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妖怪同居二三事》
第41节

作者: 晓月听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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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故事虽然不具有普遍性,却具有代表性,让我们在浑身一冷的时候,也能得到些许警醒,尽管这警醒或许是没用的,毕竟,我们都是平凡人,每天花一百块都会心疼。
  面对贱女应该怎么办,杰克最有发言权,毕竟,他被女人骗了情,骗了命,人家和自己的爱人双宿双飞,他孤苦一身,连命都掉了九成。
  我问杰克,“你为什么会被她骗了,是她的演技太逼真,还是陷于她的美貌和才情不能自拔?”
  杰克说:“这……”

  我说:“你既然被她骗了,为什么不拼了命的报复回来,还让他们和和美美的安度晚年?”
  杰克说:“这……”
  我说:“人家骗的你这么惨,你不但不恨,还若无其事,是不是你还爱着她?”
  杰克说:“我没有……”

  我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你果真还爱着她!”
  杰克瞠目结舌,我断言道:“人家这么害你,你还爱着人家,真是不可救药,不可救药啊……”
  老孙看了看我俩,忽然说:“秦小妹,你这样子好像是现女友在声讨前女友,而且还是一个醋缸子的现女友……”
  呸!
  我后来想想,是什么让这个社会的渣男和贱女层出不穷,而且一山比一山高,一山比一山无耻,比如某地的凤凰男杀妻案,现在这个凤凰男过的很舒心,没有出现半夜家里忽然着火,出门被车撞死,买车票碰上恐怖事件,半夜被恶鬼索命等一系列报应行为,真是老天不开眼。
  说到底,纵容和爱会让一个好人变得更好,但也可以让一个坏人变得更坏,信任有时候能让一个家庭和谐,也能让一个家庭分崩离析,说到底,大家都不是傻子,有的人只是愿意扮演一个傻子而已,如果你有幸碰到一个愿意扮演傻子,无条件信任你的另一半,不要在爱和纵容里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同丨居丨场景二十八:
  不管是人或者禽兽,在做一件坏事的时候都是有底线的,禽兽的底线是虎毒不食子,人的底线很高,应该是不做对不起良心的的坏事,可是,在现代社会,我们经常会看见一些禽兽不如的人,他们做的坏事没有底线,不单单是对不起良心,因为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比如,某地的麦当劳打死人案,不过是因为一群邪教徒想发展下线,而那个人不太配合而已,那群所谓的邪教徒,平时不过是一群普通人而已,就像我们买菜逛街遛狗时遇到的每个人一样,并没有在额头上刺字,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按我们的理解,自己的面子在公众场合被人驳了,会怎么样呢?
  懦弱的人会灰溜溜的自己走了,年轻气盛的会吐那人口水,身强力壮而且年轻气盛的会跟人打一架,如果有同伴的话,可能会群殴,让那人半个月下不了床。这应该就是坏的极限的,因为并不是杀父夺妻的大恨,只是生活中常见的,你瞅啥?我瞅你咋的了?你再瞅一眼试试!试试就试试,你能怎么着?怎么着,兄弟们,上,揍他!
  在揍人的时候,即便是穷凶极恶的坏人也会有分寸,不会踹要害部位,不会用杀伤性武器,不会把人往死里打,因为他们知道,就是想给他一个教训,不是想要人命,而且是大庭广众之下要人命。可是,在那个麦当劳里,他们真的要了人命,在大庭广众之下要了人命,简直像是被邪灵附体,而那个邪灵正好想找个鬼作伴……否则,没有其他的解释,当然,还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们对监狱生活向往已久,准备体验一辈子,或者觉得被人指着脊梁骂是一件很酷的事……

  还有另外一个案件,也是真实的,说出来简直是令人发指和不解。
  村民田间地头的几句纠纷,占了你几棵树,多垦了你几分地,有太多的方法解决,但现实是,很多都选了最极端的那一种,比比谁家的拳头硬,比比谁家的儿子多。尤其到了岁末年初,万家团圆的时刻,几口酒下去,胆子壮了,几句挑拨,一个看不顺眼,抄起家伙就干起来了,两伙人,或者三伙人,混战在一起,有的牙掉了,有的腿断了,有的胳膊折了,严重的120来的时候都是浩浩荡荡的,没办法,受伤的人太多,一两辆装不下啊……

  但不管怎么说,出人命的毕竟是少数,毕竟大家邻里乡间,周围一圈住的都是杀父死仇,他晚上也不敢睡觉啊。虽然这种现象很荒唐,但说起来也算有情可原,毕竟乡村不是大都市,还算熟人社会,大家抱团取暖,谁家的团抱得大,谁的话语权就大。可是,这个案子却连荒唐都算不上,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非常荒唐,好吧,也可以用令人发指的荒唐来形容。
  两家的地靠的近,于是产生了纠纷,口角也口角过了,拳脚也拳脚过了,各有伤亡,可谓是势均力敌。那是阳光灿烂的午后,他们在田间地头相遇了,一方有三人,一方有一人。三个人的一方并不能在数量上给对方造成碾压,因为他们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而一人的那一方,却是人高马大,还带着武器,一把斧头。他们顺理成章的吵了起来,然后动起了斧头,另一方的男主人顺理成章的倒在了血泊中,到这地步,算是出了人命,案件升了级,场面虽然血腥,后果虽然严重,可也在情理之中。注意,我说的情理之中是坏人的情理之中,杀人的情理之中,是我们虽然扼腕叹息却不瞠目结舌的那种……

  可是,他在把男主人砍死以后,又拿起斧头砍向了那个女人和孩子,在砍死了女人以后,又把孩子砍成了重伤,在孩子被好心人救走以后,他追着就进了村,在没有找到被砍的半生不死的孩子以后,他找到了半瘫的男主人的爹,再次把他砍倒在床上……

  一家四口,三个被他送去见了阎王,剩下的一个孩子,余生可能都在轮椅上度过,什么仇?什么怨?就算有仇有怨,杀一个就够了吧,为什么要赶尽杀绝,在古代,赶尽杀绝都是罄竹难书的顶尖坏人干的事,是要准备下地狱享受十八班酷刑的变态干的事,而这个凶手,却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普通人,他不是以杀人为业的,也不是靠饮人血生存的,他有父母兄弟,有妻子儿女,平常教训子女的时候也不过是摔几个碗,打骂老婆也不会往死里打,就是这样一个人,干了这么惨绝人寰的一件事,不能不让我们深思。

  一个普通人在机缘巧合之下很容易变成魔鬼,比如我们正在搞同学会,你炫耀自己开着宝马,住着别墅,媳妇是林青霞一样的大美女,忽然有个服务生冲你高声叫,说要你注意素质,公众场合别这么大声,好吧,这样你还变不成魔鬼,充其量只是面子过不去吧,接下来,你催快上菜,这个服务生却给了你一个白眼,说你饿死鬼投胎啊,等不了就别等,有本事在人民大会堂开国宴啊……好吧,他让你这么下不来台,在最需要面子的时候让你没面子,你会怎么办?你会忍住,嗯,大部分人都会忍住,毕竟我们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受了气只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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