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奶的女大学生,其实真的很不容易》
第9节作者:
流泪的人生 日期:2009-06-13 06:10:50
过年回家,我带了一大把的现金,我想给爸爸买一瓶茅台酒,他喝了一辈子酒了,却从来都不知道茅台的滋味.
大年三十那天,是父母的生日,说来很巧.父母是来自于不同的地方的,经人介绍认识后,却发现两人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而且是大年三十的这一天。爸爸的父母和妈妈的父母都很早就去世了,这可能也是他们溺爱我和妹妹的原因吧,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我到厨房,想打开这瓶酒,当爸爸听说了价格之后,却死都不让,他一个劲儿的说“这还了得,这还了得,喝这么贵的酒,要了我老命了。”“买都已经买了,你留着它干吗呢?爸,今天过生日,高兴,就喝了吧,反正早晚都得喝。”“不不不,留着,留着,以后让来咱家的人都看看,这是俺闺女念大学回来给俺买的酒,好几百块钱一瓶!”
我突然想起有位作家史铁生说的话“写作是为了出名,出名是为了让母亲高兴。”父母给孩子的爱和孩子回馈给父母的,永远都不对等,一瓶茅台酒让父亲欣喜若狂,而原来的那么多次从他手里接过几千上万块钱,我却麻木的没有一点表情。所幸,如后来的史铁生,我醒悟了这个道理,为时还不算晚。
妈问我不再跟家里要生活费了,每月还给妹妹寄生活费,这些钱都是哪来的,我说打工挣的,妈说大城市的钱真那么好挣?你在外面,可别太苦了自己啊。
我没有说谎,我的钱,确实大部分都是自己打工挣的,除了刚开始的几个月,金总每月给我几千块钱外,后来就很少再给了,用他的话说“这样是对你好,否则你习惯了不劳而获,对你以后是不利的。”不知道是对我这个让他觉得可以成材的小孩的良苦用心还是为不损失自己钱包的敷衍,不管是什么吧,我唯有接受,和他在一起这半年,我越来越学会了顺从。
原来家教的一个学生家长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写一篇论文,是他的一个朋友,中国银行里的一个处长,半脱产读了一个北大的MBA,现在要毕业了,让我帮写一篇8万字以上的毕业论文。于是,我提前几天回了学校。
和这位处长见了两次面,这人一副大智若愚的样子,低调的不能再低调,写了有一个半月吧,把十几万字的论文发给他,他看后特别满意,原来讲好的两千块钱,他就加了三千给我,他说他很高兴,现在的小孩竟然还有这么刻苦的,论文里有那么多的专业名词,他说他知道我一定是翻阅了不少的资料,金融方面的知识本来就很枯燥,而我作为一个80后,竟然能这么认真的去做事,他说我让他很惊讶,他原以为我写论文也不过就是在网上东摘西抄,没想过我能那么用心的去写。勤奋的小孩以后都会有出息的,他对我说。
我以后真的会有出息吗?我不知道,可我真的是太渴望成功了!
我把这个处长多给了我三千块钱的事告诉了金总,他并没有什么表情,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不说话,我知道他是累了,这是他一贯的表情,没有表情,就是他的表情。这种表情让我越来越压抑,和他在一起的空间,就像一张网,他的沉闷让我感到窒息。
日期:2009-06-13 07:10:34
期中考试刚刚结束,我在国贸的一家小公司找了份兼职,这个小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小,小到只有老板一个人。
老板是个湖北人,40岁,矮矮的,瘦瘦的,叫朝(cháo)东,和他的怪异的名字一样,他的性格,也很古怪,我从来没见他有任何朋友,工作的时候,他就坐在电脑前,不工作的时候,就在床上睡觉,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报纸。
公司是作资产评估的,我完全是个外行,能做的,也就是复印复印资料,收发点邮件,但是不能接电话。公司的座机和老板的手机是呼叫转接的,老板告诉我不能接听公司的电话,即使他出去了,公司就我自己,电话响,也不能接。
老板虽然性格孤僻了点,但业务知识很到位,所以他的生意,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他忙的时候,我也跟着忙,有时为赶出一份评估报告来,我们两个就从天黑忙到天亮,公司既是朝东的工作地点,也是他的家,他就住在公司里。
熟悉了,我问他就自己一个人在海南吗,他犹豫了下后点了点头。我又开玩笑似的问他说你这么老了,还是单身,应该是离过婚的吧,他说不是。
朝东告诉我,他的家在湖北的一个农村,父亲很好赌,在他读大一的第一个学期的寒假,回到家后就发现母亲已经不在了,父亲输光了后逼母亲去借钱,母亲无助的上吊了。
朝东问家里人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父亲和朝东的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不说话,朝东一气之下连夜坐上了返校的火车,从此以后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和任何一个家人联系过。
他说因为穷,他在大学里不敢交朋友,四年里,一个朋友都没有,他整个一个大学期间,只穿一套衣服,就是刚入学时发的那套军训的服装。
天哪,我听完后吓了一跳,怪不得朝东现在这么怪呢,原来他有着这样的经历。他没朋友,也没家人,就自己,天天活在一个没有爱的世界里,能不怪吗?
与金总的大手笔不同,朝东很小心的花着自己的每一分钱,可以理解,毕竟是过了那么多的苦日子。可他对我很大方,国贸的大润发刚开业,他给我买零食,一买就是几百块钱的,他说我给他带来了活力。我与他的性格正好互补,他喜欢整天不说话的坐着,而我,不管心里高不高兴,外表看上去则永远都是蹦蹦跳跳的样子。
在一起接触的久了,我们发现我们两个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东西!每当做完一个评估报告时,我们两个就坐公交车,绕半个城去找吃的。和金总在一起的时候,我永远都是惟命是从,包括吃东西,他想吃的,我就也得跟着吃,容不了我说喜欢不喜欢。而朝东不同,他听我的,我说喜欢吃啃德基,尽管他从来都认为这种食物不健康,但因为我喜欢,他也就一次又一次的陪我推开啃德基的大门。
一天晚上要加班,我们两个吃完饭后买了点葡萄,到了公司,他说还不能开始,客户还没把图片传过来,要等一两个小时,我没事做,就坐在电脑前斗地主打发时间,他把葡萄端进公司的简易厨房,洗干净后,用剪刀一粒一粒的剪下来,盛在一个盆里,放在了我旁边让我吃,我斗地主都炸晕了,哪还顾得上去伸手去拿葡萄,他说“还是我给你剥吧。”他拿起一个,轻轻的把皮一点点的剥掉,然后伸手递到了我嘴里,手不拿开,就放在我嘴下面,接我吐出的葡萄籽,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的继续斗我的地主,心里却感动的一塌糊涂,和金总在一起的时候,永远都是我在为他服务,永远都觉得自己在像是尽一种义务,自己就像一个奴仆,拎包提鞋都是自己份内的事,金总永远都是面无表情的享受着这一切,似乎,这也是他的习惯。
而面前的这个男人,却对我这么的温存体贴,这种感觉,我是久违了的。
那晚加班结束,已经是凌晨4点了,“别回去了,就在这对付到天亮吧,你睡里面的床,我睡沙发。”
也可能是太累了,我的头有点晕,于是我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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