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东北的江湖岁月(我遇朝鲜美女的血泪往事)》
第5节作者:
蚂蚁公民 打仗不是以我为首的小团伙的主业,我们主业内容就是偷东西,什么西瓜,汽水,冻梨,建筑工地的塑料管了,什么值钱偷什么,偷完东西能吃的就吃,不能吃的卖掉换成钱继续吃,那个时候就认得吃,这个黑社会小组织从来不刻意发展美女和暴力的业务,在我的无能经营之下,可以说威名不是很大,生存动力和空间更不怎么样,因此说实话没有给大家带来任何黑社会效应应当享受的荣誉以及成就感,只能不客气的用非常失败来形容。
我们当时的团伙成员主要有国庆——为人干瘦,其貌不扬,好吹牛,阴险,这家伙最后居然成为千万富翁,二狗——听这名字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惜20多岁就死了,要不……算了,不说他了,大生子——家庭条件好,人高马大,相貌堂堂,但是为人胆小,好惹事,总挨欺负。虽然这几个人本性良莠不齐,但是对我相对来说在一定尺度内偶尔高兴的时候还是比较讲究的。
小学二,三年纪我就把旷课当家常便饭,我们班主任董老师不怎么管我旷课的事情,但是也偶尔找我谈话,大体就是好好学习,和那些问题少年少接触之类的,最严重的一次是给了一个下马威,我和下届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少年老贺关系不错,老师看见了,很生气,说既然你愿意和他好,你就降级吧,于是把我发配到那个班级,孩子小,不懂事,因此也没当回事,甚至感觉有了炫耀的资本,安然在下届上了一天课,第二天背着书包本来想继续上的,董老师一看孺子不可教,没办法又给领了回去,我没任何改变,证明老师这种教育方式失败,她也就更加不太管我了。
说实话,我最后能够脱离组织,确实应该感谢董老师,要是没有她,可能我后来也不可能上高中,当律师——和我当初一起玩的20多个基层兄弟,没有一个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有的现在还一天到晚只知道傻乎乎的打打杀杀,一点价值取向都没有,就单纯为了威风。
但是我不感激老师,甚至恨她,因为她让我最终离开组织的方式很伤自尊——那就是让班级里其他所有同学孤立我。
别看在外边很风光,但是在班级里我其实非常自卑,因为班级里几乎没有一个孩子和我好,都跟躲瘟疫似的避着我。
在当时我的眼里,班级里其他孩子都是祖国最优秀的花朵,都是正经孩子,将来必定都是瑞什么典诺什么尔奖的得主。至于我平时接触的那帮兄弟,虽然好像一直很威风,但是被孤立之后,美丑好坏还是分得清的,学校组织什么活动,都没有我们的份,如果个别兄弟不幸被选中参加了,也在大家面前牛B的不得了。
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早熟,我只是因为好玩才天天跟这些所谓坏孩子在一起的,威风的效果只是让别人怕你,但是没有人真正想把你当朋友,有一次,周末我穿了一条喇叭裤(江湖大哥穿不了给我的),被班级一个我一直自认为要好的同学看见,两个人还高兴的彼此打招呼,结果第二天那小子为了体现他是党的好孩子,祖国最嫩的花骨朵,就把我这坏孩子的资讯及时通报给了董老师,老师命令我把裤子上缴,然后当着全班的面给撒成了条条,当时把我脸臊的通红,这个时候发现,什么他妈的黑社会,白社会,小学老师最社会!
通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感觉到了什么叫孤独,于是组织全体团伙成员在一起拜了那个月最后一次把子后,集体决定改过自新,不旷课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但是能够真正落实到实践的,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我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老师也开始表扬了,有了表扬就有了动力,不到一年,学习成绩就突飞猛进,在班级里开始名列前茅,我也有资格能跟学习好的孩子在一起装模做样的探讨问题了,那个时候才第一次真正明白了什么叫骄傲的感觉。
我后期结交的朋友都是些老实巴交的人物,例如王道德——其父母一直希望他成为孔子一样有道德的人物,故起此名,小学一直是大队长级别的风云人物,后来上高中后学习不好,追求江湖义气成为他毕生的信念,高旭伟——人一半如其名,一半不如其名,身高不如其姓,为人绝对虚伪。
我这个时候和他们这些带两道杠,三道杠的家伙在一起,从来也不奢望去当什么领袖了,能有资格跟着这些好孩子屁股后面装天真就已经很知足了。
如果说早期走了一段弯路,但是后来能有机会回到康庄大道好人堆里来,也是值得庆幸的一件好事情。
但是也有很多不幸的人,风水轮流转,后来社会风气转变,我当时结交的那些老实巴交的好孩子,居然在上初中有了男女意识之后,以王道德之流为代表,也开始羡慕混社会的人物,而且仰慕的五体投地,主动从好孩子堆里加入到黑社会阵营当中,并且深深的以此为荣,实在让人不能理解,严格的说这个时候走弯路,想扭转就太难了,果不其然,实践证明,这些家伙为此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希望还想加入黑社会,甚至认为黑社会比较牛B的青年人看了这个文章后,能有收获。
通过学习,现在成为律师的我,是以前所有黑社会兄弟们心目中纷纷景仰的传奇——这是我不经意中的一个意外结果。
实际我现在比他们还黑社会,只不过脚蹬华伦天奴,身穿皮尔卡丹,脖子扎金利来,手拎登喜路,一般人看不出来。
我对异性最早的憧憬大概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有了。
儿童阶段,男孩子一般都喜欢班级里学习最好的女生,五官端正学习差的女生是基本不入我法眼的。
我那个时候曾经有个短暂的知己叫四毛(这家伙姓张,那个时候外号还不叫这个,‘四毛’名字具体来源一会再说),因为二人是邻居,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但是十分要好,经常在一起交流各方面的有趣事情。
两个孩子某一天放学坐在路边一个大铁管线上,四只脚丫子在空中幸福的晃悠着,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的说着天马行空的贴己话。
“你将来做什么”。我问。
“总统”。四毛回答。
“我当总司令”。我有着军人梦,30岁之前一直都希望发生战争,好当烈士上国家报销去——对不起,不好意思,说错了,是报效国家。
“总统管总司令”。四毛得意的说。
“你喜欢你们班级谁”?我没有和他争论,而是接着兴奋的开始下一个话题。
“你喜欢谁”?四毛眨着机灵的眼睛反问。
“你先说”。我很有商业头脑。
“不,你先说”?
“还是你先说”。我有点害羞。
“我喜欢张庆丽”。四毛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的眼睛都没了,感觉很淫荡,当时我不明白什么叫淫荡,至于为什么现在下这个定义,是因为通过几十年的交往,四毛这种笑的方式几乎没变,而他一这么笑,必然与女人,与性有关。
“我喜欢唐小绢”。我一提到这个名字,就不自觉笑的很甜蜜。那个时候我的老爹总不正经的一边弹着我的小JJ,一边给我灌输这方面的意识,问我将来想娶谁做老婆,我没有告诉我爹自己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但是我爹可总厚着脸皮说要唐小绢将来当自己的儿媳妇,而且居然直接和唐小绢的父亲开这种玩笑,每次人家的爹都直皱眉头,为此我虽然偶尔有点抱怨,但是心里其实还是美滋滋的——真是知子莫若父啊!
四毛接着骄傲的说,“我将来要讨张庆丽当老婆”。
“我想讨唐小绢当老婆”。我也学着四毛的样子大声骄傲的喊道,接着两个孩子都开心放肆无忧无虑的大笑起来。
第二天,四毛兴奋的带着他们班级一大帮顽劣的男同学呼啦啦跑到我们班教室,游行般集体淫荡的大喊口号,“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
我很意外,当时臊的坐在座位上,头都抬不起来,面对着那么多同龄顽皮的孩子,异口同声的大声将自己的隐私当着全班同学面前泄露出来,这种感觉让还不知道自我保护为何物的我第一次尝到被朋友出卖的味道。
后来我为了报复,组织班级里的男同学和以四毛为首的团伙打了将近两年的仗,互有胜负,直到因为搬家,离开那个学校,争斗才告一段落。
几年没有联系,上了初中,没想到居然和四毛分到了一个班级,孩子忘性大,这个时候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仇恨,大家见面非常亲热,又因为对女性共同的爱好,成为了新的知己。
我和四毛这回不坐铁管子了,而是成天趴在班级窗台上,看各种楼下经过的心仪女生,看的天天心旷神怡,废寝忘食,那个时候下一届有好些气质不错的女孩子,一水的短发,一水的中山装(86年中山装很时髦哦),如果再戴个红套袖,那就更飘逸如仙女了。
可能有人问,为什么不是本届的呢?笨蛋,本届女生接触机会多,因为不神秘所以就没有气质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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