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历史不要脸》
第13节

作者: 窑门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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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家大小姐读了李白的诗后,惊喜地跳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了作者的署名,是李白,是在江湖中消失已久的大帅哥,他可是我的白马王子啊。耶,看来我们还真有缘分啊!

  宗家大小姐四处寻找李白的影子,却没有找到,刚回头就发现清洁工阿姨正准备用石灰粉刷墙壁,她急了,立马让家丁去府上取钱,她要买下这堵墙,还要找到李白,她爱上了他,要和他过日子,一起修道炼丹过日子。李白从一棵老槐树后探出了脑袋,当他发现这一景况时,得意地笑了,女人就是这么容易上钩,看来自己还是颇有魅力的,宝刀未老啊!

  李白和宗家大小姐的婚礼很顺利,有天作之合的味道,更有罗曼蒂克的滋味!
  李白牵着宗氏的小手,仔细地端详着自己的粉丝,笑了,他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运,或许这是大运来临的前兆吧!
  机会真的来了!
  安禄山造反了!
  李白得意地注意着外面的小道消息,不时地擦拭着龙泉宝剑,俗话说“乱世出英雄”,看来我要真正地大显身手啦,哈哈哈......

  没想到他的举动被宗豕给否定了,说那样做太危险,还是在家里安稳地待着过小日子吧,你不是挺喜欢修道炼丹的么?
  李白微笑着摇了摇头,说大丈夫志在四方,一个炼丹炉盛不下我,要真正的修正果,就得趁乱世大捞一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还意气风发地写诗:
  “出门妻子强牵衣,问我西行几日归。归时尚佩黄金印,莫见苏秦不下机。”意思是说:我这一去,如果封侯拜相地回来了,你还会不会像苏秦的老婆一样不下织布机啊?
  李白觉得自己不能憋在家里,应该在历史的风口浪尖上潇洒地演绎一下高手的风采。永王李璘趁安禄山造反之际招兵买马搞起了内乱,而李白则去了永王府做幕僚,帮助他策划一系列活动,这小子想做开国元勋。他知道唐玄宗这辈子是看不起自己了,只有投靠永王,只要永王得取了天下,自己就会顺理成章的封相包拜侯,有可能还会改写几页历史。乱吧,越乱越好,哪怕是人头里砸出狗脑子来。

  结果却上李白失望了,永王的军队被唐玄宗的正规军给吃掉了,而自己也成了阶下囚,还落得了一个叛国的罪名,他怕了,懊悔不已,经常趁宗氏来探监的时候诉苦,说自己是被逼的等等之类的开脱罪名的话。在给御史中丞宋若思的书信中称:“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宗氏听李白这么一说,心软了下来,利用庞大的关系网大力营救李白,最后免了李白的死罪,但是要长流贵州。

  在去贵州的路上,恰逢皇帝改元大赦天下,李白自由了,从白帝城坐船回到了荆州,从此一蹶不振。
  或许,李白真的醉了,一直到老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个酒囊饭袋,只不过会用三寸不烂之舌忽悠良家妇女和无知小民,如果没有女人的照顾,或许自己早已成为孤魂野鬼,在玉门关外傻傻地游荡。
  感谢女人,感谢石榴裙!李白抽出龙泉宝剑对着饭桌上的酒坛子一阵狂砍,他累了,醉了一辈子,混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应着风,佝偻着身子骨仰望满天的繁星,他在寻找那颗太白金星,而自己永远都不会成为神仙,始终都是一个凡人,所谓的诗仙已经被大唐宫殿内的管乐声给俘虏了,若有来生,只羡鸳鸯不羡仙!
  ##*********** 男人哭吧不丢人的杜甫
  唐代诗人杜甫被后人誉为“诗圣”,与李白并称为“李杜”,称赞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还把他的诗称作“诗史”。而现实生活中的杜甫却是一个战场上的逃兵,胆小如鼠,利用自己眼泪欺世盗名的忽悠大师。

  杜甫(公元712--770),汉族,字子美,河南巩县(今郑州巩义)人。远祖杜预,是西晋时期的一位将军,文笔不错,有作品《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杜甫的爷爷杜审言是武则天时期的大诗人,牛皮功夫很是了得,称自己的辞赋水平能赶得上屈原和宋玉,书法能超过王羲之;杜甫的老爸却不怎么人物,曾做过州司马和县令,杜甫的老妈姓崔,出自名门望族,在杜甫两岁的时候去世,杜甫寄住在洛阳的姑姑家,受了不少窝囊气。

  六岁的一天,淘气的杜甫和表姊妹吵了起来,他们说杜甫是没爹没娘的孩子,还说杜甫不要脸,抢了他们的玩具玩,杜甫气得把玩具狠狠地摔在了地上,跑了出去。表姊妹骂得太狠毒了,不但伤了他的自尊,还让他想起了爸爸妈妈,他们怎么不来接自己回家呢?难道自己真的是孤儿么?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寄生虫么?杜甫突然间觉得自己很渺小,渺小的被世人遗忘了,包括自己的爸爸妈妈。

  或许是杜甫的姑姑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和杜甫吵架的事,也就没有出来找杜甫,杜甫一个人沿着墙角溜达,一边溜达一边哭,他觉得街上的行人都在议论自己的身世,有的还用手指头在自己的背后乱比画,杜甫用小手指头羞涩地拽了拽衣袖,眼泪被他的脚步踢成好几瓣,随着他的脚丫子的起落而盛开,开得很凄凉。
  杜甫走到了大马路上,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十分喧闹,但是却没人去关注杜甫,杜甫高兴了起来,他知道那些人不认识自己,即使自己的衣服再破再烂也没事,即使自己的身世再悲惨,他们也不清楚,杜甫的心情好了很多。看到很多人都朝一个地方涌去,杜甫也跟着跑过去凑热闹,原来是一个叫“公孙大娘”的艺人在舞剑,杜甫看了公孙大娘的表演后十分惊叹,惊叹的不是公孙大娘的高超表演,而是崇拜公孙大娘有那么多的粉丝,他把自己想象成了公孙大娘,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台下有很多人在关注自己,不,是仰慕自己,这样的感觉真好!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公孙大娘这样的人物,并且要超过公孙大娘.

  杜甫看完了公孙大娘的表演,心情好了很多,或许这就是艺术的魅力之所在吧。杜甫回到姑姑家后就找到了姑姑,问他爸爸妈妈在什么地方?姑姑就开始给他编故事,说他妈妈在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他爸爸在某个地方做大官,很快就回来。杜甫听后更兴奋了,他为自己不再是孤儿而高兴。
  在杜甫七岁的时候,他老爸回来了,还给了杜甫的姑姑一笔钱,杜甫的学费。杜甫见到了老爸十分高兴,还问他妈妈在什么地方,并且告诉他老爸,很多人都说自己是没人疼的孩子。他爸听了后触动很大,就把杜甫有名望的老祖宗那些光耀门楣的事迹说给杜甫听,还要让他刻苦学习,不要给祖宗脸上抹黑。杜甫乖乖地点了点头。
  经过几年的寒窗苦读,杜甫觉得自己都被憋出病来了,觉得古代圣贤说的那些大道理似乎不合乎科学道理,经常在课堂上和老师辩解,由于观点过于偏激,经常整得老师下不了讲台,为了整治这个桀骜不顺的另类学生,老师就把祖宗之法搬出来整治杜甫,经常用教鞭抽的手掌心,或者停他的课,杜甫巴不得如此。把书包一丢就去撒野了,经常去果园里摘梨摸枣的,有诗为证:

  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由于长时间的停课加逃课,杜甫的心就野了,从课本上转移到了外面的华华世界,他爱听音乐,特别喜欢流行音乐,还喜欢跳舞,特别是公孙大娘跳的街舞,他现在觉得他们的表演需要一种心态来控制,需要一种思想来提升,觉得他们是艺术家,是出类拔萃另类人物,而古代的那些圣贤纯粹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如果让他们去表演的话,或许会在舞台上尿裤子。杜甫觉得自己的观点很对,他开始头头是道的抨击,觉得圣贤文字被自己看透了,也不过如此。他开始追星,成了追星族的一员,经常把他老爸和他爷爷的名片当钱使,在洛阳城各大豪门里瞎转悠,他目的是听流行音乐,李龟年是他的偶像:

  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受李龟年的流行音乐和公孙大娘“街舞”的影响,杜甫决定去搞艺术,与是把想法告诉了他老爸,理由却是要出去见识一下世面,不但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甚至把孔子当年游说六国的故事当作理由悉数摆在他爸爸面前。他老爸觉得这孩子的想法还不错,挺现实的,先进入社会历练一下也是好事,说不定撑不到一个月就会回来。

  杜甫拿着老爸给的钱去专卖店包装了一下自己,他觉得自己很像一个流浪的艺术家,还给自己取了个艺名——少陵野老。
  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杜甫一下子就跑到了千里之外的烟雨江南,那里物产丰富,美女如云,流行歌手多出自那里。他经常混迹于烟花巷陌,在酒楼夜总会里驻场表演,落魄的时候还会去大戏班里跑龙套,一跑就是四年,吊儿郎当的四年,挥金如土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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