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7-10 15:12:20
我们先看皇帝及其控制下的宦官。大明帝国政权结构与其他帝国的政权结构一样,皇帝是核心。但是,大明帝国的皇帝却比其他帝国的皇帝管得都要具体。前面已经说了,没有丞相,皇帝兼任丞相;没有太尉,皇帝兼任太尉;没有御史大夫,皇帝兼任御史大夫。天哪,明朝皇帝一个人要干四个人的事。秦始皇有三公辅佐还一天要读一百二十斤的奏章,明朝皇帝连三公都不要,事事躬亲,还不得累死啊。有人也许会说,秦始皇那只是一个个案,皇帝哪有那么多事?我们就来看看朱元璋一天要干多少事。据《春明梦余录》提供的数据:“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可知朱元璋一天的工作量是看两百多份奏章,处理四百多件政事。这些事可不是一加一这种简单的问题,哪一件你都得仔细琢磨琢磨,一件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出乱子。这一仔细琢磨,时间就不够用了。所以朱元璋专门写诗发牢骚说:“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对皇帝能力的要求太高了。身兼宰相,你就得懂治国理民所需要的政治、经济知识;身兼太尉,你就得懂军事(事实上除了朱元璋和朱棣两个懂军事以外,其他明朝皇帝哪个都不懂);身兼御史大夫,你就得懂法律、懂办案。皇帝能懂得了这么多吗?不说别的皇帝,就说开国皇帝朱元璋,他能力很强,但在很多方面也有缺陷。比如说,朱元璋实行的海禁政策就是他不懂经济的结果。从洪武初期开始,朱元璋就实施严格的海禁政策,不允许老百姓与海外有往来,所谓“明初定制,片板不许下海”。如果说,这个时期,因为的确在沿海有一些反明的武装存在,这个政策还能够让人理解的话;那么,到了洪武三十年(即公元1397年)大明帝国的基业已经相当稳固的时候仍然“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就说不过去了。此外,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官僚们的低薪、商税的减免,这里就不多说了。朱元璋能力强、责任心强,好像还支持得住。朱棣能力不弱、责任心也还可以,所以也行。再往后,皇帝的能力一代不如一代,责任心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于是大明帝国也就江河日下了。在其他帝制政权里,这种情况也存在。但是,由于有宰相等大臣的辅佐,情况相对要好一些。明帝国由于没有宰相,那就只能临时授权。授给谁呢?谁离皇帝近,谁最容易拿到授权。结果到明朝中后期,在大明帝国的政权结构里的宦官势力直接占据了制高点,成为整个政权结构的中心。皇帝反而被虚化了。可以说,在大明帝国里,由于皇帝直接控制的权力太大,因此大明帝国的皇帝一旦出问题(由于皇位的世袭,所以皇帝这个位置的故障率很高),对帝国的威胁比其他帝国就要严重得多。这是朱元璋在制度设计时的第一个重大失误。
朱元璋以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来控制宦官,但是,任何制度都是人定的、人执行的。当皇帝不太有能力的时候,光凭那几条死规定哪里能控制得住蠢蠢欲动的宦官势力呢?当皇帝不怎么精明的时候,帝国的高层就变成了我前面括号里的那一种情况,即宦官包围下的皇帝。明朝宦官的势力是很大的,他们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皇帝的私人助理,大臣、百姓等等要与皇帝发生关系都要通过宦官。所以,宦官很容易利用这个特殊的地位,欺上瞒下。而一旦宦官把持了朝政,这个政权就危险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方面,总体上看宦官的执政能力很低下。虽然宦官中也有一些很优秀的人物,比如郑和,但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见识比较浅薄、也没有太多知识的人。他们的晋升,并不依赖于他们的行政能力,而在于他们的服务水平。只要他们把皇帝侍侯舒服了,自然得到提拔重用。所以,他们更精于人情世故,更重视揣摩皇帝的心思,而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把事情做好上面。另一方面,宦官也缺少做长远打算的动力。由于他们自己没有后代,所以根本就不会考虑为后人留下些什么。大多数是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我死后天崩地裂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合格的执政者、参政者?明代中期以后,宦官当权,朝政就混乱不堪了。举几个例子。明英宗时期,大太监王振入主司礼监,成为权倾朝野的宦官领袖。由于他势力极大,不少文武大臣都惧怕他,对他阿谀奉承,贿赂财物,甚至有人还对他自称“孝孙”。公侯勋戚至呼他为“翁父”。这就有点儿当年唐朝高力士的感觉了。就是这个王振,鼓动明英宗亲征瓦剌,最终招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俘,他自己也死在乱军之中。这就是典型地以无知祸国。再比如明武宗年间的大太监刘瑾。此人极其贪财,最好权钱交易。凡给他贿赂的人,都能得到好处。比如左都御史刘宇,给了刘瑾厚礼(具体多少钱,不知道),结果就升任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如果你不给他贿赂,那你可就惨喽。据《继世纪闻》里记载:给事中(也算中央政府的中层干部)安奎、御史张彧出京盘查钱粮,返京后刘瑾向他们索贿。这两位还不是没给,只不过给得稍微少了一点。结果就让刘瑾参了一本,说他们参劾官员失当,用那臭名昭著的一百五十斤大枷把这两位枷在公生门,差点没把他们整死。后来刘瑾被杀抄家,所查抄出来的金银多得令人不敢相信。有多少呢?没有很统一的说法。明朝当时的人郎瑛、陈洪谟说有黄金1205万两,白银2.59亿两。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给出的数据是黄金250万两,银五千余万两,其他珍宝无算。二者相差太大。于是在《明通鉴》里面只好模糊一下,说“金银累数百万”。其实也不管是多少,反正是富可敌国。因为,当时明帝国每年的中央财政收入也不过白银200万两。再比如万历年间有一个叫孙丕扬的人,官居吏部尚书。此人创建了“掣签法”这样一种选拔干部的方式。“掣签法”是个什么意思呢?说白了,就是抽签。谁抽中,谁升官。这简直就是胡闹嘛。为什么这位孙丕扬先生要这么办呢?难道他脑子进水了?才不是呢。因为,当时太监势力太大,没完没了地托孙丕扬给亲信安排肥缺。孙丕扬不敢得罪宦官,又不愿意把那些依附于宦官的贪腐无能之人安排到重要的岗位上去。于是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让这些职位都被阉党占据,还不如抽签,至少那些值得提拔的人还有点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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