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枪》
第2节

作者: 何楚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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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我们的眼前开始展现一个全新的或者是以前甚少涉及的主题:雇佣兵。应该说,在传统写作过程中,出版审核部门设定了太多的限制,我们所看到的电影、电视乃至小说中的军人,我方的基本都是英勇善战、国家或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敌人要不是贪生怕死就是无能愚蠢。而《野枪》却告诉我们在国际佣兵组织中的铁律:忠于军团不是忠于国家!忠于美元而不是忠于信念!更重要的是陶野所在的黑桃小组多了一条规定:不离不弃、自己搞定!不离不弃是对于战友的承诺,自己搞定是对自己的要求。
  “为什么而战?”美国电影兄弟连中曾用了一集近40分钟的时间来阐述这个观念,结果依然是模糊不清,除了大多数上层军官以外,基层的士官和士兵都无法准确的是到究竟是为什么而战?——为了正义?谁告诉他们正义是什么?为了国家信念?谁能告诉他们,为什么当初坚信的信念,在战争结束后,国内的无良商人甚至国家的领导阶层正大刀阔斧的、有力的瓦解他们曾无比崇拜的信念?《野枪》告诉你——为你自己而战。从一名国家军人走到一名雇佣兵,他需要经历多少磨难,而这种磨难更多的是来自内心的煎熬。前一种信念的破灭到树立一种新的信念,是在血和火的洗礼中得到的涅槃;和平年代的国家军人你可以理解军人真正的含义么?
  在读完了《野枪》第一季的时候,我们早已经把对陶野的责怪丢去九霄云外,一个民族之所以可以强大,首先是有强大的诉求。一个军人之所以成熟,他必须先明白武力才是保证和平的最有效手段,空包弹和演习所代表的武力是虚拟社会中的的尊严,和玩电脑游戏一样拥有了一把超级攻击力的刀,关上电脑和现实生活无关。为什么陶野在国际雇佣兵战场上会遇见那么多的心理障碍?是因为我们培养的军人技术过硬,足够冷静却不够冷酷。技术、冷静、和冷酷才是铁血军人应对战争的基本素质。而这种反思是以往传统小说很少见的。
  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希望自己活得像个人,有善良的品性。而前提是,保护我们安定繁荣的军队里那些拿着枪的家伙对敌人必须冷酷,我们希望他们冷酷,却极少理解为什么我们的心理会有这种不对等的价值观念,也许某一天当战争真正敲响国门的时候,也许当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需要自己拿起枪的时候,才会明白军人究竟代表了怎么样的一种东西。
  《野枪》为我们介绍了当前国际上最强势力的几个雇佣军团,为我们展示了目前最优良的单兵作战武器,让我们知道一个优秀的军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技能和心理素质;更重要的一点是,它无比清晰的告诉我们:在雇佣兵眼中,人类所发动的战争,基本动力俱是利益的驱动,和狗屁的正义无关。嗯!是的,先告诉我什么是正义,再告诉我怎么和正义搭上关系吧!
  视野聚焦,一个人一把枪一个军人一把染血的枪一个雇佣军人一把不愿对准自己国家的枪一个优秀的雇佣军人——一把杀戮的枪。
  敬请期待《野枪》第二季——何楚舞著。

英雄梦


——读何楚舞最新力作《野枪》


中途客栈

  英国著名作家毛姆曾经说过,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但最伟大的小说是《战争与和平》。这一点大家也许不会有太多的异议。不过,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虽然伟大,却并不好看,其中描写的场景离我们现在的生活过于遥远,可能不合现在读者的阅读口味,要看完它确实是相当困难的。但它毕竟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也许很多读者还不曾看过,不过你不必着急,客栈马上给你推荐一部更新、更好看的长篇小说:《野枪》。
  要说比《战争与和平》还好看,可能很多读者都会骂我,说我缺乏文学修养,没有鉴赏能力等等。这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但你不能剥夺我说话的权利。
  《战争与和平》是我在高考前看完的,在中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主要做了两件事:复习迎接高考,阅读《战争与和平》。前者很枯燥,却与个人前途有关,因此还是占用了我的大部分时间,剩下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统统交给托尔斯泰那四卷本的煌煌巨著了。
  这的确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波澜壮阔的战争场景和错综复杂的情感冲突交相辉映,战争年代的“大”与和平年代的“小”结合得天衣无缝。但对一般读者来说,更多地还是在看那些贵族子弟的儿女情长。而当年的我,亦是如此。就如同现在很多读者看金庸的武侠小说时把注意力放在爱情这一点上一样,亦无可厚非。
  而今看这部小说的读者越来越少了,以现在的标准要说好看,那就很有必要说一说何楚舞的最新力作《野枪》了。在客栈眼中,这无疑就是新时代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了。
  活力四射、才华横溢的何楚舞总是在文学上给我以极大的震撼,2005年认识他的时候,他的创作方向刚刚从诗歌转向了都市题材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出走的亚当》。等到过了一年,他又开始写起了奇幻小说,仅仅一部《野蛮王座》就写了一百多万字。后来我渐渐徘徊到文学的边缘去了,好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但我的心还是有所牵挂,我知道他还在过着那种夜以继日、马不停蹄的写作生涯,他一定会给他的文学天分做一个很好的交代。果然前不久的一天,他忽然在我的QQ上冒出来了,发过来的是一部滚烫的长篇小说《野枪》。
  我又吃了一惊,没想到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竟然又写起了军旅小说,而且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写了这么多,真是能者无所不能啊!吃惊之余,汗颜之际,便迫不及待地打开小说看起来。这两年我的兴趣在于历史小说这一块,根本就没有看过任何军旅小说,因此这种阅读对我来说实在是一种莫大的挑战。但是很快地,随着阅读的深入,我的担心渐渐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感觉如同坐在过山车上,惊险、刺激、迷醉,带我飞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奔腾的鲜血和纵横的热泪一起飞扬,那里是红色英雄的摇篮,也是当代中国军人的洪炉大冶。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们,对战争常常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复杂心情,一方面讨厌战争,另一方面又很好奇。尤其是那些不甘于平淡无奇的生活的男人,大都很向往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总会不由自主地把战争与血性、正义等词汇联系起来,而血性和正义正是英雄必不可少的元素,想当英雄的梦想可能早已深埋在每一个血性男儿的心中,可是在和平年代里,究竟该怎么实现这个梦想呢?

  翻开《野枪》吧,相信它一定会帮你实现这个英雄的梦想!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而要想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什么时候都不晚。
  中途客栈
  2008-9-28


牧童撰写的书评

  作者介绍:牧童,从军20余年的老兵,著有《醉卧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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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第一次翻开这本《野枪》的时候,我是带着有色眼镜充满挑剔的目光来找刺的。可能有些大言不惭,一个小白写手,有什么资格对人家那么火的一部大作挑肥捡瘦说三道四?应该是精神上出了问题或者脑袋被门框挤了之类的,否则就是哗众取宠,装一把牛叉。
  不过,咱这人脸皮厚,不管别人说什么,从个人的角度谈一些作品中的东西应该没什么问题,毕竟是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的第一季,又慢慢的象本书中所描绘的品尝一杯芳香四溢的杜克红酒一般,从认酒开始,到醒酒直至过酒,细细品味了好几遍,悟出了一些热情的东西,这么说应该有一定资格了吧?

  做为一名《野枪》的忠实读者,自我感觉有一些鉴赏能力,尤其是一个在军中服役近二十年的老兵,对一部以退役军人生活为题材的作品说些感受,这个应该无可厚非,咱还是敢叫这个真,装把牛叉,说些大话的。

  翻开《野枪》,最吸引我的当然是这个“枪”。那么枪是什么呢?仅仅是一件杀人利器?答案显然不是。在作者的笔下,这枪是有灵魂有生命的东西,我把它归结为“枪魂”。
  穿过军装的人都知道“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军营中的大部分战士对枪的热爱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身上的任何器官,甚至没有当过兵的人也对枪充满了想往和喜爱,哪个男人孩提的时候没有一两件枪的玩具?没有玩过打仗的游戏?谁没有一个英雄的梦想?那么一名军人离开了自己心爱的武器,离开了“第二生命”,离开了沸腾的军营,他还有什么?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说是丢了魂恐怕都不为过。我当年脱下军装走向社会的时候,就跟书中的主人公陶野一样,失魂落魄,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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