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盛世》
第3节

作者: 有时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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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默说他觉得也是。小偷不如强盗威风啊。于是陈默回去找了几个人组建了一个团伙,那个时侯我们是在新城区。抢什么?路上漂亮妞的手袋;银行刚出来的老人;砸碎路上停泊着的高级轿车玻璃抢里面的钱夹,等等。
  生活都是很无趣的。开始的时候十个人进去了6个,其中2个进去之前已经被人打得剩下了半条命。终于在严打之中我和陈默狼狈的逃进了旧城区,在一间迪厅里物色着小姐,准备带出去然后搜刮一下。结果是陈默同学好色的被小姐物色上了,带到包间里把我们最后的一笔钱搜刮而尽。
  于是我在潜伏地点冻了一个晚上,直到早晨才看见我的默哥一脸沮丧的班师回朝。
  “钱没了??”我惊讶的流着鼻涕。
  “恩。”陈默直言不讳。
  “日,那**也没有给你打个折??”冻坏了的我只能指望着现在我俩还能找出几块钱给我买碗馄饨。
  当天晚上我和陈默又杀回了夜总会,叫嚣着让老板交出来昨天骗钱的小姑娘。人家歌舞厅当然不是吃素的,于是我们两个和对方结结实实的干了一场。老板_____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在最后很欣慰的对我和陈默说,小伙子有胆量,以后跟我?我们俩几乎喜极而泣有了一个家的感觉,起码以后不用在风吹日晒了。戏剧性的事情是第二天,另一伙人来收保护费,(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老板这么容易就收下了我们,原来是急缺人手面对第二天的敌人)我们的新老大面对着对方的老大,气势汹汹的说:“草泥马。”然后我目睹着他被对方的人按住,活生生的一根一根的砍掉了左手所有的手指。我当时用眼色问陈默,要不要动手救我们的新老大。陈默用眼色回答我:“动个JB手,你###啊?”

  我们的新老大在上任一天之后就惨遭不测,事后他在高速公路上被人拖了10公里后才被人发现并且直接叫了火葬场的人过来收尸。当然那是后话;当时我们这边的人眼睁睁的看着老板握住自己的左手一声一声凄厉的惨叫,却没有人敢动。我敢说100%有人吓得尿裤子了,因为我就裤裆一湿。
  “你骂我?”对方在切掉了手指后问了这么一句。然后他慢慢悠悠的扫视了一下我们这些人,我们全部都低下了头,避开那灼人的目光。因为我们起码应该意识到,现在他是这里的新主人了。
  他的名字没多少人知道;但是他的外号却响遍整个旧城区。人们都喜欢叫他,“大猛子”。

3.五年前·兰

  女人有的是的地方,男人就不会吝啬金钱。我们就这么成了“云台”歌舞厅的看场。需要做什么?很简单:白天睡觉,晚上发呆。最希望的是有一些没有来头的家伙闹事,我们可以耍一耍威风;最害怕的是有一些来头的人闹事,因为我们对那天晚上大猛子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刻骨铭心,生怕下一个轮到自己。
  “你说,之前还好好的,不一会手就变成机器猫了。”陈默事后总和我说起这个搞笑的比喻。不过那一晚看过满地的暗红色半凝固的血液之后,我们彼此都笑不出来。
  我们当时谈论最多憧憬最多的人就是大猛子。那一晚他威风的形象实在是让我们印象深刻,深刻的不行。“总有一天我们也……”这样的开头是我们俩聊天时经常使用的句子。当时我们一直觉得我们可以。
  然而很快的,我们见到了什么叫层级不同。
  那天我们正在门口瞎掰,然后陈默眼明手快的喊了一声“猛子哥来啦!”我回头一看,果然,大猛子自己一个人到了舞厅门口。
  “给我找个小姐。”大猛子说,然后看了看陈默。“你认识我啊?”

  陈默说,认识认识,您是这里的老板嘛。
  大猛子挺高兴,说:“不错。”我心里吁了一口气,觉得……
  然后听到了一个声音很大的巴掌声。眼前的陈默被人几乎打飞了,脸瞬间肿的不行。“这里的老板死了,你是在咒我??”大猛子骂骂咧咧的跟上去补了几脚,然后对我说,给我找个小姐。
  我看了一眼陈默,在想是帮他先看伤还是先满足眼前大猛子的要求。陈默倒在地上,冲我挥挥手,意思是:快去。
  于是我立刻进去找到领班,让他带上十个小姐去最大的包间等我。

  领班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十个?你要死啊?”
  “是大猛子!”我简单而又直接的解释道。
  1分钟后,我帮大猛子开了门,里面已经有十个女人在那里笑脸如花了。
  大猛子进门,坐下,满意的叫我过去。然后不出所料的我也被扇倒在地。
  “叫你找一个你听不懂是吗?”大猛子喊。
  “这不是给您挑嘛,嘿嘿。”我讪笑着,心里的不是愤怒,而是害怕。
  “有前途。”大猛子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续而是让我滚出去。
  多年以后,我们才摸清了大猛子的一点规律:先表扬再打,那就是真的大猛子觉得想打你;先打再表扬,那就代表大猛子看得起你。

  我来到门口,看着坐在地上喘气的陈默。“没事吗?”我问他。
  “肋骨……”陈默的眉头扭在一起,汗直冒出来。
  五年前,我们两个人蹲在一间舞厅的门口,一个人脸上肿胀,一个人浑身是伤。相同的是我们俩都没有钱去看医生。我俩看着狼狈的彼此,不由得哈哈大笑,然后充满憧憬的看着里面包间里肯定正在快活的大猛子。
  陈默觉得看到了自己未来的位置。
  我那时候怎么想的?我早就忘了。

  大猛子离开的时候,厕所里有个小姐正在哭。原因很简单,她刚才脱光了衣服叼着一只拖鞋在整个舞厅爬了一圈。为什么?就因为大猛子一句话:“有点无聊啊,你表演个什么吧。”我们这才知道,一句无聊就够毁掉一个人的。
  大猛子在临走前看到了扶着陈默的我,显然很意外为什么陈默还在那里而没有去医院。“挑衅我是吧?挑衅我是吧!!你妈的说我拳脚不够硬是吧!!”大猛子气急败坏的吼了起来。显然他觉得没有把陈默打进医院是对他的侮辱。只见他回头走进舞厅,伴随着什么东西摔坏的声音,大猛子拎着板凳腿重新杀气腾腾的走向陈默。
  “我们没钱……”陈默一边挡住自己的头,一边喊出了一句话。
  大猛子的棍子正在半空,然后停住了。显然大猛子有点意外这个回答。过了一会,大猛子自己掏了掏裤兜,但是什么也没有摸出来。(大猛子哪里还需要花钱啊。)然后大猛子走进了柜台,再出来给了陈默一把钱。
  “出来混的,也能这么丢人。”大猛子的表情特别同情,然后哈哈大笑,如同看到了小丑滑稽的表演。

  我和陈默捡着地上的钱,没有感恩戴德,也没有表示出被侮辱后应该有的尊严抗争。
  大猛子在这个夜晚三进三出我们的云台歌舞厅。第一次打了我和陈默,第二次出来准备打我和陈默,第三次出来给了我和陈默一些钱。
  “他无聊都能闹腾成这样,要是发飙……”陈默在床上兴奋的比划着,面前是我小心翼翼的削苹果。我总觉得我们俩是捡回了一条命,所以不该这么开心。陈默听了以后不屑一顾。“我们是捡回了两条命。”陈默同学更正我。
  事实上我们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医院还是有人来看我们俩的。那就是那天晚上脱光衣服裸奔的那个女人。“叫我兰。”她说。
  她已经不在哪里做了,因为她是在没有脸面再次面对那些服务员嫖客姐妹等等所有人。她来找我们是因为她觉得我们俩应该一样这么恨大猛子却又敢怒不敢言。于是她打算辞职,自己单干,让我们给她看事。
  所谓的看事,各地有各地的叫法。通常来解释就是为小姐“拔闯”,遇上不给钱的或者捣乱的耍赖的,就由我们揍一顿。每次她出去回来,我们五五分帐。其实就像是个人的保镖一样,收入稳定,工作简单。

  我和陈默简单的商量了一下,觉得行。因为云台歌舞厅认定我们得罪了大猛子,已经不敢再收留我们了。现在我们又是无业游民,有份工作还是很好的。“我们干了。”陈默躺在床上说。
  兰是个不错的女孩,我是说长的不错。自从那一晚之后,兰的生意出奇的好,以为很多混混都想看看被大猛子看上的妞是什么样子。很意外的,我们在接手了兰的生意后的第三天就出马了。
  一个眼镜男显然没有打算给钱。于是我和陈默准时出现在了小旅馆。只是有一点尴尬,因为陈默的身上还有石膏。我们更像是上丨访丨未遂而不像是威风八面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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