己打坐修炼,既没有得到如法的传承,灌顶,获得佛菩萨和佛教金刚护法们的护持,也没有得到大恩根本上师的加持,属于盗法行为,非常可怕!
  为什么说非常可怕呢?
  这种盗法的人,相当于裸奔的野狐禅:心魔横生,勾招外魔团团围绕,下场很凄惨…
  日期:2017-04-16 17:23:00
  我们华夏国,《山海经》记载的那个年代里,是个美丽富饶,充满灵气的大地,那时候,有无数动物和植物精灵修成神仙。神与人混居时代,人类很脆弱,有大能设计出三界六道,将神、妖魔鬼怪和人类之间划分开来,这样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古人类的发展。
  日期:2017-04-16 17:31:00
  人类的身体,历经岁月的洗礼,文明的进步,逐渐进化成现在这样,但灵气已十分稀薄了。但上古那时候的动物和植物修成的老灵魂们,也各种各样的原因下凡投胎做人轮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拿一块砖头随便往大街上扔,不定就砸到哪个大神大仙转世呢!
  不定哪个看谁都像妖怪的人,剥离人皮分离出来的不是披毛戴角的,就是天上飞地上跑的投人胎来的。所以呢,大家谁都别笑话谁,不定自己就是个啥东东呢,呵呵。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