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水深千尺》
第5节

作者: 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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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晶晶哭得声嘶力竭,嘴里含着汤圆似的唠叨着什么,大意是她已经没有家了,不能再没有孩子。

日期:2009-08-03 07:44:57

  下班的路上,我不断地遇见各色女人,有风情万种眼角含春的少女,有腰杆笔挺目不斜视的少丨妇丨,有身材臃肿积肉乱抖的悍妇,她们一一走过,码在传送带上似的。经过肉联厂,厂门一侧新刷了一行标语:狠抓实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们的屠宰事业。一品味,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竖起来了。这帮孙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呀。可是又不知道这句话究竟错在哪里,弄得心情十分糟糕。

  快要走到我住的小区时,我接了一个短信,是舒梅的,问我晚上在家不,她要过去帮我收拾收拾屋子。
  我犹豫了一下,回信说,晚上我妈要去,咱们八字还没有一撇,这时候跟老人家见面不合适。
  这个谎撒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心慌,我妈想儿媳妇都快要想成神经病了……
  短信刚发出去,舒梅就来了电话,当头一声娇喝:“那你还说想我?”
  我悬空着心,敷衍道:“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舒梅哼了一声,“啪”地挂了电话。

  我的心里有些不爽,呵,这脾气跟李晶晶也差不到哪儿去,一时感觉前景渺茫。
  刚揣起手机,铃声又起,还是舒梅:“老公,我想你。”
  我一哆嗦,心中泛起一丝甜蜜,她竟然喊我老公,我们一共才见过三次面呢。看来小女子也在思春呢……想说什么,嗓子发痒,咕咚咽了一口干唾沫,把自己吓了一跳。其实这样也挺浪漫的。浪漫是一种感觉,具体是什么,很模糊。是雨中漫步?是雪夜拥吻?不全是,如果两个人彼此倾心,什么事情都可以浪漫,听一句“老公”和“老婆”也是浪漫的。否则,即使两个人到月亮上亲嘴,也感觉不到浪漫。

  在心里想好一句“老婆,我也想你”,想要开口时,那边已经挂了电话,搞得我连同胸口都痒得厉害。
  舒梅的模样跟李晶晶有些相像。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的脑子有些错乱,怀疑我的前任丈母娘给我藏了一个小姨子。
  李晶晶就像一朵花,从盛开到萎败,我一天天见证,八年婚姻下来,我迷糊了,甚至都记不清楚她的模样了。
  我知道,当两个人四目以对,只惦记着互相伤害的时候,婚姻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了。
  那时候,我情愿李晶晶是我家墙头上的那枝红杏,爱往哪出就往哪出,反正老子的院子里已经没有了你的位置。估计李晶晶当时的心态跟我一样。就像一对恩爱夫妻齐心协力挖金子,最后挖到的是一堆白骨,对望一眼匆匆埋上,尽管都没说什么,但从此那堆白骨就在心里扎下了根,占据主要位置的不是金子,而是一个令人恐惧的阴影。绿帽子尽管颜色不咋的,但是很环保,有时候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常常在剖析自己的种种不良习惯之后,无奈地想,既然婚姻已经成立,就该半睁眼半闭眼地维持下去,天下没有完美的人,如果眼睁得太久,恐怕连上帝身上都能挑得出毛病。连半夜里树上蹲着的猫头鹰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不也照常活得轻快?可是当我确信自己真的被“绿化”了的时候,还是感到不忿:李晶晶,你真好意思的啊,就算是一个窝里的两条狗,必要的时候也得互相摇摇尾巴,这日子才能过得熨帖,你不但不摇尾巴,还引来一条野狗抢食,哪有这个道理?

  我曾试图找出那条野狗,暴打一顿,然后将他跟李晶晶捆在一起,赤身裸体,押赴长街,控诉过后愤然离去,让过往行人的唾沫星子将他们淹死。后来一想,把一顶明晃晃的绿帽子亮在众人面前,确实有损尊严,何况此事又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相悖,索性忍气吞声做了武大郎。对此,我有自己的一套歪理:公狗在和母狗交配的时候,即便是棍棒加身,也要完成“工作”,哪怕冒着生命危险;男人在跟女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一点点敲门声就可以让男人性趣全无。因为动物只满足本能,而人类充满理性,我就很有理性。

  现在想来,其实当初我并没有那样理性,那样大度,那样超然,毕竟武大郎也不是铁打的。
  从我怀疑李晶晶有外遇的那天开始,我们就很少吵架,彼此感觉有点儿陌生。不过在外人看来,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恩爱,家里没有任何不雅的声音,一切显得井井有条。有一次我在厨房炒菜,听见她在外面压着嗓子打电话,我不“理性”了,把抽油烟机的声音开大,耳朵贴在门上。李晶晶似乎觉察到了,比地下工作者还会伪装,高声指责对方对老公不负责任,老公在外面喝酒,那是因为她在家里表现得不够温柔。说着,轻轻拉开了厨房的门。我有些尴尬,冲她笑了笑,她也笑,在我看来,这笑容丑陋无比。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无所谓,无所谓,老婆有心出轨,你就是把她拴在裤腰上也白搭,戳穿了反而不好,那样会加快离婚的步伐,暂时我还不想那样。但是,我还是不想糊涂着过下去,开始留心她的行踪,偷看她的短信,狗一样地嗅她换下来的衣服,希望能够嗅出男人的味道,心情极度复杂。

  我在恨自己太懦弱的同时又盼望着她的后面真的有个男人,那样我可以横下心来跟她离婚。
  我想离婚,又不想因为离婚而对孩子造成伤害,但是离婚这个念头时刻在我的脑子里转悠,我怀疑自己已经接近了痴呆的状态。
  现在想来,当年发誓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一句屁话,人还没老,我们就形同陌路了。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就在一转眼,发现你的脸,已经陌生不会再像从前。
  一路下来的感觉很有趣,从忧虑到愤怒再到释然又到窃喜,甚至在拿到那本绿色的证书时,我竟然在心里嘿嘿,不砸烂旧世界,怎能建立新世界?赛跑之前还得先换身行头呢。红本子停,绿本子行,我李大柱即将扬鞭催马,隆重上路,直奔崭新的生活。
  听说我“解放”了,刘朝九前来“吊丧”,红着眼圈说,你会遭报应的,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你竟然撒了手。

  见我无动于衷,刘朝九动了感情,眼泪鼻涕一起流,最后拂袖翘靴踉跄下楼,一路狂奔,阳光里就像一只飞翔的屎壳郎。

日期:2009-08-03 07:46:18

  严格地说,李晶晶是我通过刘朝九才接触到的。
  那年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员,二十六岁,腰身挺拔,朝气蓬勃。模样尽管不敢跟刘德华比,但绝对比周润发阳光,甚至还带有一点梁朝伟的忧郁。那时候,刘朝九是电视台广告科的科长,二十三岁的李晶晶坐在他对桌。我去电视台联系广告的事情,同时认识了他们。
  在我跟李晶晶结婚这件事情上,刘朝九出力不少,当然,刘科长抽了我不下一百条烟。
  婚礼那天,刘朝九先是祝福我在温柔乡里“大柱”越磨越大,然后抱着我的膀子说:“兄弟,你艳福不浅啊……”言罢,仰面朝天,四肢乱颤,长叹一声,“我是恨不相逢未娶时啊……王莲芝啊王莲芝,你害人不浅——”一张驴脸憋得又红又紫,状如万箭穿心。
  其实,那时候的王莲芝还没变成黄脸婆,尽管脸得长得有点婴儿肥,但身材不错,前凸后撅,皮是皮肉是肉的,用卖肉的话说,这叫白皮五花。可是刘朝九不以为然,说王莲芝是木乃伊的后代,把人整肾虚了她也毫无生动之气。还是舒梅好,看一眼就能达到某种高丨潮丨。

  刚结婚的时候,刘朝九经常去我家串门。
  我发现刘科长是个真君子,跟李晶晶说话全是上下级的口吻,貌似没有欺朋友妻的打算。
  也许是为了避嫌,第二年刘朝九就让李晶晶转去了别的科室,去我家的次数也少了,偶尔去也从不跟李晶晶说多余的话,只是跟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离婚以后,他找我频繁了些,喝多了就感叹造化弄人,替李晶晶感到惋惜,因为她当初没有嫁他,他们才是配套的。
  据说那些日子李晶晶的工作总出错,被领导批评过几次之后想辞职。
  作为老领导,刘朝九找她谈话,说着说着,热乎了,两个人就去酒馆喝酒。出来的时候,刘朝九顶着一脸啤酒沫子,据说是被李晶晶给泼的,估计是这小子想沾便宜的缘故。时隔一年,两个贱人又联系上了,经常凑到一起喝酒,只是刘朝九的脸上再也没有啤酒沫子。
  我知道李晶晶的脾气,她只要心里烦,就喜欢找个人诉苦,刘朝九是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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