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永远爱你,嫁给我吧!》
第6节作者:
星和月 “原来他叫顾云凡,我现在才知道,你觉得我会跟他很熟?”静雅跟他见过两次面,但也是刚刚才得知他的名字。
阮成杰用了一种意味深长的老者语气说:“我跟他很多年的朋友了,对于他我多少还是了解的,他这个人呢......”
“不关我的事。”
阮成杰见她这么干脆,也只好笑笑不再说什么了。
是准规定了,打过两次照面,搭了趟顺风车就必须要去刨出人家的本质,还投其所好的跟人搞好关系吗?静雅的话堵在喉咙那里,没有出声。
如果说第一次是遇见纯属是意外,那么第二次算是巧合吗?
接到电话时,静雅正在印刷厂,那一天她去看了施工现场,又赶到印刷厂看刚出来的样版图。因为穿了一双新的高跟鞋,一天下来脚后根都磨红了。她刚坐在一堆喷绘布上想脚歇,手机便响了。
阮成杰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想去公司看些资料,但资料柜的钥匙在静雅这里。她只好忍着痛一颠一颠的去打出租车。
还好一路都挺顺畅,莫约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公司,同事都已经下班了,静雅迅速的从包里拿出了钥匙。
办公室的门敞开着,还有一位穿着淡蓝衬衣的客人坐在里面,静雅先敲门,阮成杰很诧异她怎就这么快过来了,还不好意思说其实也没这么急,明天给我也行的。那个客人坐在阮成杰的办公桌前面,背对着她。
静雅站在那位客人的旁边,把钥匙放在了办公桌上,转身的那一瞬间仿佛闻到了一阵淡淡的香,恰如一阵微风拂来,是很熟悉的那种香味。
“白静雅!”一个极富磁性的声音里带着半分惊奇。
静雅刚走两步就被叫住了,她恍恍惚惚的回过头来。
虽然坐着但不难看出是那种高大挺拔的身材,白净的脸上一对深遂的黑眸,两道眉毛微微上扬,鼻梁尖又挺,薄薄的两片唇上略带着一丝笑意,这个人转过身子仰着头正看着她。
定格了好几秒才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谁了:“是你!”用简单明了又只有他能懂的两个字回复他。
“是我。”他浅笑。
因为是下班高峰期,好久也拦不到车,先前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却被别人抢先一步了,离地铁站又远脚也疼,于是只有老老实实耐着性子继续拦。
“叭叭叭”一阵喇叭声在她旁边响不停,一辆白色跑车,静雅以为是自己挡住谁了,忙退到另一边去了。跑车的玻璃窗立马降下来,一个声音在喊静雅,上车!
她一怔!
她除了坐李笑笑的车外,很少坐别人的便车,就算跟同事出去聚会一边都是自己打车,她向来就不爱麻烦别人。
今天不一样,她的脚疼,他又恰好顺路要经过她住的那一带。
跑车的空间本来就是不大,两个人坐在里面显得更小。她拘谨的坐着紧挨着车门,似乎这样可以腾出多一点的空间,他握着方向盘一言不发,一脸平静的样子,似乎根本不知道车里还有另一个她的存在。尴尬的气氛里迸发着淡淡的香味,静雅忽然想那件在她衣柜里挂了一个多月的白西服。
“你的衣服已经洗好了,我怎么给你。”
“先放着吧。”
再无下文。
一路拥堵,车一直走走停停的往前挪,静雅觉得闷得慌,再加上一整天都没有好好吃饭,现在胃里都在翻腾。她闭着眼睛歪着头靠着,心里在祈祷快点到。但是没有用,依旧堵得历害,一阵阵的冷汗从背心往外溢,她脸色苍白全、头晕目眩,难受得连车外焦急的喇叭声都不想听到。
“用手按住你的虎口,用力按住。”他一边说一边把车窗都打开通风,微微皱眉看着她。车子挪了几步后又遇上了红灯,熙熙攘攘的人群从车前走过。他拧开一瓶水来递给她,让她喝几口缓解一下,趁她喝水的间隙,他便伸出手来替她按住了虎口处,他的手温刚刚好,一阵酸麻感涌向整只手,再一直蔓延到胳膊……她很想说力气太大了,但没有开口。于是又呷了两口水,缓解一下不适的感觉。他侧着身子一直紧紧捏着她的手,像是握着一块至宝。他的手很细长,还白,她觉得一个男人的手怎能这么白嫩,像个女人才对,忽然很想笑,一抬头却正好与他四目相对,狭小的空间里他离她很近,近得让她以为眼前看到的不是蓝衬衫而是一片蓝色的海,海水里腾起一层细细的雾,把她笼罩在其中。他的眼睛很漂亮睫毛密又长,黝黑的瞳孔里有个影子那便是她。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喇叭声,这才在慌乱中匆忙的各自别开眼去。
静雅的虎口都快被掐出了一道白印,稍微松一下血才能流通,算是缓过劲了,庆幸的是她也快到了。
“衣服先寄存在你那。”他的语气轻松自在平淡无其,如同儿时一起的玩伴说我的故事书先放你那。
静雅“嗯”了一声也忘了道谢就急着下车了。
可他并没有说他打算把衣服寄存多久,这样贵重的物件如却让一个不相干的人来保管,静雅觉得这个真是捉摸不透。哎,他是谁又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刚才那几秒钟,静雅明显感觉到心跳有加速,但她立马让自己冷静下来了。一个声音在脑子里响起“你们是不同世界的人!”静雅心一惊,她一点也不想从一个泥潭跳到另一个泥潭。
那只手还继续按着虎口处,也许按得太久,松开时两只手都有点微微的麻酸。
五年前刚来公司的那会,即使工作量再怎么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几乎是每天熬夜到零晨两三点,困了就直接倒床就睡,她也不觉得累,反而感觉很好。那时的她害怕自己闲下来,只要闲住了,就会不自觉的想到林夕。
所以,每个周末她都会来个彻底的大扫除。她没有睡懒觉的习惯,闹钟一响就会马上起床。做事也很麻利,三两下就能把早餐弄出来。牛奶燕麦粥,一份切好的水果,再一个切两半的白水煮蛋。餐桌上的食物香甜又好看。小时候妈妈买的餐桌垫上,总是会有看上去很精致的食物,那时就盯着餐垫在想,哪天能吃到真的就好。此刻便觉得好幸福,她总会因为一点小小的满足而感到幸福,她说这样就足够了。不祈求完美的,不贪恋多余的,刚刚好才是最幸福的。
换下的床单被套洗了,衣服也洗了,地板拖了两遍,家具也擦得一尘不染,厨房里看不到半点油迹,洗手间的瓶瓶罐罐全部摆放整齐,连落地窗上的玻璃都雪亮得跟没有似的。她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怀里拥着抱枕,目光在不经意间扫过床头柜,就此定在了那里,白色的饰品架,里层是白绸缎子裹着,外层围着一层晶莹的白纱,呈A字形,在三分之一的地方还扎着一朵粉紫色的花,像极了一个新娘子。南非钻依旧光芒璀璨耀人眼目。现在戴上时尺寸稍微小了一点,紧紧的箍在无名指的最后一节。在八箭八星的切割面上,静雅仿佛看到了许多个自己。
那是第一次看见林夕穿一身的白西装,更加的英气风发。那时的她也是霓裳羽衣,高贵又奢华极白胜雪的婚纱让她宛如公主。眉黛青山双瞳剪水唇红齿白,绝世佳人也不过如此。粉润的双颊上挂着星子般的热泪,心中溢着幸福的味道。他眼里的幸福藏不住,眼前的她便是他的所有。为了她已经与家里断绝了关系,他们本不打算办婚礼,准备想办法先拿到证后就再请身边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顿饭,可是林夫人的态度突然转变了,但她的要求是让他们先把婚礼办了,接完电话后,他激动得抱着她转了好几圈。直到那枚晶光闪耀的钻戒终于戴在了静雅无名指上时,他们互相都觉得拥有了一世的幸福且永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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