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之王》
第59节

作者: 李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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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边,感觉就象是追着一片故乡的云,刘农峻的身子若飘若浮,在山道上如舞如蹈。也许是接连一个星期都上课,坐到屁股都痛,坐到心里蠢蠢欲动,难得休息半天,他刘农峻立马飘入丛林,自由地放松起来了。
  营地四周都是丛林,要想放松,只有进入丛林。
  比起广州城的房屋丛林,这自然的热带雨林无疑是十分灵动的。作为工兵团的人,他见过不少山,也走过不少林子,但那都是去铺桥开路,任务在身。每一个任务都限时完成,等任务完成了,人也累得筋痛骨散,最大的愿望是好好睡上一觉,根本无暇欣赏这山清水秀。
  上课时,感觉自己就象笼中的鸟儿,无比渴望外面的自由。虽说上课的内容挺丰富,尉迟风和郑得泉的课也讲得挺生动。讲到跟踪与反跟踪,郑胖子还以自己为例,象他那样的胖子去跟踪别人,目标是十分明显的,只要被人发现两到三次,马上就会暴露,被人识破。因此,他去跟踪别人的时候,就不能用目光、用脚去跟踪,而要用心、用预测去进行跟踪。心用来感应跟踪对象,感应对象所处的方位,以及与自己的距离。预测则是提前推断对象会转入哪一条街、哪一条巷,从而让自己绕道过去,既避免对方的发现,又不会跟丢对象……

  刘农峻和大家一样,开始对郑得泉讲课都感到很奇怪,他不就是一个厨师吗?但几堂课讲下来,他们都为郑得泉的特工实战例子而折服。
  尉迟风讲课,也是犹如江河之水,滔滔不绝。
  龚破夭只讲了半天,讲的都是打猎的常识。独杜丝丝没给他们上课,还时常见不到她的身影,显得神神秘秘的。
  想到杜丝丝,刘农峻突然就想到了紫嫣。紫嫣住在他家的对面街,是一个米铺老板的女儿。他家是开中药铺的,中药不能当饭吃,要解决吃饭问题,还得到米铺去买米。十来岁上下,他就开始负责家中买米的任务。一来二去,和米铺就熟透了。第一回见到紫嫣,她还是一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妹妹。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紫嫣那双水灵的眼睛。当然,声音也不错,尤其是喊他“峻哥哥”的时候,双耳就象摇响了银铃,十分清脆、悦耳。

  也许就因为这一声“峻哥哥”,他自然而然地担当起紫嫣的保护神来。从他们家到文德路的学校,得走十几分钟的路。车是不用防的,街上也没有几辆车,防的是同学中的恶少。紫嫣读三年级,他读五年级。一回紫嫣无意中说了一个恶少经常骚扰她,不是在上课的时候悄悄扯她的头发,就是将一条四脚蛇放入她的书包。
  他记在了心里。
  第二天到学校,他找到那个恶少,揪着恶少的衣领到了紫嫣的面前:“嫣嫣,你希望他自己干什么?”
  紫嫣望着可怜巴巴的恶少,笑道:“希望他记住我有你这个峻哥哥就行了。”
  “这么简单?不叫他自己掌嘴什么的?”刘农峻提示道。
  紫嫣摇了摇头:“我不喜欢打人。”

  “没人打他啊,是他自己掌自己的嘴而已。”刘农峻进一步提示。
  紫嫣笑了笑:“峻哥哥,那都是一样的。对自己都不尊重,更不会尊重别人。你就放了他吧。”
  哇,一副大人的口吻。刘农峻差点没笑出来。
  但他没笑,依紫嫣之言放了那恶少。
  现在回想起来,刘农峻倒是笑了。
  他不知道紫嫣的心地为什么会那么纯、那么善。如果她知道杜丝丝是那么严厉,连男人的耳光都敢抽,定会惊诧不已。
  家里开中药铺,父亲自然希望他继承。但不知何故,他自少就不喜欢中药,只喜欢父亲教他打拳。
  “儿子啊,打拳只能强身健体,是找不到饭吃的。”父亲对他循循善诱,却一点作用都没有。是中药那种温柔的气味令他感到不舒服,还是什么呢?他也搞不清楚。反正他喝酒都爱喝烈酒,低度酒根本提不起兴趣。

  然而,他从三四岁就开始练拳,一直练到十五六岁身子也没强壮起来,倒是只往上发展,不横向发展。他忍不住就问父亲:“龙是不是很瘦的?”
  “不会啊,龙怎么会瘦呢?”父亲答。
  “那我为什么这么瘦?”
  “你吃饭不长肉呗。”
  “爸,不是的,应该是我练龙拳练成这样的。龙毕竟是长条形的嘛。”他笑说。
  父亲却笑不起来,眼前的宝贝儿子瘦也就罢了,居然还瘦出个鸡胸来。难道是他教拳的时候,强调打拳不仅仅是手上的拳,而全身所有的部位都是拳。屁股打人好理解,一撞一顶都能打人。但胸膛呢?这可是人的中门,也是最薄弱的地方。但对于高手来说,它一样可以成为厉害的拳。

  是否,他的宝贝儿子刻意练胸,才练成鸡胸的呢?
  “爸,不用为我担心啦,我这叫龙凤呈祥。”刘农峻看父亲的目光落在自己的鸡胸上就沉默了,猜他是担心这个,立刻安慰道。
  说的倒没错,凤亦鸡。但这龙凤一体,总是有点那个吧?
  父亲点了点头,嘴角勉强挤出一缕笑。三个儿子当中,就这老二不让人省心。
  当紫嫣的胸前隆起两只小包包的时候,就故意在刘农峻面前一挺,高兴地说:“峻哥,我这胸比你的胸隆了吧?”

  浓浓的月色之下,刘农峻看了她一眼——
  她什么时候变成青葱儿一样的人儿了?
  紫嫣虽然比他矮一个头,但在女孩子里头也算高个的了。果真是女大十八变,紫嫣小时不咋样的脸蛋,竟然长成了美人儿的鹅蛋脸。两道眉毛就象弯弯的月儿,闪着润润的莹光。本就水灵的眼睛,更象星子一样明亮。精致的鼻子,有如玉雕。红润的双唇,形同玫瑰花瓣。胸前的两座小山包挺着,就象挺着一种女孩子的骄傲。
  我这鸡胸怎么能与她的胸脯相比?
  刘农峻感到心跳,又感到惭愧,便红了脸道:“小妹的肯定强过哥哥的嘛。”

  收了胸,紫嫣将脸贴在他的鸡胸上,甜蜜地道:“峻哥,我就想一生枕在它上面。”
  这可是对他最大的奖赏。情不自禁,刘农峻就伸出手,紧紧地搂住紫嫣的纤腰,心里虽然甜丝丝的,嘴上却道:“就怕你枕不了多久就厌了。”
  “不许你这样说。”紫嫣说罢,踮起脚尖,一下吻住了他。

第一百一十章人类是笨蛋

  刘农峻甜甜地醉了,醉得两眼象从月亮下面飘过,一群山鹰追着他的目光,搏击风浪似地呼啸着。
  龚破夭却清楚地记得,刘农峻飘忽在丛林里的时候,一群秋蝶在他的头顶上翩翩起舞,情景美丽而壮观。
  刘农峻是如何引来那么多蝴蝶的,龚破夭也搞不清楚。他见到刘农峻,可以说是很偶然的。上了一个星期的课,他猜下个星期就会进行实战训练了。尉迟风有言在先,要他将队员训练成出色的猎人。他便借着休息这天,飘入丛林进行实地考察。在这不比在家乡。家乡那一草一木,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出来。面对西南这片丛林,他也是个陌生人。

  熟悉地形、地貌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要掌握这里动物的特性。
  他进入林子,在一条山谷里已经嗅到淡淡的膻味,膻味里夹着些草香。正是从这草香里头,他知道膻味来自吃植物的动物,而非吃肉动物。更细一点去分辨,他已分辨出这是野猪留下的膻味。
  野猪吃的东西很杂。野葛根、野淮山、野果、野党参、野百合等等,它们都吃。吃得杂,便容易生存,野猪的种族也就特别繁盛。
  要训练队员,打野猪是首选,但这并不是说野猪蠢。
  他龚破夭给队员上课的时候,第一句就说,不管什么动物,都要比人聪明。
  队员都瞪大了眼睛——
  人不是高级动物吗?怎么比不上其他动物了?
  龚破夭有说法——
  这是因为时间偏爱人类。当人类睁开蒙昧的双眼时,大地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高山大海、江河湖泊、鸟语花香、森林草地、鱼虫百兽。天地万物,就象迎接贵客一样,迎接着人类的到来。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时间特意的安排。且不说别的星球、别的宇宙生物,单说我们居住的地球,人类便有后来者居上的骄傲和幸福。约在三四十亿年前,已经出现单细胞生命。鸟的始祖,也在侏纪罗的时候,带着爬行动物的怪异模样,开始了怪异的飞翔。而此时,爬行动物非常发达,巨大的恐龙、空中飞龙亦与苏铁、银杏等植物一同出现。在这些中生代的生命里,恐龙独霸天下,极尽辉煌。我们虽然无法确证它们是怎样统治当时的地球的,却可以想象恐龙与万物的相争相斗,并不亚于我们人类历代的战争。面对恐龙的血盆大口,当时别的动物也许没有一个能与它单打独斗。是否别的动物便因此而退缩?而等死?而甘愿灭亡?我没看到这种迹象,倒是看到一群群的动物为了生存,就象今天我们看到的蚂蚁一样,不惜前赴后继、赴汤滔火,与恐龙展开激烈而又漫长的战斗……整个中生代,几千万年的时光,都充满了血腥和生与死的搏斗。但结果却出乎意料,所向无敌的恐龙亡了、灭了,我们今天只能看到它的化石、它的蛋,而爬行动物和鸟儿却进入了新生代第一纪,与这个时候的哺乳动物和被子植物共同形成了一个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繁盛景象。相对而言,在这新生代第一纪,约七千五百万年的时光里,日子是祥和的、宁静的,相亲相爱的时光多于相争相斗的岁月。即使是相争相斗,那也是小打小闹的形式,并没出现灭绝种群的大规模战争。相信,那时动物眼里的太阳,就象水洗过的一样鲜艳,阳光亦饱含植物的芬芳和动物的幸福气息。作为迟来的爱,人类出现在新生代的第二纪,也就是最近的一纪,这一纪延续了约一百万年,直到现在。当时,当人类从爬行动物、四脚动物中,以双脚直立起来行走的时候,不知遭受了多少的讥笑和耻辱。你看吧,论跑,跑不过豺狼虎豹、牛羊马兔;论飞,人类根本不行,看人家蝶舞翩翩、鹰击长空;水中,亦是人家鱼儿、大多爬行动物的世界。

  人类在直立行走的当初,除了能在植物面前耍耍威,不知还能逞什么能?看看五十万年前的北京猿人,不是只能躲在山洞里过着寒寒酸酸、委委屈屈、好象见不得阳光的小日子吗?真是天见可怜。
  要不是时间,是的,要不是时间看到人类活得可怜,从而由怜而生爱,由爱而加以点拔,激活人类的大脑,让人类学会使用石头的话,我不知道我们今天是否有机会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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