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枪》
第4节

作者: 何楚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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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野站得笔直,泪水无声地从腮边滑落,大队长紧紧地抱着他,抱着多年来生死与共的兄弟,训练场,靶场,跳伞训练,潜水泅渡训练....往日的一幕幕在眼前飞快掠过。他似乎看到刚从其他连队转过来的时的陶野,那双充满兴奋和憧憬的眼睛,可是一眨眼他们却要面对分别。
  陶野是条汉子,这是大队长自己说的,训练中掉皮掉肉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有一次他们参加野外生存训练,军靴被吸进了烂泥潭,前有狙击手紧咬不放,后有追兵步步紧逼,他连打草鞋的时间都没有,干脆光着脚跑了三十里山路,还生擒了两名狙击手。训练结束后,军医捧着血肉模糊的脚步不忍心看,他却叼着烟和战友们谈笑风生。

  敲上一锤子都会铿锵做响的硬汉子今天却流泪了,他用力咬着嘴唇,血滴嗒嘀嗒地落在胸前,他舍不得啊,舍不得寄托了梦想和汗血的军营,舍不得那些像亲兄弟般的战友,他以为自己会死在战场上,或者老死在军营,眼前的事实让他无法接受。
  “哭什么哭?孬种!”大队长哽咽着,自己的眼泪差点掉下来,他紧咬着牙关转过身,半晌才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到哪里都你都是我最好的兵!”

  那天晚上,特种兵大队第一次在熄灯号吹响后还聚在餐厅里,第一次在非周末破了酒戒,陶野举着酒瓶和所有的人干杯,拥抱,喝多后他开始哭,抱着并肩作战的战友大哭,抱着老哥哥一样的大队长哇哇大哭。
  所有的战士都在哭,军人的眼泪比射出的子丨弹丨还要滚烫。
  大队长用牙咬开了啤酒盖大声骂他“操,你不应该叫倔驴,应该叫瞎狗.....队里最瞎的狗。”
  “老子不是瞎狗!”陶野抓过一只酒瓶使劲撞在大队长的酒瓶上“老子是特种兵,老子是永远是兵!”

  “喝!”

  陶野和那名狙击手都转业了,他在凌晨四点起床时狙击手已经悄悄走了。
  陶野偷偷离开住了五年的寝室,当过兵的人都知道离开部队是最痛苦的经历,他无法面对那么多双泪眼。
  阴天,下着朦朦的细雨,大队长执意帮他拎着包,两个人默默走在路上,笔挺的军装很快就被雨水打湿了。
  整齐的营区,路边一行行挺拔的白杨像是风雨中的哨兵,平整的训练场似乎还回荡了直冲九霄的口号声,熟悉的一切忽然变得飘渺,两双军用皮鞋有节奏地敲打在水泥路面上,像铁锤重重地砸在陶野的胸口。

  大队长独自送行,临别的时候将一把瑞士K57军用刺刀塞进了陶野手里,那是他在特种部队五年中不离身的东西。
  大队长最后的话语重心长:“我前几天还在想,再有几年你也许能混个少校。人生无常啊,往往因为一件小事遗憾终生,在大队里你最棒,到社会上也不许比别人差!记住,你是我最好的兵!”
  陶野点点头,他不能再流泪了,军营里不应该有眼泪,更不应该有他陶野的眼泪。
  就在陶野以为自己就这样离开军营的时候,雨幕中整齐的跑步声由远而近,特种兵大队一百三十六名战士和军官穿着整齐的作战服,跑到了他的身后。
  “立正!向左转!敬礼!”响亮的口令声过后,战友们挺立在雨中,目视正前方,每个人都紧咬着腮帮子,脖子上青筋迸起。
  雨越下越大,湿透了军装,拍打在脸上,混合着无声的泪水沿着战友们的下巴流下。
  一百三十六人像是一座无法摧毁的森林,像是山峰顶端的丰碑悍然挺立在风雨中,陶野曾是其中的一员。
  雨越下越大,陶野的心湿的一塌糊涂。
  “立正!敬礼!”陶野穿着摘掉肩章,臂章的军装,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队列中缓缓走出一个人,他走到陶野面前,把挎在肩头的突击步枪递给他,低声说:“再摸摸吧,它跟了你三年。”
  陶野伸出手,大滴的雨水落在颤抖的指尖上,那是他的心在颤抖,微微闭上眼,往日的场景爆炸般在他脑海里回荡,他猛然抽回手放在耳边,敬了生命中最后一个军礼“敬礼!”

第001章:英雄后代

  “10点方向发现目标,完毕!”
  “红3收到,完毕!”
  “砰!”
  碧蓝的天空,茂密的灌木丛,微微扬起尘土的土路统统失去了原来的色彩,如同用力将破裂的血袋摔在玻璃窗上,世界陷入了残酷的猩红之中。
  “啊!”浸泡在冷汗中的陶野一个机灵从床上坐了起来,鼻尖上晶莹的圆珠像是汗水,更像是泪滴。
  转业三个多月了,噩梦从未停止。

  陶野冲了个凉水澡,做了两百个仰卧起坐,三百个俯卧撑,这样的运动量太小了,他揉着有些发福的腹部盯着墙上的挂钟。六点一刻,这个时间军营里的战友们已经背着二百斤的装备跑完了十公里越野。
  无所适从,这就是陶野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从部队复员后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掏空了,再也听不到战友们嘹亮的歌声,子丨弹丨速射的声音,看不见装甲运兵车在身边轰鸣而过,武装直升飞机在头顶盘旋呼啸,都市里的摩天大楼,湍急的车流,喧闹的街道仿佛陌生的海市蜃楼,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无法融入其中。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他的职业,就像音乐天才注定了要和五线谱打交道,灵动的双脚和红舞鞋生死相依,陶野生来就是一名战士,注定和枪紧紧地拴在一起。十八岁他从普通列兵做起,士官,少尉,中尉,经历了九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特种兵部队的一名中队长,虽然是负责的只是一个连级单位,但是级别已经是副营,现在他却因为低级失误离开了他为之付出一切的军营。

  特种兵不同于其他职业,它不准许有任何失误,子丨弹丨是最公正的砝码。
  陶野是为战争而生的勇士,却离开了滋养他的军营,像是被土壤抛弃的树木,他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磨平的老茧他不知何去何从。
  退役后地方给他安排在了武装部,一个整天喝茶水看报纸的清水衙门,七年沙场磨练出来的汉子坐不惯办公椅,更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低三下四地伺候人,后来陶野主动要求去基层单位工作,地方又给他安排到公丨安丨局刑警队做副探长,或者去防暴队下属的训练队任副队长。防暴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他选择了刑警队,原因很简单,那里可以摸到枪,偶尔还能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

  在一次抓赌行动中,面对几个企图反抗的赌徒陶野徒手冲了过去,结果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创造了刑侦队普通抓捕行动伤害的最高记录。

  刑警队长火了,当场撂了脸子:“我不如给你把冲锋枪,把他们都突突算了。”
  “我学的就是一招毙命,这是轻的!”陶野忿忿地离开了刑警队,军人和丨警丨察本来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职业。
  当兵的男儿走四方,头顶明月巡逻在山岗上。
  在遥远边关抵挡风霜,无边的花朵在身后开放。
  ......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当兵的男儿走四方!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花朵在身后开放。
  这首歌叫《当兵的男儿走四方》,每天清晨陶野都会吼上那么一段,可是现在越吼越觉得心酸。他是陕西人,生在黄土地,唱着信天游长大,以前在部队每次他唱这首歌战友们都说有股子陕北汉子的腥土味。
  穿上外套,陶野的目光落在衣袖上的黑色孝纱上,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离开军营后他的爷爷不久前去世了。

  在冷漠与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童年时爷爷的工资微薄,有时爷俩的饭桌上只有打卤面和咸菜,他上学后爷爷的工资涨了,但生活依旧清苦,直到他参军入伍,爷爷的饭桌上才看见了酒瓶。回忆那段时光,虽然艰辛,祖孙俩却活得有滋有味,现在他一个人住在房间里,相依为命的老人似乎就在站在他的眼前,微笑依然那么慈祥,可是他伸手去抓时却空空如也。
  离开军营,失去亲人的陶野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一天,他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路,才是自己的家。
  冬季的白天总是太短,下午五点的夕阳就已经将天边变成了猩红色的浩大染池,万道金光从云层中射出,照射在斑驳的青灰色古城墙上,将护城河缓缓的流水涂成了一片片波光闪耀的金麟。
  陶野正对着夕阳站在护城河旁,面带悲色,一米八八的身高在青石路面留下了长长的倒影,他紧捂着胸口,那里藏着一枚被体温烤暖和的三级八一勋章。

  那是祖父的心爱之物。
  在少林寺苦练了十几年的爷爷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延安加入了那支缔造英雄的军队,抗日战争,内战,抗美援朝,历史的车轮在他钢铁般的脊梁上缓缓碾过,同时留下了十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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