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引起了别人的注意,程昱决定暂时跟着游客们一起撤出去。他决定先把这里的环境彻底摸熟,最后才下手寻找线索。不管这线索是宿嫣然留下的,还是神秀留下的,他都决定去探一探究竟。出了景区,程昱选择了一家距离景区不远的酒店入住。当然住得近方便是方便,用面则是要比别处贵三成。不过程昱无所谓,毕竟这些钱,他得来得并不算太困难。想起钱这事儿,程昱又记起来另外一件事来。
拿起电话,他拨打了出去。
“喂...”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整个人似乎处于一种极度虚弱的状态当中。
“解药给你邮寄过去了。”程昱完这句,啪嗒一声将酒店的电话给挂了。
“哥啊,你终于...你知道我这些日子是咋过得么?我每天就提醒吊胆的,生怕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哇...”很快,人家顺着电话号码又给打了进来。电话一接通,对方呜咽着就是一通。
“只要你不来找老子麻烦,你就死不了。再有下次,可别怪我让你当场毒发身亡。毕竟这毒,是我研制出来的。别以为吃了解药就万事大吉,我随时还能将它诱发出来的。不过你要是乖一点,不让我整天都惦记着你,没准过段时间我就把这事儿给彻底的忘了。”程昱忍着笑,对电话那头的人道。毒药?那不过是自己随手在身搓下的一颗泥丸罢了。目的就是要吓唬住对方,让他放弃继续纠缠自己的念头。
“不敢,不敢...”人吓人会吓死人,自己吓唬自己也有着同样的效果。人家最近就觉得自己快死了,整天吃也吃不下,睡也不敢睡。今天接到了程昱的电话,无异于拨开云雾见青天。这种感觉,其实住过医院的人都有体会。一般来,医生们都会先吓唬你一顿再的。那种被人吓唬的感觉,相信没人愿意去尝试第二次。什么叫生不如死,被医生吓唬的时候就是。
“算是给你一个教训吧!”挂了电话,程昱靠在床头自言自语道。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委托酒店前台帮自己邮寄一粒麦丽素出去。
次日一早,程昱买了一袋麦丽素,挑了一粒最有卖相的装进一个纸盒委托酒店帮他快递了出去。吃过了早餐,他继续着参观石窟之行。就这么的,一连三天,他天天准时去石窟报到。一直到把里边的地形都摸熟了,他才打算夜里偷摸进去,仔细查查那座佛塔。他有理由相信,建造佛塔的人不会那么凑巧的就将神秀的形象雕刻去,并且还在他脚下雕了一只狐狸。所有的事情,之所以做,背后都隐藏着目的。建造这座佛塔的目的是什么?只有去了才能知道。
夜里的石窟空无一人,路口的路灯散发着惨白的光线,照在一旁的石佛头让其显得有些面目狰狞。程昱穿着一件带风帽的运动装,利用风帽将自己的面相遮挡着朝佛塔方向接近着。路有几个摄像头,不过它们监视的方向都是固定的。程昱心翼翼的绕过了它们,猫腰朝前跑着。半个时之后,他来到了那座白色的佛塔跟前。距离佛塔三十米开外有一路灯。程昱的身影暴露在光线之下,如果有人经过,一眼就能见他的存在。略微想了想,程昱从地捡起一块石子,对着路灯就投掷了过去。
“啪!”一声响,灯泡儿被程昱给碎了。佛塔周围陷入了黑暗之中,这让程昱的心安定了许多。
“神秀,你为什么紧咬着我们不放?”程昱的手紧紧捏住了神秀的雕像,话间他便有些激动,手里的力气使大了那么几分。咔一声,雕像被他从佛塔掰了下来。雕像原本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长方形的洞。程昱凑过去一,里头装着一个铅笔盒大的玉匣子。他左右了,伸手将玉匣子给拿了出来。啪嗒将玉匣子的锁扣打开,里头有一张绢。程昱来不及细,将手里的雕像安回原位。将玉匣子往怀里一揣,沿着原路就朝景区外头跑去。
“有传,凡人与诸天神魔,所隔不过十七步。贫僧苦思无果,却是与皇朝更迭之时略有所获。云游之时获得天机一册,按照边的记载,铸就铁佛22尊。据传,身入此间便可长生。为了辨明真伪,贫僧决定以身相试。此绢若在,便是贫僧身陨。至于天机一册,贫僧将其分置于它处。后人若有所得,万勿效仿。”回到酒店,程昱将绢打开,里边的字迹尚能辨认。完绢的文字,程昱靠坐在椅子半晌无语。
“天机...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程昱对于神秀所的天机,产生了兴趣。难道这本书里,记载了天的事情不成?那么是不是找到这本书,就能去到浑天仪投影当中的那个地方?是不是就能找到宿嫣然现在所处的位置?程昱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乱。他点了一支烟,靠在椅子沉思起来。一直坐到天蒙蒙亮,程昱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凡人与诸天神魔,所隔不过十七步...十七步,究竟在指什么呢?距离?”整张绢,最让程昱想不通的就是神秀留下的这句话了。十七步究竟代表着什么意思,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诸天神魔?以往他不是太信真有神魔的存在。只不过知道了宿嫣然的真实身份后,程昱开始信了。狐仙都有了,神魔什么的还远么?
程昱在云冈石窟只是得到了十七步这么个信息。至于神秀如今身在哪里,依旧是没有头绪。不过他已经不打算把精力放在神秀身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值得惧怕的。剩下的两个石窟,程昱还是打算去走一走。因为神秀在绢有写,他将天机一册分置于别处。如果不出预料的话,他要么将天机存放于寺院当中,要么就是藏在了石窟里边。因为他是个和尚,出入得最多的只有这些地方。
“大姐,给来碗面。”程昱已经来甘肃一个礼拜了,这一周他找遍了麦积山,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宿嫣然,又或者天机的线索。跟往常一样,他照旧来到了路边的面摊,照旧点了一碗素面。摊主是个30下的少丨妇丨,带着一个3-4岁大的丫头。据是离过婚,前夫跟着一个比他10几岁的女的跑了。女人原先在一个厂子里班,可是收入实在太少。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稍微好一些的生活环境,她毅然放弃了那份安稳,但是只能勉强温饱的工作街摆起了摊。收入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可也比在厂子里要强得多。
“面来了,心烫。”一辆手推的铁皮车,一张矮桌四个板凳。这就是女人面摊的全部家当。很快,程昱的面就端了桌。很大一碗,边还卧了几片牛肉。
“整天吃素哪儿成呢,这么大个男子汉。”程昱着碗里的牛肉,抬头了女人。女人抬手捋了捋耳际的散发,对他轻笑笑擀着面道。女人身边的丫头,则是对着程昱做了个鬼脸。然后继续蹲在马路牙儿那里玩起了碳灰。本应该去幼儿园的年龄,可是女人没有送她去。她觉得孩子送到那儿去会受罪,男人跑了,她得好好宠着这个没爹的孩子。
“素素...”正吃着面,一辆车从程昱跟前驶过。一个急刹车,扬起一阵灰尘。灰尘都飘进了程昱的碗里。打车下来一个西装革履,手捧着一束鲜花的男人。男人抬手摸了摸发型,走到女人跟前单膝跪下。
“你这是做什么?”女人显得很慌乱,一旁的丫头也是停下了玩耍愣愣的着男人。街的行人,大多都驻足远观起来。当然这其中,绝对少不了拿手机进行拍照的人。
“嫁给我吧素素!”男人从兜里摸出一戒指盒,打开后连同那束花一起递到了女人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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