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网络作者有穿越的吗?
“贫道掐指一算,你现在已经熬的两眼通红,双手死死抱着手机,说不定只剩下百分之五的电,然而你却‘着急上火’找不到充电的线……无量天尊,少年们,莫要悲伤,无需害怕,贫道已帮你算过一卦,你只是刚才撸的动作太狠,电线掉床底下了……”
李云是个网络作者,身为作者,就得跟读者好好互动,这不,大半夜的他还得谨记着自己那帮不着调读者,于是上线在群里发了上面一段话。
只见原本死气沉沉的群,瞬间开了锅一般热闹。
“卧槽,是群主诈尸了,三下出水,嘿,还真别说,这家伙神了,充电线掉床底下都知道?个糟老头子,坏滴很……”
“阿弥陀佛,猜中又能如何,撸前似,撸后是圣佛,老夫已进入圣贤模式,我要这手机充电有何用?”
“嘿嘿嘿,山水你个糟老头子,想不到吧,你猜错啦……我会大声告诉你老子正在蹲坑么?不要问了,偷窥无罪太好看,忘记蹲多久,腿麻回不去被窝了……”
“山水狗贼,别打扰我修仙,天气贼冷,我只想死在被窝里!”
“天空雷声一响,老子闪亮登场,纹身就纹周某人,从此不做打工人。”
“惹不起,惹不起……”
“山水,山水,请问,这个星期日你有空吗?”
“狗贼山水不要跑,快点更新,你都装死大半年了……”
“让我更新?”李云冷冷一笑。“更新是不可能更新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更新,有种你去找我编辑虎牙,看她能把我怎么样?”
他‘趾高气昂’打完这句话,自觉这帮中二读者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但是心态睥睨之间,不知为何又觉的有点怕怕,想了一想,撤回这条消息,重新打字一次,删掉了‘有种你去找我编辑’这句话。
“真香……”
有个女读者冒泡出来,打字鄙视他不敢招惹编辑的猥琐行径。
此时夜色迷离,天空漫是繁星。
李云躺在帐篷里睡不着,索性一个翻身坐起来,打字给群友道:“你们想不到吧,今夜此时,老夫正在黄河之畔,我欲乘风归去,一揽山河壮丽……”
最后两句诗明显胡乱拼凑,难见一丝文采,更无半点切题,难怪他写书从来只是个扑街。
但是众多读者并没有在乎这个,反而咋咋呼呼再次乱了起来。
有人道:“卧槽,怎么去黄河了?虽然你三下就出水,可也不能想不开啊,我们都知道你勾搭女读者已是事实,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就是就是,个糟老头子,坏滴很,写书目的不纯,专门勾搭小姑凉。”
“狗贼山水,现在在黄河边上不?有种你跳一个,白银盟主走起……”
“走起1”
“楼上的,电信给你多少钱,我10010出三倍……”
“你们这群……”
李云只觉得后槽牙咯咯直响,差点被这帮中二读者气昏过去。
他努力吸气半天,最后才咬牙切齿打字,道:“都别乱猜了,老子不跳黄河,也没睡过女读者……实话说了吧,我正准备写一本灵异修仙玄幻爱情历史穿越大作,一书成神,证道白金,狗贼们,欢呼吧,所谓文学来源于现实,老夫夜探黄河,是听说有一个黄河巨龟的传说,嘿嘿嘿,我准备实地考察一下,以这个开头书写鸿篇巨著……”
“呸,还鸿篇巨著,你能有均订500,算我输。”
“寡人认为,他最多均订400。”
“300,不能再多了!”
“超过200,本人直播日五档电风扇……”
远处黄河水声滔滔如雷,夜风吹得帐篷烈烈作响,李云被读者们气的心肝都疼,索性打出最后一行字,冷哼道:“等着吧,待寡人找到黄河巨龟,写一卷鸿篇巨制,我亮瞎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读者顿时反击:“随便你写,订阅一章算我输。”
“算你们狠!”
李云面色发青。
俗话打人不打脸,天下就没有这样当读者的,看看人家读者,再看看自家读者,李云甩了甩头,感觉被气的心肝脾肺肾全都疼。
他恶狠狠关了读者群,起身从帐篷里走出来。
下一刻。
他吓得一个屁股墩坐在地。
夜色迷离!
他看到了什么?
两个灯笼一般的大眼睛。
那是小山一般的身影,一颗头颅有磨盘大小,静静趴伏那里,静静看着李云。
这这这是?
“黄…黄河巨龟……”
真有黄河巨龟?
那老龟如有山高,忽然张口吐出一颗珠子,珠子凌空漂浮,嗖一声飞进李云嘴里。
李云顿时昏迷。
唯独脑海响起伦音,宛如千百年前黯叹:“回到从前,改吾劫难,今朝人皇有令,建国动物不准成精,小友,请你帮帮我……”
话音未落,有虹光至,当空一扫,席卷河边。
此地忽然变得静谧无声,李云和巨龟同时不见。
聊天群中,一群熬夜修仙的读者还在发问:“山水?山下出水?在吗?还在吗?”
可惜李云再也不能回答。
“个糟老头子,又潜水了,等他下次诈尸也不知什么时候……”
“你们说,他真去找黄河巨龟了啊?”
“脑子有病!”
第1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李云来到大唐已经一个月了!
具体地说,是蹲守在卢国公府门前,一个月。
卢国公是谁?
大唐程咬金,人送外号混世魔王,曾经救过皇帝两次命,出了名的大唐第一不讲理。
李云为啥要蹲在程家门口?
原因很简单!
穿越大唐之后,难道不该找根粗滚滚的大腿抱好么?
大唐最粗的大腿是李世民,但是皇帝等闲不会出宫,李云也没胆子去闯宫门,这厮左思右想之后,就把目标盯在程咬金身上。
李云为什么要抱程咬金的大腿呢?
因为这根大腿够粗!
看看历史就知道,程老妖精做人聪明,外粗内细,手腕灵活,该得罪的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躲着。
这老家伙看似粗鄙鲁莽,其实自有一套处事哲学,屹立朝堂一辈子顺顺当当,活到八十多岁仍旧是大唐重臣。
李云如果能够抱上这根大粗腿,至少不需要担心在大唐站错队。
最主要的是,李云还知道一件事,老程这人有个最佳优点,那就是特别的护犊子。
只要入了老妖精的法眼,哼哼,就算惹了天大的乱子,程咬金也敢给人撑腰。
有理挣三分,没理也要挣三分。
这样的大腿,不抱才是傻子。
不过,要想抱上老程的大腿,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一点,老程不认识李云……
混过后世官场的都知道,想要让领导记住自己,能力是第二先决,刷脸才是第一要素。
李云要想抱住程咬金这根大粗腿,先得让人家认识记住自己才可以。
刷脸,求得就是个认识。
只不过刷脸也讲求机缘,李云苦苦在国公府门前蹲守一个月,自始至终竟然都没能找到机会……
想和程咬金搭上话,可不是直接冲上去亮开嗓子就能行的。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