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喜欢讲究尊老爱幼,所谓入乡随俗,给一斤药斟酒似乎成了我分内的事。大凡觉得我也应是理所应当,反而一斤药的徒弟,“半斤药”(按照他师傅,我给他封的)礼节过重。一斤药的徒弟其实是有名字的,叫“李二郎”听上去很阳光的名字,跟小学时的一首歌曲名字很像。我看不上行李二郎的外形,生长的瘦弱,整个跟冬天山林里没饭吃的小猴子,瘦拉吧几的,唯一的区别就是缺了个红红的猴屁股。加上他穿的那件破不蓝纱的衣袖,这不就是贼样嘛!
虽然我也是贼,但我好歹有副正形,不至于还没挤上公交车就被人认为是贼样。惹得乘客们都看护自己行李,贵重物品当然紧握手里。引来四周的目光紧紧盯着你,不仅如此,更令我讨厌的,居然和他师傅交谈时使用方言,这不有意躲避我嘛,我是海龟哎(心里是这么认为的,其实是朝鲜人),小时候虽在中国待过几年,学生时代大部也在中国度过,可这么些年过去了能听懂中国人流行的普通话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加上方言,这不是成心为难我嘛,我向大凡示意,可大凡竟双手盘成一个圈,把脑袋深深的埋进去,他的内心已经把这当成了自己家,反客为主的心态,让他在梦中睡的很香,哈喇子像一条连珠的线,用嘴角处一直淌在手上。
我讨厌烂酒鬼,在中国是这样同样在朝鲜社会也是这样,酒鬼除了喝酒以外什么都不会干。朦胧的灯光下,我乘机打量起这对师徒来,看脸上的斑纹,师傅少说也有四五十岁来着,而徒弟却正风华正茂,好个年轻,怎么也就干上这行了呢我倒是很想了解,总不可能人人都像我这般倒霉吧事实验证了我的猜想,徒弟李二郎是个可怜的孤儿,十二岁时父母双双一撒手,他一下子从天上降至地狱,没了亲戚朋友于心不忍是想接济他的,可他老是不听话,跟着几个社会上的流氓学会了上网,盗窃,被抓后,亲戚对他失去了信心,在他十五岁得病时,一听说治疗需要上万元的医药费,纷纷表示无能力承担,正巧碰上一斤药打此经过,开了个偏方死马当活马医,奇迹般的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二郎虽不学好,但知恩图报的理是晓得的,见一斤药没个徒弟,便一心想拜一斤药为师混个人样,也好了却他的报恩的心愿。亲戚见他如此,当然没有阻拦,一斤药担心自己死后,高超的医术失了传,看看这孩子聪明的,那行。临走的那天,亲戚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毕竟这些年在自个家经常吃吃喝喝的娃,跟着江湖游医马上就要离开他们,去很远很远,远的甚至连他们都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却又有些舍不得了,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少量的钞票,二郎半推半就的收了下来。听完这些,仿佛听完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我端起酒杯,手中斟酌之后,便缓缓的引入喉中,一股清凉的酒香散发开来,好酒啊。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主人家的卧室里,我不知道是谁把我抬进了的,总之不是大凡就是一斤药师徒,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我揉了揉眯缝的双眼,几粒晶体状的眼屎,在我的眼角处摩擦微微作痛。框框我的脑袋,视线变得清晰起来,房间不在晃动,闯进洗浴室里,捧起一洼水,扑倒脸上。意识也逐渐恢复了,昨晚大凡比我先醉,是他们错不了,我十二分的确定。我下意识的摸摸我的脖子,深怕被刀划过似的,没有任何伤痕,果真没报复。这么说来他们还算不坏,我昨晚那样的整“一斤药”要是换别的同行,不把我一刀剐了,留我条命已是万幸,哪敢祈求毫发未伤啊我走到客厅,对着昨晚剩余的半瓶酒发起了呆,我再次暗暗立誓自己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侧卧室,我发现了熟睡的大凡,昨晚的酒劲还没有完全散去,太阳升的都能找到自己的屁股上了,他居然还能鼾声如雷,哈喇子连成一条线,我实在是佩服他,一个常年做贼的人,职业病是很重的,就跟老鼠,一有风吹草动,它都能感知。能这般安睡,恐怕不多见。看他熟睡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叫醒他,对于我自己来说,这样的生活早已成为往事。自从我做贼不到半年,我就换上了可怕的职业病,老是睡不着觉,半夜里只要有半点响动我就会从甜美的梦乡中被抢拉出来,等下,我想再续梦时,别说续了,继续安睡都成了一种难题,失眠的可怕,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的疲惫,更可恶的是他给我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整体变得疑神疑鬼,明明知道不可能出现的问题,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大凡说我这是谨慎,我却不怎么认为,上过大学的略知一点心理学的我,还是能给出这样的解释。我想去看心理医生,但实在鼓不起勇气,干我们这行见不得光的职业,怎么敢摆人面前正眼瞧呢我也想过隐瞒职业,但人家就是靠那行吃饭的,跟我们做贼爬楼层一样,我这点小伎俩怎么瞒得过他们。
我用手推开另一间卧室,里面的情况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空空如也。一斤药师徒很谨慎,想必擦着最后一缕月光,趁天还完全未亮的时候撤走了。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这两位也是同行,要不然的话,恐怕我就还真的得乖乖的蹲坐大狱了。
贼本身就是个需要机警的职业,可惜我却把它抛之脑后,不管不问。为贼之大忌啊,幸好,万事甚幸。
他们此番举动,我很认,没有几个笨贼。不,除了我,会像我这样晚上做完案后,白天仍旧躲在主人家里睡大觉,这不是脑袋让门夹了,就是烧坏了。我的内心还当真是没有多少恐惧的,今天是星期三啊,这家主人的等到星期六才回了,早着呢就是明天撤也来的急。我关上房间的门,回到客厅朝冰箱走去。
大凡是在临近吃中午饭的时候醒的,不知是这家伙生物钟提醒到时辰了,还是闻见扑鼻的菜香。我很自信,我甚至可以断定这家的主人跟邻居没有半点联系,有多少邻居在家我也可以推测。中国人大多是些早五晚九的工作狂人,为了生存,为了钱。甚至可以不间断的工作,这在我从报纸上看来的美国人可差远了,美国人始终认为,钱不是最重要的,身体的健康比任何的财产都来的可贵。我们日本人是世界上最敬业的民族,我们肯干,工作之余我们能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白天一整天我一直都躺在安逸的房间里看电视,搞怪的节目让我联系到小时候常卧在家里,围着跟妈妈抢电视遥控的情形。我喜欢看动画片,妈妈喜欢看喜剧片,对于那些高高大大的人物,在我的面前晃的头晕,我忍不住了,既然这样那就来个鱼死网破(引用中国话),曾妈妈的眼睛盯着屏幕,我果断的拔掉电源,显然电的速度比我的腿快的多。我这头刚卸下插座,那头妈妈的五个手指印便深深的烙在我身上。久而久之,迫于妈妈的淫威,我不得不割舍我童年的动画。静下心来观看,里面的人物装扮搞笑的样子,也总是能削弱我的怨气得,渐渐的随着我年龄的增大,我们家的黄金时间总是被喜剧占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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