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我大汉的土地,一粟都不容失去》
第47节作者:
郭卫 一张俊美得犹如女子一般的面孔,骤然展现在了朱璃的面前,如果说尉迟槿扮作武将,貌比宋玉,那么这位匪首,身为真正的男子,他的容貌丝毫不逊色于男装的尉迟槿。
同一时间,朱璃的脑海中,古朴的山海经骤然出现了,洪钟大吕一般的朗朗之音喷薄而出:“高肃,英魂高长恭的在世之身,高长恭,南北朝时期,北齐宗室大将,豪烈忠胆、勇猛绝伦、智计高绝、功高弗敖、富贵不淫,英魂不屈,现世济民,英魂现,归位山海。”
山海经出现的一刹那,高肃望向朱璃的目光瞬间变得不一样了,原本只是钦佩,现在钦佩之中,似乎带有着一种仰慕,那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生死相随般的仰慕,还有一股大旱逢甘霖般的惊喜。
而同一时间,高肃身后那名使用长槊的大将,长槊猛摆,逼退谢天、谢地兄弟后,突然摘下面上的黑巾,只见他玉面风流,明眸钢颜,立马横槊,甚是不凡。
而他们身后的那名佩剑儒雅的马匪,也几乎同时摘下了黑巾,这人素面清秀、儒雅非常,一看就是个有学问的人。
随着两人摘下黑巾,朱璃的脑海中,《山海经》震颤不已,洪钟大吕般的朗朗之声,连续不绝:“霍青,英魂霍去病的在世之身,霍去病,西汉名将,民族英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发起者,世称冠军侯,提到冠军侯,必言霍去病,英魂不屈,现世济民,英魂现,归位山海。”
“王璟,英魂王猛的在世之身,王猛,十六国时期,前秦丞相,堪比微子、由余之贤,三国良相孔明亦不能比,英魂不屈,现世济民,英魂现,归位山海。”
声音宏然,振聋发聩,一下出来三个猛人,震得朱璃有了一瞬间的恍惚,还好,这段时间的历练不是白给的,既然《山海经》给出了提示,朱璃自然深信不疑。
他连忙取下面上的黑巾,收矛下马,向着对面这三名“马匪”走去,而高肃、霍青、王璟三人,好似受到冥冥中的一种牵引似的,同时不由自主地下马迎了上来,两方相遇,三人率先向着朱璃拱起手来。
“某家高肃,见过郎君。”
“某家霍青,见过郎君。”
“某家王璟,见过郎君。”
朱璃的卖相,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但他这具身躯的真实年龄才十四岁,唐朝这个年龄的少年,一般都称呼为小郎君,三人不知朱璃是干什么的,但却确定这人必定不凡,能让他们三个看上一眼,就有一种冲动、一种想要追随一生的冲动,这个少年岂能简单。
他们言罢,就痴痴地看向后者,那神情,就连待在朱璃身后的尉迟槿看着都有些吃味。
要不是她百分之百地确定对面的三个是男子的话,她怕是早就冲了过去,大刀一挥,就斩了这三个妖孽。
说是妖孽确实不足为过,高肃是高长恭的在世之身,而高长恭就有古代四大美男子之一的美誉,虽然重活一世,那英俊的容颜依然让人忍不住的嫉妒。
霍青,霍去病的在世之身,霍去病同样神俊非凡,他身上偶尔还会绽放出一种让人心醉的英武之气,更加让人心折不已。
至于王璟,王猛的在世之身,那一身的书卷气,加上有意无意见显露出来的、那种只有文人才能绽放出的激昂文字、指点江山般的豪气,同样让人怦然心动。
这三人年龄都不大,最长的高肃,看起来也就二十三、四岁,而霍青和王璟是更年轻,只有二十上下,正是风华正茂、峥嵘初露的好年华。
好在这里没有其他女子,唯一的尉迟槿还早已对朱璃情根深种了,她非但没有被对方的气质、俊美所迷惑,反而对他们充满了敌视之意,谁让对面三人一个赛一个的比朱璃好看来着。
“徐州朱璃,见过三位。”朱璃拱手一礼,亲切地道。
“徐州朱璃,哈哈,若是王某猜得不错的话,徐州朱璃,现在应该叫做朔州朱璃了吧,朱使君,王某可曾猜错。”王璟听了朱璃之言,神情一动,立刻叫破了朱璃的身份。
王璟这么一说,霍青立刻惊呼道:“莫非就是那个阵挑沙陀十三大将,生擒傅文达的朱璃?”
“然也”王璟盯着朱璃,自信地回应道。
他这么一说,就连高肃也恍然了,感叹地摇摇头道:“难怪,难怪啊,我说咋们兄弟三人,纵横关外七、八年,一直都找不到对手,今天怎么就平白无故地栽了呢,原来是碰到使君了啊。”
感叹一番后,不等朱璃谦让一番,高肃继续道:“朱使君,我们兄弟三人待在阴山也呆腻了,想换个营生,不知使君的刺史府上还缺不缺人啊。”
高肃这个要求提出得十分突然,不过他话一说完,三人就巴巴地看着朱璃,就好像朱璃是什么香馍馍似的。
一见对方开口就要跟着自己,朱璃心中连道果然,只要《山海经》提示到的重生人物,必然都是这么一副模样,见过了郭奇佐、高远,他倒也是见怪不怪了。
拱手道:“三位若是愿意屈就,我朔州刺史府的大门,永远愿意为三位敞开着,就怕会委屈了三位。”
一见朱璃应承,三人立刻高兴不已。
“哈哈哈,使君谦虚了,起码我们现在可以肯定一件事情,那就是使君和我们三人,应该是同道中人啊。”霍青接过话头,望向朱璃身后,全副土匪装扮的越骑,大有深意地说道。
“去,一边呆着去,怎么跟使君说话的。”高肃毕竟年长,再说朱璃这么做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他怕霍青这张没辙没拦的嘴巴,会触怒了朱璃,那事情可就不美了,因此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佯怒道。
“哈哈哈,霍青说的对,在对付契丹人的这一观点上,我们倒确实算得上是同道中人。”朱璃不介意地笑道。
既然三人决议追随朱璃,自然北上劫掠的行动,就不能成行了,他们不但放弃了行动,还特地邀请了朱璃等人前往他们的大寨去观摩一番。
聚贤寨设立在阴山深处,只有一条小道可以通过,地势险要而绝妙,仿若上天的故意眷恋一般,给乱世的汉民一个避世隐居的好地方,这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佳地势。
小道尽头却是一方开阔的天地,天地之下矗立起一座大寨,非常庞大,比当初的神门寨还要庞大无数倍,大寨之内阡陌交通、良田千顷、村落迥然、鸡犬相闻,仿若一处世外桃源一般。
粗略估计,大寨中的人口数量也有四、五万人,放眼望去,热闹非常,充满了一片祥和安然的气息。
让朱璃没想到的是,在关外蛮山的一隅之地,竟然聚集了这么多的汉人,比朱璃节制的一州之地,所具有的的人口还多,倒是让朱璃有些赧然。
从高肃的口中,朱璃才知道,这些人曾经都是契丹人的奴隶。如今的契丹内部,贵族彼此倾轧,战乱频发。高肃、霍青在王璟的筹划下,对于落单的部落,逐个击破,这才解救出这么多的汉人,全都安置到了这里。
七、八年的积攒,这里已经改建过四、五次了,才有了如今的规模,待在这里,显然比待在朱璃的朔州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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