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东北的江湖岁月(我遇朝鲜美女的血泪往事)》
第4节作者:
蚂蚁公民 一次,某战士重礼进贡,但求事无成,一气之下将他受贿的隐秘曝光,田明建遂被下放连队任职。副连长这个职务,按部队惯例是负责行政管理的。此前不久,一士兵请假探亲,田未批准。该战士平素与田关系不好,知道他借职权之便作梗刁难,与之争吵不休,田盛怒之下,对他拳脚相加。不打人不骂人是部队的纪律,殴打战士更是绝对禁止的。这就成为了轰动军营的事件。田明建停职反省,但一直思想不通,拒不承认错误,并与营团两级主管言语对抗,上级遂决定予以处分,而且,公开警告说:再不悔过,将令其还乡务农。此时又发生的另一件事促成了田的铤而走险。
田在农村的妻子曾与其生下一女,像大多数农村子弟一样,他一直盼望妻子能为其生个儿子,他受处分之前他妻子即已怀孕,由于农村严格的计生政策,他一直对部队隐瞒自己老婆怀第二胎的事,受处分后团里检查田的家信,得知其妻怀孕后即通知地方计生办,派人带其妻去乡里作强制人流,结果由于怀孕已近七个月,出了医疗事故,不但孩子(后证实为男婴)没了,连大人也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田明建见似锦前程化作泡影,老婆儿子也没了,顿感心灰意冷人生绝望,他不甘于默默地沉沦,决心采取极端方式呼唤社会的注意。部队的惯例是:被停职反省而非隔离反省者,在正式处分下达前,只是不工作,不出操课,而无须办理交接。这给田明建向社会寻求报复提供了可能。
九月十九日晚,他请枪库保管员吃饭,并从他手中借了钥匙。他从连队的武器库中取出一支部队刚刚装备不久的八一式步枪和满满六匣子丨弹丨。出操之前他把枪藏在检阅台旁边的椅子下面。图为田明建作案使用八一式自动步枪。他又和平时相熟的老乡战友打了招呼说第二天出操他叫卧倒就趴下(事后这几人因发现征兆却未举报受了处分),九月二十日晨,连队出操之际,他像所有因身体不适,度假,调离等而无需参加训练的军人一样,站在旁边观望,谁也没觉得什么意外。
谁知,当团政委来到操场上作例行视察时,田明建突然喊卧倒然后出枪射击,团政委等四人当场死亡,十多人受伤。军营一时大乱,田明建趁机窜上公路,劫持了一辆过路的吉普车,直奔天安门广场而去。车过建国门立交桥附近突遇红灯,司机趁机将车撞到路旁的树上后弃车便逃,岂料遇上田明建这样的枪手,只一枪就把他撂在那儿再也起不来了。田转身朝迎面驶来的黄色“面的”冲去,出租汽车司机见凶犯朝自己来了,急忙开车门想逃,但未容他离车,无情的弹雨就盖了过来。
紧接着,田明建的枪口转向了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建筑物,一时间血肉飞溅。田一下车就被已经接到警报的特警2支队和特勤发现,田与在丨警丨察立交桥附近展开枪战,大批武警持枪赶到,企图用强大的火力将凶犯消灭。在绿地草丛中,丨警丨察有一人殉职,多人受伤。田以街心交通护栏为掩体,时而卧倒时而半蹲,准确射击,数十名武警竟一时无法靠前。恰在此时,一辆44 路公共汽车驶来,如果司机冷静机智,以最大油门全速直冲,本可有惊无险。但哪个司机受过这种训练呢?被横飞的枪弹吓懵了的司机,竟然把车刹在了路中间,子丨弹丨成串地飞到车里,乘客纷纷倒在血泊之中。不少早晨上班的人是被从自行车上扫下来的,(死亡17人)。
正在这硝烟弥漫,枪声震耳之际,伊朗大使馆政务秘书尤素福穆汗默德皮什科纳里架车送孩子上学由此路过,一串子丨弹丨飞来,尤素福当场身亡,四个孩子中一死两伤。
建国门枪战的全部资料所显示出来的田明建的战术动作,在低姿快速前进,利用地形地物,以及沉着冷静对敌方面相当有素养。另外他在几十名武警和jc在街树,楼房,车辆掩蔽下向其逼近之际,竟然依旧背对对方狂奔,在最后,已经身陷包围圈中时,依然向空旷处寻求生路,而不是就近利用建筑物隐蔽自己,作困兽之斗。田明建毕竟只是针对社会发泄不满闹事寻死,没有更慎密的思考和谋略,所以,枪战了一阵之后,便且战且退被军警围困在雅宝路的一块空地上,所带的近两百发子丨弹丨将近打光,他便用短点射压制警方火力,田向使馆区逃窜,被射伤后转向雅宝路市场,被逼入死胡同后被乱枪击倒,后来部队狙击手进入使馆区的高楼从背后向他射击他才中枪毙命。
在此次交战中彻底证明了野战军军人的素质高于武警和丨警丨察,丨警丨察真正到了实战中,一个个都怕死的要命,真正冲上去的都是军人武警。现场的丨警丨察一个个都躲在后
面,没有敢冲上去的。
……
我不知道当时和我们一起喝酒的那个田连长是不是就是田建明,我也不知道刘营长到底是在冲突中哪个阶段光荣的,但是我真实的希望,仁政,仁义,人权都能够综合的在我们这个社会得到良好体现,不要频繁出现如此过激的行经,这对于任何一个自诩为人类高层次社会的政府都是一个讽刺。
我一直认为80年代初是中国解放后相对来说最具备黑社会特征的年代,虽然法律上规定的很严谨——什么有一定组织,保护伞什么的,但这都是国家自己一相情愿的定性,百姓心中自然有他们自己的判断标准——不务正业混社会的就是黑社会,无论东北还是全国,反正都是一样祸害人,至于是否是雏形,百姓根本不关心。
哈哈,不探讨这个了,切入正题。
我最早加入黑社会,大概八九岁,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样子,时间停留在80年代初期,那个时候我们所在的城市刚开始建设楼房,很多人家集体从郊区平房搬进厂区,这样就创造了一个能够认识其他家属区更多问题孩子的绝佳机会。
我这一大帮团伙,孩子最大的上初一,最小的就是我了,大概有30——50人之多,都是各个地方小学的问题少年,现在因为家都搬到厂区中心,因此欢天喜地的集中到一起开始骄傲的互相传授学习各自掌握的早期黑社会生存技巧来。
我那个时候最早是跟随哥哥加入的“组织”,哥哥叫冼龙,大我六岁,学习不好——可能有点玷污“不好”这个词,实际他压根就是文盲,小学读了八年,基本上不会写字,但是打仗比较凶残,据说可以当打手,如果说这兄弟俩儿历史上打仗次数有1000次,那么980次是两个人窝里斗,和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人真刀真枪的干,那是多好的一个实践机会啊,虽然我大部分都是被按在地上胖削,但是这依旧导致我的身手在同龄人中非常出色,尤其抗击打能力,那是相当强的。
我用刀砍人的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如果大家看过姜文,李保田主演的电影《有话好好说》,那么一定记得李保田拿刀追李绮的镜头,我的遭遇和保田大哥差不多,都是被迫害的没招,只能借助菜刀提高功力指数发泄仇恨的主。不过自从95年,哥俩最后一次干仗,冼龙败北之后,他在我面前就再没勇气瞪过眼,现在的冼龙还是一天到晚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几乎很少和他说话。
80年代初娱乐方式少,孩子们聚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消遣方式,那一段时间,几乎没事就一大帮人招摇过市偷东西,打架,当时各个厂区内部都有很多帮派,彼此之间都不服气,经常发生械斗,抄家一类的事情,使用的武器包括铁锹,三角挂刀,菜刀,稿把等等。
我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强壮团伙的下延组织,由那个强壮团伙的头目大志的弟弟二志掌控。那个时候的天空在所有人记忆中的印象总是灰蒙蒙的,每天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各种江湖传闻,传闻中的主人公在孩子们幼小心灵中的地位和《水浒传》中的108将是一样的传奇英雄,而且这种耳濡目染多了,就导致一个非常不好的后果,那就是好像永远活在英雄前辈的阴影下面似的,在他们面前一辈子长不大,他们永远都是最最最社会的大哥级人物——即使他们混到要饭的地步,也比一般人要的潇洒,风度翩翩。
当时各个团伙之间经常开战,比较著名的是百人大战,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最后我们的上层黑社会组织在83年大搜捕时,被政府大部分收了进去,而且还有被判处死刑的,精英分子一般也就被关了7,8年就出来了,再战江湖的时候已经是一盘散沙,现在混的好的开点小买卖,或者收点保护费当个打手什么的,反正总之没有成大气候的。
前辈都如此了,这下延组织也开始不稳定,总有别的团伙挑衅,于是争斗依旧不断,后来其中的栋梁人物在岁数够法办的时候,也都纷纷去监狱里拜见大哥去了。
我在82年的时候,在周围的小兄弟范围内又开辟了更下延的黑社会基层团队,大概鼎盛的时候有20人之多,团员的哥哥一般都是上层组织的骨干。我那个时候太小,不懂男女关系,脸皮薄,而且不愿意欺负人——后来很多比我大的社会人说那时候其实我最能欺负人,为此在我不混社会的时候,甚至还找茬哈拉(欺负的意思)过我。
我真不记得自己有过这种混账经历,虽然一直自诩很聪明,但是背黑锅的事其实也没有少干——欺负就欺负吧,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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