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中后期 ——诸葛亮身后的战争与和平》
第36节

作者: 任誉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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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三国时期的冷兵器战争中,最血腥惨烈的场面还不在于对阵现场,而往往出现在大规模交战过后,时有发生的情形是获胜方虽有敌方缴械不杀的军令,但或者是因为将士杀红了眼,或者是由于看到己方将士阵亡而出现报复心理,也可能是为了贪图军功而对投降或者溃散的敌方军人大肆滥杀—在人荒马乱的战场上,谁也分不清楚那些悬挂在士兵腰间的敌军首级,究竟是在交战中斩获,还是在交锋过后违令砍掉的俘虏脑袋。

  古代战争中的军功制度也是一件细思极恐的事情。站在现代绩效管理的角度看,商鞅在秦国所创制的军功爵制算得上是古代军事史上伟大而有创意的制度,但是从人本理念上说则是一种灭绝人性的做法。按照当时的规定,士兵在战场上每斩杀一个敌军,即可晋爵一级(如果斩杀了敌军军官,另外可获得田宅、奴仆等奖励),一首一级,因而把头颅称为“首级”。在此之前,士兵无论作战多么勇猛、斩杀多少敌人都是他们应有的责任,不会改变他们自己的身份地位。因此,这种军功爵制极大的激发了秦军将士的斗勇,士兵每逢战事都会显得异常兴奋,秦军很快就成为“虎狼之师”,一旦取得胜利,就会将对方有生力量全部杀掉,不留任何活口。

  按照当时的技术备件,军队实行军功爵制又无法对交占过程进行适时全程监控,只能在战后逐一统计每个将士杀掉了多少敌军。这样便产生很多实际问题。当时军方既无法监控战场上的交战过程,则对于将士的军功核计便只能依据每个人的杀敌数量。参战将士出于请功的需要,就必须要把斩杀敌军的首级砍下、带在身上,这就在客观上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和麻烦。即使在交战时能够做到手起刀落、敌军人头落地,还需要有俯身捡拾首级的动作,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反而受到敌军的击杀,更不用说敌人同样也在奋力冲杀,决不存在伸出脖子任人砍杀的情况。因此就是那些身强力壮的兵士要在交战中完成击杀敌人并获取首级的一连串动作,也是一个高难度的危险过程,更何况还有很多士兵手持长矛、棍棒,他们未必都能一击致命。以现在的想像,如果一击未能致命,同时又有身边的战友予以补刀,那么这一个首级应该归属何人?这也是一个很难界定的事情。按照戚继光在《练兵实纪》里记载,一直到明朝,军队还时间出现由类似情形引发的争抢内讧。公元1567年,戚继光由南方北上担任神机营副将,负责对北方作战,每次与北蛮交战,一个时常令主将头疼的事情便是明军内部“专好争功”,只要杀倒一个敌军,便会有数十人竞相前来争抢首级,这种内部的争抢往往会使明军瞬间阵脚大乱,反而给敌军带来可乘之机。到后来敌军有了经验,每次作战时便故意牺牲几个作为诱饵,等到明军争抢之时再大举出击,结果是敌军的一个首级都得不到,反而被杀掉一大片。

  《史记》记载项羽自刎后,大将王翳取其首级而抢得首功。其余士兵为了获得他的躯体而相蹂践争,“相杀者数十人”,最终有五人各抢得一块躯体,这五人因此都被封侯。
  士兵在战时获取首级不易,再把敌军首级悬挂在身上,一两个可以,再多就会变成负担,直接影响到作战效能。那些骑兵、弓箭兵、投石兵等特殊兵种获取首级更是困难重重,尤其是远程射击的弓箭兵、强弩手,他们如果在射杀敌人之后再追过去收割首级,更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
  但是按照《三国志》里的记载是,当时骑兵也要采用这种论功行赏方式。《关羽传》再现了关羽在千军万马中斩杀河北名将颜良的整个过程:“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剌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从这段记载看,关羽在战场上应该是手持长矛一类的长柄武器(青龙偃月刀是《三国演义》里的虚构道具,史料表明偃月刀出现于宋代,且因重量过大,主要用于平时练习,并非实战武器),他先是“策马剌良于万众之中”,然后“斩其首还”。后人实在无法想像那些身骑战马、纵横驰骋的骑兵战士在杀掉敌人之后还要从马上跳下来,砍了敌军的首级然后再起身上马,继续作战,期间需要花费多大的工夫。骑兵一旦离开战马,他们的自身安全也无法保证。战场上的生留死去都是瞬间的事情。

  有人提出古代军队其实可以在打败敌人之后,再回来收取首级。这样做固然会省去很多麻烦,也不影响将士的战斗力。问题是两军交战,谁也无法确保自己的一方一定能够打赢,战败的一方根本没有返回收取首级的机会,因此不如在交战时即保存首级那样保险,一旦侥幸逃回,仍然会有请功的资本。其实打赢了再回来收取首级也不可行,因为这样就分不清楚敌� 尸体究竟是谁杀的,更无法排除会有些投机者在交战时一味退缩,而在交战过后收取首级时冲在前面抢夺军功。

  正常成人的首级既大又沉,获取不易,携带更不方便。于是后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统计方法,就是割下敌军的耳朵充作首级。武侠小说《神雕侠侣》里便有杨过割下敌军几麻袋耳朵作为礼物送给郭襄做生日礼物的情节。因为人有两个耳朵,史书记载古代军队为了避免重复申领军功,一般只审计左耳(或者右耳)。也有的以割掉鼻子作为核计军功的依据,同样是为了避免军功被申领。
  无论古代的军规如何完善,总是难以避免各种申领军功的情况发生。如前文所述的滥杀战俘。在军纪败坏的队伍,更有惨无人道的做法,就是士兵无法获得敌人首级,便大举屠杀平民百姓,以无辜百姓的耳朵或者首级谎报战功。《三国志董卓传》记载了董卓军队在阳城滥杀**的残暴行径:“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

  这种首级军功制度由于存在太多无法克服的弊端,自唐朝以后,历代都有人主张予以废除。宋代的狄青,明代的戚继光、袁崇焕等都坚持认为割首级是一种军队陋习,必须予以废止。问题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军方实在没有更好、更加确切的替代机制。首级军功制因此始终废而不止。事实情况是一直到清朝,军队作战依然采取类似的做法。公元1885年清军镇南关大捷之后,史料显示当时见证者的回忆:“每天都见很多人担鬼头(即洋鬼子的首级)来领奖。”

  当时的军方奏报也是“毙匪千余, 斩首数百。”不仅要凭借首级奖励,还要士兵带着首级沿街示众,再联想到战场上那一具具无头的尸体,血淋淋的场面令人不寒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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