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齐、晋两国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史称“鞌之战”。
春季,齐顷公首先挑起战争,攻打鲁国北部边境,包围了龙(山东省泰安县)地。齐顷公为什么要攻打鲁国?
齐国上任国君齐惠公时期,齐、鲁两国关系良好。齐顷公上台后,两国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上年,鲁国国君鲁宣公去世,鲁国新国君鲁成公上台。鲁成公继位时年纪很小,鲁国国内进行了一场政治变动,与齐国关系很好的执政大臣公孙归父流亡出逃到齐国,新的执政大臣季孙行父(季文子)改变对外政策,交好晋国。鲁成公上台后,鲁国没有像以前一样派大臣到齐国通报,反而派大臣臧孙许(也叫臧宣叔)到晋国访问,与晋国结盟。所以齐国嫉妒,齐顷公发兵攻打鲁国。
齐顷公的宠臣卢蒲就魁(复姓卢蒲)攻打龙邑的城门,龙地的人把他逮住囚禁。齐顷公说:“不要杀他,我和你们盟誓,不进入你们的境内,马上退兵。”龙地的人不听,反而把卢蒲就魁杀了,暴尸城墙上。齐顷公被彻底激怒了,亲自擂鼓,指挥兵士攻城。三天,占领了龙地。于是就向南入侵,到达巢丘(龙邑附近的城邑)。
听到齐国攻打鲁国,做为同盟国的卫国国君卫穆公派遣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四人率兵攻打齐国以救援鲁国。齐顷公见到卫国出兵,率领着进攻鲁国的齐国大军去抵抗卫国军队,齐军攻入卫国境内,两军在新筑(今河北省魏县)相遇。
卫国大臣石稷想要撤退以避开齐军,主帅孙良夫说:“不行。用军队攻打别人,遇上敌人就回去,将怎样对国君交待呢?如果知道不能作战,还不如不出兵。现在既然和敌军相遇,不如一战。”
两军甫一交战,卫军大败,全军后撤逃跑。
石稷对孙良夫说:“我们的军队战败了,不能再跑了,您如果不想办法顶住敌军,我们将会全军覆灭。丧失了军队,您如何向国君复命?”大家都不说话。
石稷又说:“您,是国家的卿。损失了您,是国家的耻辱。您带着大家撤退,我留在这里掩护。”同时通告军中,说援军的战车来了不少,以鼓舞士气。
卫国军队停下来抵抗,且听说有援军即将到达,士气大振。齐军就停止前进,驻扎在鞠居(地缺),两军相持。
新筑大夫仲叔于奚不怕牺牲,带领一支部队赶来,救下了孙良夫,孙良夫因此得免于难。
此战过后,卫国国君对仲叔于奚进行封赏,赏给他城邑。仲叔于奚辞谢,不要城邑,而请求得到卿位的大臣才有资格使用的三面悬挂的乐器(曲悬),并允许他使用用繁缨装饰的马匹驾驶的马车。卫君同意了他的请求。
仲叔于奚不要城邑这种实际利益的封赏,而要得到卿位大臣才能享有的乐器以及马车,这说明当时的人也是很爱面子,虚荣心也是很强的。
后来,孔子读历史书时,发表评论说:“可惜啊,还不如多给他城邑。惟有器物和爵号,是不能借给别人的,这是国君手上掌握的用以指挥统治臣民的工具。爵号用来赋予威信,威信用来保持器物,器物用来体现礼制,礼制用来推行道义,道义用来产生利益,利益用来治理百姓,这是政权中的大节。如果把名位、礼器假借给别人,这就是把手中的权力给了别人。失去政权,也就跟着失去国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孙桓子从新筑被救出后,来不及回国都,就匆忙到晋国去,请求晋国出兵救援。
鲁国的臧宣叔也到晋国请求出兵。两人都知道郤克和齐国有仇,不约而同地去投奔郤克。
郤克此时已升任为晋国的中军元帅兼执政大臣,现在鲁、卫两国来求救,正好给他出兵齐国报仇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借口。
晋景公此时也不好不答应,毕竟晋国做为盟主国家,手下小兄弟国家遭到欺负,不给手下小兄弟主持正义是说不过去的。但只答应郤克,晋国可以派出七百辆战车。
七百辆战车,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作战以车战为主,一辆战车上三个人,同时配备七十二个步兵。也就是说一辆战车七十五人。七百辆战车就是伍万二千伍百人。若再加上鲁国和卫国的军队,足可以和齐国一战。
齐国当时做为一个一流国家,国家军队总数量差不多也就是一千辆战车。
郤克不满足,有点嫌少,对晋景公说:“这是43年前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的战车数。当时有先君的明察和先大夫的敏捷,所以能够得胜。我和先大夫们相比,还不足以做他们的仆人。请批准八百辆战车。”晋景公最后答应了郤克的请求,又多拨一百辆战车的兵力。
晋国的军队此时为三军,分别是上军、中军、下军。每军有正副元帅控制指挥。其中以中军元帅级别最高。郤克的职务此时为中军元帅。
郤克率领晋国的中军,士燮(也叫范文子,士会之子,时为上军副元帅)率领上军的一部分,栾书(也叫栾武子,时为下军元帅)率领下军的一部分,韩厥(亦称韩献子)做晋军中军司马(主管军纪军法及后勤等工作),晋国三军各出部分兵力,救援鲁国和卫国。
鲁国的大臣臧宣叔迎接晋军,为他们做向导引路。鲁国大臣季文子率领军队和晋军会合,鲁国大臣叔孙侨如(亦称叔孙宣伯,叔孙氏家族族长)、公孙婴齐(亦称仲婴齐、声伯,叔肸之子,鲁成公堂兄弟)二人也在鲁国的大军中,鲁国四位卿位的大臣都参加了这次战役。
晋国大军行至卫国境内,晋军中有人犯罪了军法,中军司马韩厥要按军法杀人。犯军法之人和中军元帅郤克的关系不错,郤克听说后驾车疾驰赶去,打算救下此人。等赶到,韩厥已经把人杀了。郤克派人把尸体在军中示众,给他的御者解释说:“我用这样的做法来替韩厥分担一些怨言。”
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的著作《韩非子。难一》篇中,对韩厥杀人、郤克分谤的事有评述,摘引如下:
“靡笄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白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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