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季节的雪人》
第48节

作者: 莫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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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飞君,只能讪讪一笑,然后很认真对萦良说:“对不起啊,萦良!真的对不起!可能是我在沟通上退步了。以前我是一个很会来事的人,嘴巴也甜,现在不知为什么反而变得很冷漠了,也变得嘴拙了。这可能是因为我太专注于事业以及如何成功了。对于外在的东西太在乎、太急躁,而又往往一事无成,这种一无是处的失落感使我更焦躁,没有办法像一般人那样,过安于现状或者按部就班的生活。因此,忽略了你们的感受,我很惭愧,你们是我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家人。我以后,会更注意一些。”

  日期:2011-02-13 23:39:13
  (七)
  原飞君再找萦良说公司搬家的事,她不反对,但也不多说什么了。
  那两天里,萦良一直有点恹恹的,带着一种未来生活状态昭然若揭时的索然无味。
  原飞君感觉到了她的这种低落,但也只能是带着点愧疚和忧心注视着她,说一些在老家开公司的优势等等能让她宽心的话。

  出乎萦良意料之外的是,婆婆专门找她谈起了飞君要回老家开公司的事情。
  婆婆带着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萦良说:“飞君要回来开公司,我第一个反对。萦良,你也不要听他的,他总是这样脚不落地的过,只会苦了你,苦了阿恒。”
  萦良认同地点了点头,确实,总是漂泊的日子,不是一种常态的生活。人,无论男人女人,最终还是需要安定下来脚踏实地过日子,区别在于,女人想要安定的时间总是比男人们来得早。
  婆婆见萦良只是点头,不搭言说话,以为萦良不重视她所说的,便极为认真地对萦良说:“萦良,我们这地方风气不好,怪事很多。前不久,一位老板开公司赚了不少钱,结果就被人眼红,然后被人杀死了。你一定要劝飞君,千万不要自己开公司。”
  萦良虽然知道对飞君那膨胀着的野心和发着高热的头脑说这些根本没有用,但她还是如实地转述了婆婆的话。

  结果飞君很不屑地说:“别理她,女人之见!那件案子跟开不开公司没关系,被杀的人,可能因为情,因为仇,未必一定是因为开了公司、因为富的缘故。再说,富贵险中求,总不能坐在家中等待天下掉馅饼的大好事吧?”
  萦良本就没有指望说动他,所以,听他这么说,也不恼。
  在飞君留在老家积极筹备公司从H市搬来本地的事情时,萦良带着阿恒回Y市了,毕竟她要上班,阿恒要上幼儿园。
  回到Y市的萦良和彻底离开H市回到老家的飞君,保持着比较频繁的联系。交谈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婆婆的身体。
  婆婆的健康维持着一种老样子,既没有多少好转,也没有恶化的趋势。而飞君一边忙着公司在老家当地的运营,一边在百忙当中抽出空来为母亲做了不少事。
  老家的天气还在乍暖还寒时候,因为飞君母亲体弱又极为怕冷,最难将息,飞君便买了一部冷热两用的空调安装在她的卧室里。这样,婆婆觉得冷的时候可以吹一吹热风,以后天热了,还可以享受空调冷气。
  病人静养的卧室一定要清洁卫生,于是飞君把母亲现在住的那间房子来了个彻底的大扫除,还请人把那些翘起来的木地板全部取掉,换成崭新的实木地板。
  还有就是,飞君觉得母亲床上的被褥用了多年,既不保暖又不够松软,所以,他也帮着重新买了舒服柔软的床上用品,务求布置出一个舒心的静养环境。

  萦良从飞君的电话中听出来,飞君对婆婆称得上尽心尽力。
  一方面,萦良觉得自己和阿恒被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原飞君给彻底忽视了,因此心里很有些闷闷不乐,居然吃起婆婆的“醋”来。
  另一方面,萦良的内心又感觉到比较安慰。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孝顺既然是首善,一个对母亲很孝顺的儿子,应该会是一个内心相对善良、不会对妻儿绝情的人吧?
  当然,这时候的萦良,只用了这句话的前半句来表扬、肯定自己的丈夫原飞君,却没有想起后面还有那么一句——万恶淫为首。她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天,这个拥有“首善”品质的人也会犯下“首恶”。因此,她也就从没有想过,对于一个既有首善又犯首恶的人,到底应该如何评价。
  日期:2011-02-14 09:40:49

  第十四章六月伤逝,怜君失母
  (一)
  火热的盛夏越逼越近了。
  萦良从飞君那里得知,婆婆的状况似乎变得不好起来。
  本来婆婆的身体虽没有大的起色,但也没有恶化的迹象。有一天室外阳光晴好,婆婆便出门在路上走动了一下,谁知被一条流浪狗无缘无故咬了一口,虽然咬得不重,也到医院处理过,但那以后婆婆的身体每况愈下。

  萦良曾经在心里猜想:也许被狗咬对身体的影响并不大,但对婆婆的心理影响很大:大街上人来人往,这狗唯独咬了她和另外几个人,一辈子都迷信的婆婆很可能就把这事儿看成某种“天意”,而“天意不可违”,所以,婆婆“顺应天意”,精神力量急剧减退,身体便跟着垮了吧!
  六月中旬,飞君打来电话,婆婆病重,医院已经放弃治疗,婆婆坚持搬到乡下老屋里去住了。
  六月下旬,萦良婆婆病危。
  萦良匆匆忙忙交待了一下手头的工作,请了丧假,心急火燎地带着阿恒打飞的回去了。
  原飞君到J市机场接萦良和阿恒,用的是公司的车。

  萦良知道,这车是飞君刚在H市开公司时,从一个亲戚手里买来的二手车。萦良记得很清楚,当时飞君打了个电话给自己,声音沉重地告诉她,公司刚招聘了一个司机,那人却很意外地在正式上班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萦良听说这件事以后,觉得飞君的创业遭受着许多波折与磨难,她这个看的人都不免心惊胆战、如履薄冰,飞君却轻描淡写一一化解。

  飞君公司从H市搬回来后,车子和一些设备一起带了回来。开车的司机是在本地找的,萦良以前没有见过,但据飞君说,这个叫小盛的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很不错,是个踏实肯干的人。此时,那小盛正聚精会神地开着车,公路两旁的绿化树飞一般掠过。
  阿恒困了,眯缝着眼看了一会儿窗外,很快就睡着了。
  飞君也说自己昨夜因为公司的事睡得晚,又起大早赶来J市接他们,所以有些困,闭着眼睛在那里养神。
  萦良看一眼飞君,他还是那样一种不修边幅的样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黄T恤,到膝下的大短裤,露出一截多毛的小腿,下面是黑袜子黑皮鞋,这是萦良最不待见的穿着打扮,哪里象个老板或者“原总”?萦良在心里腹诽着。也是,这年头随便什么人都能在名片上印个带“总”的头衔,此“总”彼“总”其实“总总”不同啊!
  不过,岁月在原飞君身上几乎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萦良觉得他跟自己十几年前在J市校园里挽手同行的那个少年飞君没有多大区别:一样不胖不瘦,一样不管怎么梳理依然不羁的头发,一样剃得只留下淡淡暗影的络腮胡子和鸦翎般的两道浓眉。

  不同的是,现在的飞君眼神更坚毅,有时候甚至可说是凌利,讲话更强硬,有时候甚至可称为霸道。可能因为胡子的缘故,大学时代的飞君比同龄人看着显老气,所以萦良第一次在男生宿舍见到原飞君的时候,听他自称他们班的辅导员,萦良傻乎乎地也就相信,后来飞君笑话萦良那么容易上当,萦良就反驳说那是因为飞君看起来的确像个“大叔”。

  现在的飞君看上去,却比同龄人显年轻,冒充不到三十可能也说得过去,本来萦良也没有特别的感觉,觉得男人差不多都这样,老得慢吧!但过年时候的同学聚会中她见到了高中时候班上公认的帅哥,如果是在大街上见到,萦良绝对认不出来,她压根不能把眼前这个略微谢顶,肚腩突出,脸肉横生的男人跟当初那个头发浓密乌黑,肩宽腰细,面容英俊的男生联系起来,看来不仅是美人迟暮,就连帅哥老矣也一样令人扼腕叹息啊!所以,萦良从那时候起,对身为她老公的原飞君能保持目前这样的水平感到比较高兴和满意。

  日期:2011-02-14 15:47:5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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