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医妙破警察母亲被害奇案,凶手竟然是……》
第36节

作者: 周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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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6-21 02:50:02
  32
  火葬场被砸得很彻底。当时肖业正好把老板及几个主要责任人挂着手铐带上警车,在警笛的呜咽声中离去。咆哮汹涌的各路群众刚好赶到火葬场,举着各式的武器:锄头、铁锹、斧头以及各类棍棒冲进了火葬场。见人就打、见物就砸。
  肖业在后视镜中看到波澜壮阔的打砸群众,涌起一阵不寒而栗的后怕。刚刚只要稍晚一步,这些嫌疑犯不知会被激愤的群众打成什么样!

  他即刻给成方汇报,要求把在秦越那负责埋尸现场勘查的警力,调集到厂部来做疏导劝阻工作。成方听后,直接问:“你在哪儿?”
  “我们刚好带着几个相关责任人离开,他们的人就到了…”
  “你们安全撤出就好。群众有气也是正常的,毕竟这是毁尸灭祖的事,不让他们发泄,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反而更不利。里面还有哪些人?在确保无辜的群众不能受到伤害。”
  “火葬场的相关工作人员我们都带走了,这些都必须接受调查。只剩下一个看门的老头,六七十岁了,身体不太好,躺在床上休息。”
  “这种看门人,群众是不会为难他的。只要不会引起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就就他们发泄一下,毕竟这是损人家祖宗十八代阴德的事,搁谁身上,谁都忍不了。对了,你有看守房门的老头的电话吗?给他要个电话,让他尽量躲着,要懂得保护自身安全。我这边会尽快安排人过去。”
  门是直接被砸开的。看守老头听到动静醒来,已经被潮水般的人群吓呆了,缩在屋子里,听到肖业电话时,吓得第一时间就接了起来,小声地回答,生怕被人发现。
  事后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成方的忧虑是非常有远见的智慧思维。火葬场为了节省开支,把尸体填埋,以草木灰代替骨灰入殓,固然可恶,极大的伤害了死者亲属的感情,但在刑法学上却不是什么大罪。即使是经侮辱尸体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也是有期徒刑的罪行。这样的罪行,显然是不符合群众的心理诉求的。一些激愤的群众,甚至要求法院判处火葬场老板死刑,认为他情节极其恶劣。
  群众这么一闹一砸,给了警言有的谈判的口实。火葬场工作你听见按责任轻重,老反被刑拘了,其它相关责任人,都是一些帮助犯,关满一个星期后,因为没继续羁押必须先后取保了。一听到火葬场有人放出来,又一窝蜂似的涌到警局来。此案敏感,牵动面大,局丨党丨委安排成方面出接待。
  成方到现场后,先作了自我介绍。群众听说是公丨安丨局的副局长,他们又不肯让步了,在底下嘟嘟是怎么不是局长,一个副局长而已,作得了主吗!他们吵得更猛了。
  成方知道与这些人正面讲理相当于对牛弹琴。他另辟了思路。
  “同志们,你们把人家偌大的一个火葬场砸得支离破碎、千疮百孔,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们到现在为止,警方为什么至今还没有找你们,你们想过为什么吗?”说到这里,成方停下来。刚刚还物议中沸的人群,渐渐静下,大家都在思考各自在其中所处的作用及他们自己将面临的罪名指控。
  “那是因你们的愤怒我们能理解,但你们的做法实太过偏激了。火葬场那些人都帮助他的行为,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老板关着就行了,你们恨的人也是他。所以我今天是来跟大家商量的,如果大家实在要挂着火葬场其它工作人员的事,我们也可以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要担心公丨安丨局的警力,也不要担心我们对法律的运用,只要把所有参与打砸的人一抓,你们连上丨访丨的资格都没有。但这种事不能做。如果现在你们还要继续告状,我那们也要考虑大家问题了。这样闹下去,对于你们来说是损人不利己,何必呢!大家各退一步、相安无事刚刚好。”

  人群丝丝窃语起来,七嘴八舌地议论,最后都沉默了。
  “都回去吧,要相信政府。只要有责任的人,我们一人也不会放过。到时如果大家觉得没有依法,再告不迟嘛。”
  人群又是悉悉蟀蟀的声音,突然一个声音问:“人是抓了,我们的先人骨灰怎么办?”
  “尸体填埋点虽然已经挖开了,挖出的尸体可观,但谁是谁,你们作为家属也不可认得出来。我的建议是,修建一个墓地,种植一片桃乡陵园。拿这些被填埋的尸体烧成灰,然后统一做成一片桃乡陵园,统一纪念。”
  人群彻底安静了。
  “如果同意了,散了后大家分别去门口的接处警室门口剥个口供,对了,你们一并也可以要求提起附带公益诉讼。这个案子只能为到这样,已经算是成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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