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要见尸,死要见魂——鬼街的规矩》
第52节作者:
光三座 说话的人叫韩云,相貌姣好,看起来30岁左右,不过当下女人善于保养,年龄实在不太好猜。她梳着齐耳短发,刘海盖过前额到眉间,脸庞纤瘦,眼眸明亮锐利,皮肤白皙透红,妆容淡雅,恰到好处。身着一身灰色小西服套装,脚穿黑色细跟高跟鞋。整个人端庄干练,又透着一股浓浓的女人韵味。与林正儒握手之后,双手交叉抱于胸前,身子笔直,双腿叉开幅度很宽,目光凌厉地扫视着身后的方龙和李阎,但视线停驻几秒钟便挪开了。
“让咱们省的犯罪专家来帮忙,真是愧疚啊!”林正儒摆摆手。
“这是哪里话,咱们不都是为了工作么,林局,今天一早接到件我们赶过来了,来,我给您介绍一下,这位短发女士,叫王丽,是我们省公丨安丨厅的犯罪侧写师,多次协助各市局破获连环凶杀案,对杀人凶手的侧写很有一套。这位是痕迹检验师,李军,能最大程度的还原案发现场,多次荣获市局个人二等功。”
出于礼貌,林正儒和李军王丽分别握了手。
来一个下马威?方龙心里轻哼一声,扫视了一圈,发现心理医生刘大夫也在现场,估计是根据受害人家属的状况来协助分析案情。
刘大夫很自然的起身:“林局,既然您来了,那我先走了,您们先忙。”
说完将座椅推回原位,走之前用一种微笑着向韩云轻轻的点了下头,那种眼神让人捉摸不透。
方龙嘴角扬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和擦肩而过的刘大夫对视时,悄悄地露出一个大拇指。
刘大夫流出一丝得意的眼神白了眼方龙关门而去。
方龙觉得,刘大夫这一眼神的含义很有蕴意,这个案子不论借调还是协助,少说半年多则一年,这期间发生什么事,有什么变故谁也说不准,但是她得让外人明白,这里是市局,不是外人的地盘,从女人角度看,刘大夫赢了。
他很早听过,这个刘大夫三十好几却一直没结婚,不知道条件高还是眼光高,相亲的不少却没有一个成的,但她对林局那种心思很多人都心知肚明,介于领导层次和工作环境,这样的话说出来是流言蜚语,所以大伙都烂在肚子里,茶余饭后也不会挂在嘴边。
韩云身子轻轻一震,似乎并不想参与这淌浑水,立刻脱了黑色的小西装,并不丰满但又恰到好处的胸部将职业装撑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免起袖子,露出半截胳膊,一副很干练的模样直奔主题:“林局,关于9.02和9.04无脸杀人案,我们已经查看了一些基本资料,从犯罪学和心理学分析,两个案件确实有很多诡异的地方,但从尸体的检验报告判断基本能确认是同一个凶手作案。”
李阎和方龙找了个位子坐下。
陈妮悄悄的走到林正儒身边:“局长,我去给你们沏壶茶”
“恩”林正儒点了点头。
方龙看了眼陈妮,张嘴无声问道:“你~干~嘛~去?”
陈妮笑嘻嘻的走到方龙耳边:“我去烧水,你好好听,以后你也会和他们一样!嘻嘻。”
韩云看着幻灯墙的尸体说到:“首先,我从犯罪学和心理学对本次的谋杀案进行分析,在我看来,犯罪是一种行为,然而也有着复杂的心理过程,它是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结合的产物。每一个犯罪行为人都有其特定的人生轨迹,有其独特的心理素质。我个人断定凶手在谋杀韩光和丁勇的时候,心理会有一个病变的过程和时段,我们将受害人韩光和丁勇进行家庭背景、教育、社会环境等全面分析,对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及其成因进行了专业判断。从认识、情感、情绪、人格、行为等角度进行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力求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的来龙去脉做出最深入的剖析。然而我们发现,犯罪人并不是激情犯罪,而是心理有一定的怨恨,或者预谋。当然这其的怨恨心理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于正常人来说,杀人之后肯定会害怕,接着便是懊悔,在此两种情绪的困扰下,出于本能的自我认同,凶手心里便会产生对死者的怨恨,以至于在进行杀人时会更加果敢和精细,借以宣泄不安。但宣泄之后,又会对死者产生内疚,尤其死者是他先前相识之人,这种情绪便下意识地体现到将脸部进行切除。”
林正儒翻开笔记本,听着韩云的分析,忽然他打断了韩云的话:“不好意思,韩队,我打断一下,第一,你的意思是指犯罪人对丁勇和韩光都存在着心理的怨恨或者预谋,从而导致了最后的杀人事实,但是韩光和丁勇二人在生活以及社会关系都存在任何交集。第二,死者丁勇和韩光的脸部并不确定是不是切除所构成,而且,30分钟前,我们对韩光的尸体进行了现场解刨,让人诧异的是尸体并没有任何内脏组织!”
韩云三人心里一惊,面面相觑,这简直是前所未闻的情况。杀人后将人变成干尸?将人脸切除后再取出内脏?
韩云也是个聪明人,如果这个案子仅仅是杀人案,或者是简单的杀人案,省公丨安丨厅不会派他们来的,东海市的破案能力一项是全省的标杆,今天早接到件,她很纳闷了。一路揣着疑问,现在她终于知道,这个案子和能力没关系,而是真的非常棘手。
一旁的王丽看到韩云愁眉紧锁,有些不甘心:“林局,是这样的,我接触过四起连环杀人案,每一个案件,死者关系都是毫不相关,我们一度陷入绝境,甚至没有一丝线索,最后,却因为一些很小的细节,将整个案件重组,最后实现侦破,将凶手抓获。”
“细节?”林正儒眯着眼,思考着什么。
王丽看到林正儒并未插口,赶忙继续说道:“犯罪如同一把刀子,锋利地将社会切出一个横断面来,让我们看到社会最真实、最残酷的一面。
他们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面对物质、金钱等方面的刺激,极容易萌生犯罪动机。
有时为了将自己觊觎的东西占为己有,也会想到偷窃,或是受人教唆,即便知道是犯罪,也要不顾一切、一意孤行,表现出一定的盲从性。久而久之,也容易生出一些恶习,如具有犯罪习癖,这一类人便会发展成为惯犯。一般而言,犯罪人故意犯罪,是为了满足个人某方面的需要。”
韩云点了点头接着说道:“王丽说的没错,还有一点,是说,犯罪人的需要与其犯罪行为的实施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因果关系。很多研究表明,绝大部分的犯罪人在需要性质、需要结构、需要满足的手段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区别于一般守法者的基本特征。人的有意行为都是由动机直接推动的。所以,直接推动犯罪人实施故意犯罪行为的心理力量是犯罪动机。所以,在引发故意犯罪行为的诸多心理因素,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距离最近。
日期:2019-02-0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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