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小姐在金山几个矿山周边的华人餐馆酒馆转了好几天了,终于遇到李孝元。她知道只要自己按时回家,在金山这边做什么都是可以的。所以,她想请李孝元想办法,帮自己彻底脱离老弗里曼,回到大清国,至少能离开金山。
李孝元听完,感叹命运真是弄人。之后,他把阿锋的事情讲给了林小姐听。他还没讲完,林小姐就问,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开矿。李孝元说估计要5000美金,如果稳妥,最好有8000美金。林小姐听完二话不说,让李孝元明天下午一点还来这里,一万美元马上给他。说完,又拿出500美元给李孝元,让他把这些钱给矿主,赎回自由身。李孝元心中各种别扭,但事到如今也只能靠这位可怜的女人了。
当晚,矿主拿着500美元非常开心,痛快地把“卖身契”还给了李孝元。李孝元倒是不急,晚上跟几位熟悉的工友聊了整整一夜,因为正好这三位是和阿锋一波来的,没几天就可以恢复自由身了。
第二天,林小姐带着李孝元去了当地的银行,为他建立了户头,告诉李孝元拿着一万美元的现金太危险了,让他把钱存在银行,需要时随时支取。因为开户必须用英吉利语的名字,她就给李孝元起了一个英文名字叫:约翰.李。从此,金山有了一位传奇矿主约翰.李,凭着林秀珍给的钱,以及阿锋留给自己的矿脉位置,李孝元身上流淌着的家族十几代传下来的经商血脉被激发出来。
没过一年,李孝元的“越海矿业有限公司”就成为金山最著名的一家公司。而李孝元的身家也从起初的一万美元,变成了整整十万美元。紧接着,老弗里曼终于与这个世界告别。让林小姐都很意外的是,老弗里曼把家中全部财产二十多万美元都留给了她。直到这时,林小姐才知道原来老弗里曼的原配夫人居然就是一位来自大清国的女人,而她又和原配夫人长得极像。所以,老弗里曼这才把遗产都留给了自己。当然,这花旗国的法律还是很有意思,居然没有老弗里曼兄弟姐妹来争遗产,这边遗嘱的效力非常强大,白人法官在签字确认的过程中,似乎根本没有关注到林小姐才和老弗里曼成婚两年,也不在意这笔巨款给了一个大清国来的女人。
之后,林小姐又找到李孝元,说自己的命原本很苦,如今得来了这么一大笔钱,也不知道该怎么用。想入股李孝元的公司。于是,林小姐给了李孝元十万美元,成了“越海矿业公司”的二股东,而她自己则带着另外的十万美元去了纽约,说是要看看这个所谓的新世界到底什么样子。
林小姐这一去就是十年,李孝元继续经营着他们的公司,时间到了1882年,公司的资产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五十万美元,业务除了矿业外,还包括餐馆、酒馆、赌坊、货物贸易等。正在李孝元想着去一趟纽约,找到林小姐,之后也好找时间回家时,林小姐突然回来了。不过,她的脸色不太好,上来就说:“抱歉!我回来晚了,怕是我们的公司要有大麻烦了!”
第三章 回家还是坚持
原来,林小姐这些年一直在花旗国东部地区活动,还在波士顿一家名家哈佛的大学读了几年书,也让她彻底了解了这个神奇的国度发展的原因。
但就在林小姐准备回来更李孝元共商大计时,一个坏消息传来。两年前的《柏林盖姆条约》经过修订后,变成了一个针对华人的恶劣法案。如果按照这个法案的意思,李孝元是要被驱逐出花旗国,可他的财产却都必须留在这里。林小姐倒是还好,作为老弗里曼的遗孀,她的权利还是有保障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这个什么《柏林盖姆法案》的修订,我就要把公司全部给你?”李孝元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秀珍。
“其实你不用担心,还有一个办法。”林秀珍脸突然有点红。
“什么办法?”李孝元问道。
“我们可以结婚,这样就不用担心了。”林秀珍低着头说道。
“啊!这,这”李孝元迟疑地说道。
“我知道,你觉得我不干净,配不上你。”林秀珍说道。
“不是的!不是的!我是怕委屈了你。”李孝元急忙说道。
“哼!我才不信!”林秀珍噘着嘴说道。
“都是我不对,还在想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远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我就不想那么多了,只要你愿意,我娶你。”李孝元看着林秀珍说道。
“好!我愿意!”林秀珍开心地回答道。
一周后,身穿一身西洋人服装的李孝元有些不适应地站在林秀珍身边,这一天的林秀珍美艳动人,一身西洋女人的婚礼装穿在她身上有着一番特别的韵味。李孝元有些不解地问林秀珍,为何要把辫子盘起来,用西洋人的大礼帽扣上。林秀珍只说了一句话,吓得李孝元脸色发白。
这话如果放下现代完全不是问题,可在那个年头也真真是吓人。林秀珍告诉李孝元,若不是想着还要回大清国,都想让李孝元减了这辫子。因为此时经过哈佛大学几年教育的林秀珍,早已不是那个只知道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的可怜女人。而是一个内心早已发生觉醒的新女性,此时远在大洋彼岸的大清国,还有无数被束缚于家中的可怜女人,过着永无尽头的被压迫的日子。所以,虽然林秀珍有了一段不幸的遭遇,可如今的她,不仅拥有在花旗国都算巨大的财富,更关键的是她终于有了一颗渴望自由、平等的热烈跳动的心。
林秀珍看着身边还很刻板的李孝元,心中充满了希望。在她看来,跟李孝元的婚礼就意味着美好生活的开始。其实除了想念自己的父亲母亲等亲人,她一点都不想回大清国。只是,她很清楚自己选定的这个男人迟早是要回去的。冰雪聪慧的她,自然不想阻止自己夫君的心愿。不过,她将会以一个花旗国人的身份回去,这样即便回去也将是一个被自由平等看待的人。
这时,神父开始婚礼的流程,李孝元虽然来花旗国十二年了,但依然对这边人信仰的上帝一无所知。这次要不是因为林秀这说不在西洋人的教堂办婚礼,那她与林秀珍的婚礼不能作数,打死他都不会来这种鬼地方。林秀珍最后说服李孝元的,是说教堂里面神父呜哩哇啦说的一大堆,和故乡神婆们跳大神差不多,其实都是糊弄鬼的玩意儿。而最好的一种保护自己的咒语,不多说“噎死”就好。李孝元在这边这么久,当然知道“噎死”的意思表示确定,可林秀珍告诉他,此“噎死”与彼“噎死”同音不同字,是让小鬼都滚开的意思。
就这样,神父用不太标准的英吉利语说了一大堆,书中代言神父是从一个叫西班牙的地方来的,说的英文并不标准。而正因为听起来和金山当地的花旗国人说的调调不太一样,让李孝元相信这神父说的就是驱鬼的咒语。于是,每当林秀珍拉他袖子时,这是让他回答的暗号,他就用最大的声音喊出“噎死”两字。
婚礼结束后,神父特别真诚地对林秀珍说:“亲爱的丽萨,我真的很为你高兴,因为我主持的这么多场婚礼中,你的先生是回答最坚定的,相信他一定特别爱你!祝你们幸福,主的光辉永伴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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