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美,多妖》
第23节

作者: 拉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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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哟!”
  “腿不行啊。”老妇人捶着腿愁眉苦脸说。
  文臻自顾自坐下来,“猪蹄也快冷了哦。”
  “砰”一声,跳下来了,梯子都没用。
  宛如一头熊落地,汤晃了三晃。
  “哟,腿不行。”文臻盛汤装饭,头也不抬。
  “嗤,我这腿能是好的吗?我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孙不得把我就地给捆了?”老头一摇一摆在桌边坐下,一抬头看见随随便便挂在灶台边的小布包,随即目光便转了过去,别说表情了,连说话语调都没什么变化。
  文臻也仿佛并没看见,好脾气地把饭端上来,头一抬,心中忍不住“哟呵”一声。
  这哪是老妇人哪。

  这是人妖哪。
  鬓边一朵海棠花就不说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说了,一张面盆大脸也不说了,可这大脸上,粗眉广额,嘴大如瓢,红红的胭脂吊着鱼尾纹四处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夹在深深的皮沟里,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妆容效果都没这惊人。
  文臻觉得自己手里的碗在颤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杀。
  当“老妇人”一脸不耐烦地一伸手把头发连同海棠绿叶的发髻抓下来,露出光可鉴人的秃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观都想自杀了。
  你说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怎么会连异装癖这种设置也有呢?

  还没等她表示一下复杂的心情,老家伙一抬头看见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这么小的碗怎么够吃?”抬手就拿了一个巨大的汤碗,把锅里的饭一股脑都盛了,堆得岗尖。只给文臻留了半碗饭的量。
  文臻还没坐下来,老家伙已经落筷如风。
  “好猪蹄,表皮软糯弹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润,啖肉尽而香气犹存唇舌之间,猪蹄的腴美和筋道尽在其中。”
  “好青椒鸡蛋,青椒脆爽,鸡蛋鲜嫩,微辣香咸滋味饱满,小菜可见大心思。”

  “好猪肝!猪肝嫩滑是为君,菌笋之鲜便如臣,君臣相济,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显老,少煮带毒,能将豆角制得这般清新脆鲜,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顿饭就听见他巴拉巴拉说话,还不影响吃饭。速度极快,文臻这边饭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经搁了筷子。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初尝文臻厨艺的人,吃得盆满钵满,相反,他每样菜也只吃几口,饭更是只选了最为香软的部分浅尝辄止,吃饭时的速度和优雅不成正比,形体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丢,喝道:“上茶!”
  文臻头也不抬,递给他一碗……米汤。
  老头一顿,若无其事接过,如品茶一般,从容啜饮一口。
  他还真认认真真喝了三口,才开始……吐槽。
  “猪脚近骨处肉微紧,应该有短暂窖藏,不是今日刚刚屠宰。”
  “豆角有几根微韧,应该是昨日午后采摘。”
  “青椒应该是城西白头山附近土地所种,此地土力略薄,种出的青椒辣度有余水分不足,不如城南我们家那块地种出的青椒多矣。”
  “至于鸡蛋……如果那鸡能喂点松子那就更好了。”
  “唔唔。”文臻随便点头敷衍他。
  “吃饱了,我走了。”老头起身,目光在小布包上扫过,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坦然向外走。
  文臻没起身,笑眯眯挥挥手,“拜拜。”
  “拜拜什么意思?”
  “再见的意思,但一般其实表示的是最好再也不见。”
  “只要你不开伙就行。”
  “闻家这种厨王家族,会克扣你老人家的伙食?”
  “世间万技,需要的都是全心浸淫心无旁骛,一群沉浸在争权夺利中的人,能有多少心思琢磨出精彩绝伦的菜来?”老头呵呵一笑,“今晚这顿,已经是自从我不能下厨之后,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了。”
  文臻目光落在他手上,先前她就发觉了,老头看似行动利落,但是一双手总在不自觉地震颤。
  一个热爱厨艺的厨子,落到这样的下场,便满身绮罗,终究难免英雄末路的凄凉。

  文臻并没有探问,也没有表示同情,只是开始收拾碗筷,随随便便,如同对多年街坊一般招呼,“那明儿再来,早饭想吃什么?”
  “蟹黄汤包。”
  “好啊,您老记得明早先下池塘摸几只蟹来。”
  “汤包!”
  “好的,早餐时间辰时一刻,请准时前往餐厅,过时不候。”

  老头挥挥手表示知道了,文臻看着他像一只笨拙又灵活的熊,爬过高墙,穿过迎春花丛,不见了。
  过了一会,砰地地面又震三震。
  又过一会,隔壁传来瓮声瓮气的声音,“夜里如果听见什么声音,别理会。”
  “哦?”
  “不过如果你自己院子里有什么异常,你还是要理一理的。”
  “哦!”

  老头走了,文臻开始……收拾行李。
  傻子才乖乖等闻家护送(监视)上京,到时候偌大车队,有闻家人,有定王的人,逃的难度岂不是比现在难一百倍?
  闻老太太说如果她想逃,就把小布包挂在显眼处,自然会有人混入护送队伍,伺机送她离开,但是她却没有把命运寄托在陌生人身上的习惯。
  她来的时候注意到了,这院子里护卫不少,月洞门前还有守卫的婆子,想从正规门户走是不行的,然而她还可以翻墙嘛。

  默园位置偏僻,这两个院子过去是一片竹林,竹林后面隐约可以看见高墙。
  文臻在现代时,舍友太史阑是个锻炼爱好者,而她是其余三个人中唯一能够坚持陪她一起锻炼的,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下厨是需要好身体的。
  尤其没有臂力,无法揉好面,也无法炒好菜,所以就算是太史阑,也忍不住夸她是大力萝莉。
  她天生一双巧手,和手有关的技艺都天生占优,一学就会,一会就精。

  比如除了厨艺之外,她还擅画,但她擅长的画不是那种写意泼墨,也不是花鸟山水,而是更倾向于工笔和临摹,能画以假乱真的3D画。她天生可怕的视力,精细的手指,以及长期打磨厨艺带来的稳定手臂,能够帮她捕捉到图像的精致细微之处并顺利表现出来。
  这也是她能够一眼看明白迎春花瓣上的字的原因。
  离开研究所之前,她把自己的这些用具都背出来了,此刻也随身带着,就等夜深人静好爬墙。
  她也不在那干等,舒舒服服睡到半夜,自动醒来,此时正是夜色最深时,宜逃奔,宜爬墙。
  她爬过满是迎春花的高墙,沾了一身细碎金黄。

  隔壁院子很大,装饰华丽,此刻夜深人静,依旧灯火通明,老头的影子映在窗纸上,矮矮胖胖的一墩。
  但是和她那边一样,没有下人,偏院隐隐也透着灯光,不知道是不是下人都住在那里。
  文臻并没有多看,好奇心会害死猫。
  庭前空荡荡无一物,而今夜月色明亮,从庭前走肯定会被看见,她顺着墙根走,娇小的身形掩在高墙的阴影里。
  绕整个院子一圈,从另一边的高墙翻出去就是竹林,文臻走到这边院子的院门处,忽然偏院门开了,有仆人出来倒水,文臻的背,紧紧贴着院门不动,好在院门有门檐,阴影深重,文臻又换了深色的衣裙,不仔细看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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