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汝等几根羊蹄。”
甚至连卖狗肉的狗屠也来凑热闹,捏着几根可疑的棒状物嚷嚷道:“**要不要?很补的!”
油腻腻的手,拿着五花八门的肉塞过来,吕广粟有些发懵。
任弘也被屠夫们的热情搞得有些感动,但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集市交通,甚至还有孩子被挤倒,哇哇大哭,加剧了场面的混乱。
他了连忙扶起那跌倒的小屁孩,将挤掉的拐杖还到一位老人手中,自己则站到市旗下,朝众人拱手道:
“诸位父老,好意吾等心领了,但候望察奸,这本就是燧长分内之事,不敢居功。父老们请安心,任弘在职一天,就会站好一天岗,至于这些肉食,二三子还是按照市价卖我吧。”
说着,让吕广粟给屠夫们钱,猪肉牛肚照单全收,只没要**——他们一群汉子吃了这玩意好拼刺刀么?然后就牵着刚买的一头肥羊,离开了集市。
“是个好燧长,亏得有这样的人,吾等在塞内才能安睡。”
眼看任弘远去,集市里的众人都对这后生赞不绝口,甚至已有几个大妈询问旁人:“这位任燧长可婚配了?”
而任弘骑在马上,回过头看去,只占了一条街的乡市虽小,却熙熙攘攘,充满了人情味和烟火气。
半个月赶一次的乡市,会从早上一直开到傍晚,让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各取所需,推让之间,尽显市井风味。
这份日常生活是多么熟悉啊,让任弘恍惚觉得,不该是边塞该有的模样……
塞上是铁血峥嵘,戈壁风沙,塞内则是男耕女织,鸡犬相闻,黄发垂鬟,怡然自乐,多么奇妙的对比。
“这就是长城,还有我们这些戍卒存在的意义吧。”
任弘发自内心感慨道:“真希望敦煌的百姓,能一直过风平浪静的日子,不必再受匈奴袭扰之苦!”
等任弘他们回到破虏燧时,已是日上三竿,韩敢当在做早上的巡视,而宋万则趴在案几上,一手拿着个东西,一手持着笔在认真地写着什么……
“燧长回来了。”
见任弘他们归来,宋万连忙放下手中的物件站起身来,帮忙拎肉牵羊。
宋万的变化是很大的,经过凌胡燧的案子后,他现在对任弘唯命是从,不复刚来时的杠精模样,前几日甚至厚着老脸向任弘请教如何识字——做燧长要书写《日作簿》,每年还得为燧卒上功,所以必须识字,宋万资历是够了,却吃了没文化的亏,错过了很多次升迁。
任弘没有拒绝,稍加指点,然后每逢闲暇时,就老是见宋万在那练习了。
任弘走到案前瞅了一眼,果然,宋万放下的是一个木觚,用木块削成几面而成,这当然不能作为正规的文书,而是在烽燧置所里常见的“习字简”。
在敦煌烽燧里,不乏宋万这样渴求识字的吏卒,因为简牍有限,他们就随便找来木棍削一削,每一面上都能习字,写得满满后刮掉,就又能重复利用了,便宜又实惠。
宋万也是有意思,他最先求问的,不是任弘也不懂的诗、春秋,而恰恰是其父亲、母亲、妻、子、孙的名字。
任弘由此得知,这老宋别看才四十多岁,却已有两女一子,皆已成婚,前年刚有了孙儿。
不过这木觚上的字,却也不是其亲眷的名字,而在反反复复书写一个字:“漢”。
每一面上都是如此。
“为何只练这一个字?”任弘问宋万。
宋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身为大汉子民,为大汉守了这么多年烽燧,却连‘汉’字咋写都不知,实在不该。更何况,瞧来瞧去,总觉得这字甚是好看,只可惜,我笔下写来就变丑了……”
宋万有些惭愧,他手上沾满了墨,显然花了不少功夫,但觚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十分笨拙,只有小学二年级初学练字的程度。
任弘却道:“天汉、大汉,这的确是最大气,也最该学会的字。”
“已经比最初有进步了,宋助吏勉之,这样练下去,到冬至日的时候,你就能自己给家里写信了!”
宋万颔首称是,从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到能写出字来,让人有种成就感。
和任弘走到院外,吕广粟和张千人正准备杀羊剥羊,而买来的面粉也倒在陶盆里了。
宋万看着这些食材问道:“燧长说今日要带着众人好好吃一顿,庆贺一番,这是要做什么吃食?”
“敦煌名吃。”
任弘捋起袖子准备揉面,笑道:“胡羊焖饼!”
任弘最初的打算,是要在破虏燧也修一个馕坑,但仔细想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烧馕坑时会起烟,若是烟太大,万一被其他烽燧误以为是吾等在报警,那就糟了。”
误燃烽烟是要严惩的,这也是报讯要用上坞院外积薪的缘故,它们燃起的浓烟又大又粗,远处很容易辨识,不会同炊烟混淆。
眼下灶上已多了一口铁锅——这是夏丁卯先前提及,请效谷县铁官吏帮忙铸的,昨日才托吕广粟的兄长吕多黍送来。
对任弘在边塞察奸立功的事,夏丁卯没有问太多,但同铁锅一起送来的许多调料,蒜、花椒等都细细包好,小坛子里装着老夏自己酿的豆酱,每一样都花了心思,带着长辈的关切。
惊心动魄之后,最好的回报,就是好好做顿吃的,犒劳自己。
任弘他们买回来的那头羊,已经由赵胡儿和韩敢当剥好了,手法技术当然比不上悬泉置的罗小狗,韩敢当在收拾羊肠肚时甚至用力过猛,被滋了一脸羊矢。
“不止脸,还滋到嘴里了。”
赵胡儿无情地说出了韩敢当的秘密,老韩则黑着脸,一口咬定绝对没滋进去。
张千人则一边笑一边在案上切肉,却乘着众人不注意,还将一根还带点肉的羊骨头扔给他的狗。
任弘这边,则在灶上忙活开了,早上买回来的那一大块肥猪肉正好用来炼油,整个过程香气扑鼻,炸干后剩下的油渣,撒一点盐,也是难得的小食。
他不喜欢油渣里放糖和蜂蜜的吃法,太腻。
而后锅里留少许油,放入花椒粒,炸出香味,羊排由宋万用刀砍成块,下锅翻炒,看着任弘那娴熟的颠勺手法,破虏燧众人都看呆了,第一次见炊具还能这么用。
等肉中水分炒干,加入生姜,吕广粟正好提着陶壶,加入适量烧开的水,然后便可以放入大陶釜里,中火慢焖了。
“可惜胡椒太贵了,没舍得买。”
任弘有点小遗憾,焖羊肉里不放点胡椒总觉得有缺憾,虽然张骞通西域后,原产印度的胡椒已经传入中原,但如今被当做名贵药材,真能卖到一颗好几钱的价,而其主要用途竟是用来……泡酒!
悬泉置的徐奉德就泡了一壶胡椒酒,以好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像傅介子这样的贵客路过才拿出来,但那味道任弘偷尝过,实在不敢恭维。
但也理解,中国人嘛,蛇虫鼠蚁,香料水果甚至是外星人,万物皆可泡酒,原来这传统能追溯到汉朝!
如此想着,任弘让吕广粟看着火,自己则去折腾刚醒好的麦面,将它们擀成薄薄的宽面,涂点油,等到羊肉差不多快熟,就揭开釜盖,将宽面饼与大蒜放进去,浇上羊汤一起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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