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悲情的皇朝,一个让无数人哀叹的朝代》
第28节

作者: 吴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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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众人畏火后退的机会,野孩子将其他的几个灶台全都打翻,顿时炭火四溅热油横飞。

  灶台附近本就堆满了柴炭干草之类的易燃之物,各种油脂四下散落,一时间烈焰熊熊,空气中弥漫起了焚烧蛋白质的焦臭味道。
  烈焰和浓烟当中,刚刚冲过来准备拦截的乡亲们顿时一片大乱,人们尖叫着互相推搡,接连撞翻了好几张桌子,桌上的杯盏碗碟摔了个粉碎,弄的汁水四溅一片狼藉。
  眼看着那几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抬着白面馍馍和肥肉片子逃了出去,张启阳终于反应过来。
  好端端的一场寿宴,被这几个野崽子搅了个天翻地覆,花团锦簇的张家大宅已四处冒火八方生烟,弄的好不狼狈,张启阳的鼻子都要气歪了:“敢在我家里这么闹腾,还真是头一回遇到,给我追!”
  一声令下,家里的仆役和帮忙的乡亲们顿时汇集成一股滚滚洪流,沿着那几个野崽子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
  有着当着民兵的村民还有张之极塞给自己的私兵去追,张启阳踏实的慢悠悠的走在后面。
  当张启阳赶过去的时候,乡亲们已经把其中的一个野崽子堵在一片酸枣林之中。
  “青天白日的就敢到我家里抢掠吃食,胆儿够肥的呀!”张启阳冷冷的看着那个半大不小的野崽子,恶狠狠的说道:“小小年纪就敢上门抢掠,若是长大了这还了得?一绳子捆了再说。”
  被村民们围住的野孩子约莫有十三四岁的年纪,面有菜色骨肉如柴,穿了一件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夹袄,棉絮子都已经露出来了。

  满是荆棘的酸枣树枝早已把破夹袄挂的稀烂,勉勉强强的挂在身上好像一件松松垮垮的披风,裸露出来的瘦弱胸膛连肋骨都能数得清楚,薄薄的肚皮随着呼吸剧烈起伏,胳膊腿好像柴草棒般纤细,使脑袋显得愈发的大了。
  这个野崽子剧烈的喘息着,嘴巴和鼻子里不时喷出带着泡沫的艳红色血沫子,他的体能本就极度虚弱,在剧烈的奔逃过程中已经把肺跑炸了。
  乡亲们一拥而上,正准备把他按住的时候,这个野崽子却猛然从后腰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哇哇大叫着疯狂挥舞胡乱捅刺,活像是一只落入陷阱中的小兽。
  虽说乡亲们人多势众,但这个小崽子手里有刀,谁也不愿意冒着弄伤自己的危险去和他拼命,一时无人敢于上前,局面竟然僵持住了。
  眼看着张启阳大踏步的走了过来,那小崽子的目光中闪过一抹阴狠之色,挺着匕首朝张启阳胸口一刺。
  这是要玩儿命啊!
  虽说张启阳是赤手空拳,但好歹也跟着张献忠学了那么久的武,微微侧身一闪,避开匕首的锋芒,一脚飞踹就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踢了个滚地葫芦。
  这小子就好像搏命的野狼一样再次站立起来,瞬间就又被张启阳踹翻。

  接连被张启阳踹了五六个跟头之后,这个野崽子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旁边的乡亲们看出便宜,这才一拥而上,将他按在地上。
  顺手将他那件破烂流丢的夹袄扯成了碎布条,好像捆猪崽一样把他绑了个结实。
  一屁股坐在仆人搬来的凳子上,张启阳问道:“其他人呢?跑哪去了?”
  这个野崽子,毫不畏惧的看着张启阳,唇齿之间已是一片触目惊心的嫣红,却还在嘿嘿的冷笑着:“早跑远了,你们永远都别想抓住我的同伴儿。”
  张启阳已经明白过来,这分明就是“调虎离山”之计:这个野崽子故意和他的同伴分头逃走,吸引众人的注意,为同伴的逃离创造机会。
  四周全都是茫茫群山,想要找到那几个逃跑的野崽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虽然抓住了这个捣乱的野崽子,但却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不过是抢了一筐白面馍馍和一桶肥肉片子,总不能真的杀了他吧?
  按照乡亲们的意思,就应该把这个野崽子狠狠的打个半死,让张启阳出一出胸中的恶气,然后交给官府处置也就是了。
  张启阳摇了摇头,“甚么也不要说了,先带回去吧。”

  带着这个野崽子回来的时候,燃起的大火已经熄了,但大火造成的损失却真的不小。
  蔓延的火势已经把寿宴用的幡幔烧了个七零八落,连纸扎的彩牌楼都烧的只剩下焦黑的龙骨,院子里杯盏散落桌椅翻倒,一片狼藉之状。
  本应该热热闹闹的一场寿宴弄成了这个样子,也就只能草草收场了。
  乡亲们渐渐散去之后,张启阳来到柴房,恶狠狠的瞪着已经被捆成粽子的野崽子:“为甚要来我这里捣乱?”
  “饿。”
  “这年头,饿的吃不上饭的穷人满世界都是,沦为流民和乞丐的也不在少数,但这绝对不是随意抢掠的理由。饿的实在扛不住了就可以到我家里来抢?天底下好像没有这个道理吧?再者说了,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叫花子满大街都是,只要你们老老实实的等着,寿宴结束之后总会施舍给你们一些剩饭,又何至于弄成这样?”
  “就算你施舍些剩饭,也只够一顿吃的,明天还是要挨饿,过不了几天还得饿死,不抢还能怎的?”

  “抢东西还有道理了?”
  “你们就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吗?”面对这个问题,那野崽子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后果?能有什么后果?无非就是被你们打个半死或者干脆直接打死。若是不抢的话,过不了几天也要饿死,反正都是一个死,还不如抢呢!”
  对于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说,只要能有口饭吃,什么样的后果都可以接受。
  张启阳忽然就对这个混不吝的野崽子有了莫大的兴趣,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贴身的侍卫松开了捆绑,并且给他送过来一碗带着老肥肉片子的帽儿菜。
  “这是干啥?给俺吃的么?”

  “是,吃吧。”野崽子也不多话,直接端起饭碗,好像是叫花子捧着金元宝一般,贪婪的嗅着肉菜的香气,感受着饭食给饥饿的肚皮带来的绝大诱惑。
  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沾满了泥土和血污的手指捻起一片肥肉片儿,贪婪的凝视着,然后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放到嘴巴里,仔仔细细的品尝着、咋摸着,脸上完全就是一副陶醉的表情吃完第一片儿肥肉之后,猛然擎起大碗,直接就灌到了嘴巴了。
  帽儿菜本就有很多肥油,烫的吓人。但这个野崽子却一点都不在乎那可怕的温度,三口两口就把整整一碗帽儿菜吞下了肚子。
  先是把饭碗舔的干干净净好像新的一样,然后又逐一舔舐着沾在手指上的油珠儿,把十个脏兮兮的手指肚舔的都发白了,才心满意足的摸了摸肚皮,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真好吃,真好吃,能吃顿饱饭也不枉我在这个世上走一遭。好了,我已经知足了,要打要杀就随便你吧。或者把我送到官府也行,反正都是一个死!”
  这个野崽子很清楚的知道抢掠有钱人家是么样的下场:不管张启阳多么心善仁慈,一顿好打肯定也是跑不掉的。就算张启阳没有直接把他打死,而是把他打伤或者打残了,其实和死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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