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都总是做一些奇怪的梦》
第30节

作者: 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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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雨林里也根本没有路这种东西可言,一切全凭感觉,凭着雷达的信号,朝着那个静止的信号源靠拢,出人意料的兰嫣也根本没有再移动,仿佛就死在了那里一般。

  可是越靠近信号源,开路就越艰难,前面的时候挡路的只是芭蕉,到了后面的时候,芭蕉树上缠着各种寄生斛,还有紫色的地爬藤,这些鲜艳的植物一看就带有剧毒,上面带着尖锐的刺,开路的人不敢被它们刺伤,动作也只好放缓下来。
  “大哥,信号源一直没有移动,莫非这娘们死了?”一个在前面开路的下属气喘吁吁的朝着冯轶走了过来,“我们开路找她,工程量巨大。”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冯轶皱眉,“加把劲儿,三公里不是很远!”
  “是!”那名手下应了一声,转身就朝着前面跑去。

  “等等!”楚昆阳从后面叫住了他,“你过来一下!”
  “楚兄弟,你有什么事就快说,兄弟们还有正事!”那个人听了楚昆阳的话,站住了,却并不是很耐烦的样子,他对这个队伍中插入进来的年轻人没什么好感,即使一路上楚昆阳已经帮了很多忙。
  “他妈的叫你过来你就过来,老子们还能害了你不成。”唐煜骂骂咧咧的喊道,“想死你他妈就早点滚。”
  “你他妈的……”那个人一听,瞬间火气就上来了,抬手就要拔枪。
  他是冯轶的下属,堂堂正正的军人,听从冯轶的指挥乃是军人本分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唐煜和楚昆阳一个是毒贩一个是杀人潜逃者,虽说是为了任务需要和这两个人在一起,可是他心里并不怎么情愿。

  要是在之前,他当然还能隐忍几分,但是现在队伍遭逢打劫,兄弟死伤惨重,他心里一腔怨气也就发泄出来了。
  “住手!”冯轶适时的开口,“听老唐的。”
  “是。”冯轶都发话了,那人心里即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好不情愿的走了过去。
  唐煜却是看都不看他,低下头挽起那人的裤脚,“刀!火!”
  “什么?”那人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你看你你的脚。”唐煜冷冷的说道。
  那人一低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得他挽起裤脚的一只脚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蟥,那些蚂蟥一个个吸饱了血,整个翠绿色的身子上透着几分诡异的红色,看上去十分渗人。
  见到此情此景,那人自然不能不慌,情急之下赶紧身手去抠那蚂蟥,谁知道那蚂蟥就跟生了根一样叮得十分牢固,拉上去反而牵动皮肉,一阵阵钻心的疼,再也不敢造次,只好任凭唐煜施为。
  这时候,楚昆阳已经把刀拿了过来,又提过来一瓶烈酒,一点药物,蹲下来,放在一边。

  这时候,要做的自然就是为那人把脚上的蚂蟥拔下来了,那人之前好心当作驴肝肺,态度不甚友好,唐煜却是忧心为难他,工具都准备好了,却不动手,只对冯轶说,“冯头儿,先让兄弟们不要走了,这条路上有旱蚂蝗,再走下去,前面开路的兄弟们只怕要喂了这些吸血鬼了。”
  “好!”冯轶点点头,随后朝着身边的一个下属发布了命令,那下属也不顾满地泥泞。奔跑着就去了。
  说完了话,唐煜才开始着手为那人拔除脚上的蚂蟥,他先让那人坐在一根砍倒的芭蕉上,把脚伸出来,随后将一瓶烈酒浇了半瓶在那人的脚上。
  本来蚂蟥在脚上,那人还不甚疼痛,烈酒一浇上来,顿时疼得钻心,蠕动着在他的血肉里面翻滚,咬噬血肉,饶是定力过人的军人,也不由得脸色发白,疼得满头冷汗。
  另一边,楚昆阳早已经把一个煤油打火机打着,把刀子递到了唐煜手里,唐煜把刀子在火上烧红以后,拿烧红的刀尖去挑那蚂蟥。
  刀尖烧得灼热,蚂蟥一身都是水,受不起这皮焦肉烂的温度,顿时身子疼得一缩,就给唐煜轻轻从脚上挑了下来,落在楚昆阳捧着的一片芭蕉叶子上。
  “蚂蟥不都是生在水中么?”冯轶也走过来看着唐煜操作,“怎的还有旱蚂蝗一说?”
  “嘿嘿,冯头儿,玩枪弄炮,你是行家,在这云州雨林里,我才是行家。”唐煜“嘿嘿”一笑,得意的说道,“好教冯头儿知道,在云州以外,蚂蟥性阴,自然只有在水里才活得下来,可是在这云州,地势潮湿,终日下雨,尤其是这路边的芭蕉灌木,根都长在水里,那雨一下,到处是水,蚂蟥便爬了上来,寄居其上,水汽弥漫倒也能得不死,久而久之没水也能活,也就成了旱蚂蝗。”

  “你看这叶子背后,就是旱蚂蝗的局所。”唐煜随手折了一枝叶子,拿给众人看,那叶子的背后便是一条小小的旱蚂蝗,缩着不动,不仔细看还不知道这是一条蚂蟥,“若是人畜走过,碰到上面,旱蚂蟥闻了血气,立刻便爬起来附在上面,钻过衣服,钻开皮肉吸血,因为嘴里也分泌麻痹激素,所以被咬的人畜也不觉得痛。”
  楚昆阳在一边听这些外面难得的奇闻异事,倒也饶有兴味,唐煜看他有兴致,索性也多卖弄一会儿,“要说这旱蚂蝗,嘴里有一圈细小的牙齿,又有一张吸盘一般的嘴,吸住了人畜就不松口,硬扯只会拔下一块肉来,只有用酒刺激它的身体,让她先松口不吸血,然后用烧红的刀具挑,不然的话,你就是挑下来,它也在下来之前先在你身上咬一块肉下来。”
  “但是这旱蚂蝗虽然烦人,倒也有它的好处。”唐煜话锋一转。
  “哦?它这般平白吸血,怎见得就有好处了?”冯轶听他说的有趣,也来了兴致。
  “在云州雨林中,毒蛇毒虫千般多,这地方的东西毒性又烈,咬上一口,若没有解药,顷刻间毒就顺着血走遍全身,人立时三刻便死了,在紧急情况下,这东西救得命来。”

  “怎么个救命法子?”冯轶一愣,“这东西能解毒?”
  “当然解不得毒?”唐煜笑道,“要是这东西什么毒都能解,那么这地方还能毒死人么?这东西是吸丨毒丨血的。”
  “人被毒蛇毒蝎咬了,马上封住穴位,把毒血封在某个部位,然后便立刻找旱蚂蝗数条,放在封住毒血的位置,这玩意儿喜阴,百毒不侵,等它把这个部位的毒血吸尽了,人也就不死了,因此别名也叫饮毒虫。”
  “那这东西也并非毫无益处,路上毒蛇毒虫多,我们带几条在路上,也好救命。”冯轶听了以后说道。
  “只是这东西只救得命,保不得你万全。”冯轶又说道,“一般手脚被咬,毒性扩散极快,封住穴位毒血也积压在半条手脚之间,等这玩意儿把毒血吸尽了,你这半条手脚被毒血侵蚀已久,又久不得血气滋养,已经废了,下半生都用不得力气。”
  “原来如此。”冯轶若有所思的点头,“但聊胜于无,总胜过壮士断腕。”

  “谁说不是?”唐煜笑笑。
  很快的,前面开路的人碍于旱蚂蝗吸血厉害,不得已都退了回来,按照唐煜的操作如法炮制,先把旱蚂蝗拔了,然后穿上先前过沼泽的连裤高筒皮靴,身上披着防雨布的蓑衣,防止再被蚂蟥叮咬,只是如此行动笨重,耗费体力,速度上会受到限制。
  只是这一耽搁,时间可就浪费了好一会儿,看雷达上兰嫣的位置,突然就开始移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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